6.4.2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构建思路

6.4.2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构建思路

从国内外历经的数次疫情来看,无论是“非典”疫情暴发的北京市,还是新冠疫情重灾区——我国的武汉市、美国的纽约市,均是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大城市医疗服务资源集中,并且人口众多、密度较大、流动频繁,一旦疫情发生,蔓延的规模和速度都较为可观,极易引发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快速攀升。因此,大城市是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关键所在,务必加快形成完备的应急处置机制及能力。

根据《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第51号文件),按城区常住人口数量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挡(表6-4)。2018年,28个超大城市、特大城市、Ⅰ型大城市共产生医疗废物47.7万t,占全国医疗废物产生总量的48.7%。基于2018年大城市、特大城市、Ⅰ型大城市人口数据和当年医疗废物产量,对每百万人口医疗废物产生强度进行了对比。结果显示,大城市、特大城市、Ⅰ型大城市每百万人口医疗废物产生强度范围依次为3~9、4~10、5~10 t/d。如按照医疗废物常态产生量1倍的规模配置应急处置能力,大城市每百万人口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应不少于10 t/d。

表6-4 我国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式来看,应急处置能力可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水泥窑设施、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医疗机构自备处置设施等统筹构成,梯次启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作为必不可少的城市基础设施,可与集中处置设施协调配合,形成规模可观、风险可控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