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 医疗废物事故应急管理要点

8.6.1 医疗废物事故应急管理要点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管理是指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和模式,为推进医疗废物的安全和无害化管理和处置提供保障。

8.6.1.1 应急管理基本要求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对于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必须按照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防止污染物外泄,防止衍生事故,减小资产损失,便于原因追查,便于防范教育的原则进行程序化处理,编制应急预案为必然选择。

(2)预案的编制单位为处置单位,批准部门为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单位为医疗废物处理厂。应落实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和第三责任人。按紧急情况发现当时在场人员情况,依照上述序列首先落实现场指挥责任,不允许现场指挥责任落空,确保预案措施的有效实施。

(3)本预案除作为紧急情况应对措施以外,还应作为生产人员培训的必须内容要求熟练掌握。要定期组织生产人员进行演练。对培训和演练情况进行档案记载。

(4)对实施本预案相关的图表资料要专门保管,保证随时取用。对现场相关标志要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对预案相关的专业单位要建立定期联络制度,确保预防措施设置得当,紧急情况出现之际联系畅通,抢救处理及时有效。

(5)预案应针对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现场情况编写,不适用于其他项目。根据实际需要,以后将对本预案进行完善或改编并重新报批,届时本预案自动停用。

8.6.1.2 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医疗废物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

(2)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确定医疗废物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市医疗废物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医疗废物处置事故应急工作程序如图8-2所示。

图8-2 医疗废物处置事故应急工作程序

8.6.1.3 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医疗废物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相关救援专业组,其职责如下:

1)指挥部成员职责

(1)负责协调指挥环境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预案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统一对外关系。

(2)负责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防范队伍的建设和设备器材的配置。

(3)组织、指导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习。

(4)审核应急经费预算。

(5)参与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2)各小组职责

(1)通信联络组。主要负责应急过程中指挥部成员及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络,保证应急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同时对事故的全过程做好处理记录和报告记录。

(2)抢修组。负责各种事故条件下的设备、设施抢修。

(3)医护组。主要对应急过程中的伤员进行及时的治疗和护送工作。

(4)机动警戒组。依照规定指挥控制事故发生区的秩序,人员疏散以及危险区的警戒工作,并作为机动人员随时待命。

(5)后勤保障组。准备启动应急系统,负责应急过程中的物资和供应。

8.6.1.4 事故应急保障系统

(1)为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事先配备了应急装备器材,并由专门人员负责保管、检修、检验、确保各种应急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2)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应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信方式、通知方式、交通保障和管制,编制环境应急事件联系通信录并发放和张贴。与政府及相关单位保持联络,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内部无法排除时,及时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3)实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感。

(4)建立了各项应急保障制度,如值班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应急演练制度等。

(5)聘任行业专家,成立专家咨询组,为事故应急提供技术支持。

8.6.1.5 应急培训计划和演习

1)应急宣传

(1)组织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等途径增强职工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知识与技能。

(2)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手册》。

(3)制作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览表。

2)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培训

开展面向职工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环境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以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并积极参加环保部门的相关培训活动。

3)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1)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从而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强化配合意识。

(2)一般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1~2次。

8.6.1.6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医疗废物事故危害的辨识

包括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三废排放等。主要内容包括:收集过程未采用规定的收集容器或未消毒,运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医疗废物散落,病原菌扩散,设备故障及检修造成医疗废物贮存过量,超过冷藏间容量而无法储藏,处置过程因主体设备故障,医疗废物残渣细菌指标不合格,因为尾气净化设施故障造成尾气超标排放。

2)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总体技术要求

(1)规划运输线路,尽可能避绕环境保护目标。规划好的运输路线、行驶时段和应急措施报公安、交通有关部门核准。

(2)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交接、运输的收运全过程均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在运送时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及产生单位共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车辆填写《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同时还应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报表,报请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3)医疗废物运送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车辆厢体应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厢体应达到气密性要求,内壁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厢体材料防水、耐腐蚀;厢体底部防液体渗漏,并设清洗污水的排水收集装置。运送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

(4)经包装的医疗废物应盛放于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内。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5)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处置中心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应对运送人员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的培训。

(6)医疗废物处置应重点关注的内容包括地下燃油储槽及油泵房、高位燃油中间储槽、医疗废物仓库、活性炭仓库、余热锅炉及配属设施、焚烧系统设备、非焚烧系统设备、主控室控制系统装置等。

3)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措施

(1)运送过程中当发生翻车、撞车导致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应急事故小组取得联系,请求当地公安交警、环境保护或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支持。同时,运送人员应采取下述应急措施:

①立即请求公安交通警察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②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收处理、消毒。

③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④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到医院接受救治。

⑤清洁人员还须对被污染的现场地面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⑥医疗废物若散落于水中,应根据河流的具体情况,及时通知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航道部门、河流下游的自来水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受污染的水影响沿线居民身体健康和财产损失。

(2)对发生的事故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处置单位必须向当地环保和卫生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处置单位要向上述两个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②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型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名称。

③医疗废物泄漏、散落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④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4)善后处置和恢复措施

(1)应急处置现场均应设洗消站,对应急处置过程中收集的泄漏物、废水等进行集中处理,对应急处置人员用过的器具进行洗消。利用救灾资金对损坏的设备、仪表、车辆等进行维修,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2)对抢险救援人员进行健康监护或体检。

(3)积极对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损害和人群健康损害进行赔偿。

(4)如果泄漏物均已得到收集、隔离、洗消;伤亡人员均得到及时救护处置;或其他应该满足的条件时皆以满足时,由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事后,由应急指挥部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组建事故调查组,彻底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根据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8.6.1.7 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

高度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运送和焚烧处置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分类收集、暂时贮存

(1)医疗废物应由专人收集、双层包装,包装袋应特别注明是高度感染性废物。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应为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3)暂时贮存场所由专人使用0.2%~0.5%过氧乙酸或1 000~2 000 mg/L含氯消毒剂喷洒墙壁或拖地消毒,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2)运送和处置

(1)处置单位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使用固定专用车辆,由专人负责,并且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

(2)运送时间应错开上下班高峰期,运送路线尽可能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送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必须使用0.5%过氧乙酸喷洒消毒。

(3)医疗废物采用高温焚烧处置,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随到随处置,在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2 h。

(4)处置厂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的隔离区,隔离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5)隔离区必须由专人使用0.2%~0.5%过氧乙酸或1 000~2 000 mg/L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3)人员卫生防护

(1)运送及焚烧处置装置操作人员的防护要求应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一级防护要求,即必须穿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靴,以及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近距离处置废物的人员还应戴护目镜。

(2)每次运送或处置操作完毕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揉搓1~3 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