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3 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设施的性能评价
8.5.3.1 非焚烧处理设施性能评价的内容
医疗废物非焚烧设施性能评价应考虑如下条件:
(1)非焚烧处理技术属于非广谱的技术,任何一种非焚烧处理技术都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2)非焚烧处理技术基本上属于一体化技术,所以应根据不同技术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工艺参数和工况参数;
(3)非焚烧处理技术所存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的灭菌效果;
(4)非焚烧处理过程中也会产生二次污染,应确保非焚烧处理设施的性能指标达到相应的污染控制要求。
因此,要科学、系统、全面地考证一套非焚烧设施的性能,就必须结合非焚烧设施的特点进行,要从考虑废物特征、消毒效果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和主要运行参数四个方面来进行评价。
8.5.3.2 非焚烧处理设施性能评价情景划分
医疗废物非焚烧设施一般通常包括废物供给、废物处理(高温蒸汽、化学消毒、微波等)、尾气净化、废水处理、出料等系统构成。常用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实用性及二次污染控制措施见表8-4。
表8-4 常用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工艺参数、技术适用性及二次污染控制措施
其性能评价应考虑如下因素:
(1)废物特征指标。标准测试废物及常规医疗废物的成分、进料量和染菌数量等。
(2)系统性能指标。主要评价处理系统的完备性和单元设计的规范性。主体包括进料、破碎、高温蒸汽/微波/化学消毒/干热、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出料、自动控制等单元。配套设施应包括必要的配备如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与空调等。
(3)设备运行参数。测试内容包括Ⅰ、Ⅱ、Ⅲ组参数:Ⅰ组参数为描述非焚烧处理工况并须连续监测的工艺参数;Ⅱ组参数为消毒指标;Ⅲ组为其净化设备运行的工艺参数。
(4)污染物排放指标。包括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污水排放指标、残渣中的微生物指标等。
非焚烧设施的性能评价也要考虑采用标准废物。配置的标准测试废物应是不含感染性,且其成分与常规医疗废物类似的物品,可按照当地医疗废物中塑料、玻璃、金属、棉布、废纸、竹木等物质成分含量综合确定。具体可参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所列出的具体类型确定。
8.5.3.3 非焚烧处理设施性能要求
(1)高温蒸汽处理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要求。高温蒸汽处理设施应根据HJ/T235工况要求,即134℃,45 min和220 kPa大气压力状况下进行检测。如果高温蒸汽设施在替代处理工况条件下,如115℃处理90 min、121℃处理60 min等,均应进行验证性检测。
(2)化学处理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要求。针对化学消毒(干化学),应优先选用石灰粉等干式化学消毒药剂;所采用的石灰粉纯度宜为88%~95%,接触反应时间应大于120 min,药剂投加量应大于0.075 kg石灰粉/kg医疗废物,反应控制的强碱性环境p H值应在11.0~12.5范围内。除对化学处理设施进行评价外,还应测试化学消毒剂的有效成分含量、稳定性和p H值等。
(3)微波处理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要求。微波灭菌处理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施用24~50 MHz的高频电磁波进行杀菌;在反应室中应安装2~6个微波发生源,每个微波发生源的输出功率为1.2 kW;微波灭菌处理医疗废物的正常温度应为95~100℃;反应停留时间不应小于30 min。
(4)微波+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要求。在蒸汽和微波的共同作用下,消毒杀菌室温度迅速上升,当压力>0.2 bar,温度>135℃时,进入消毒灭菌阶段,计时器开始计时。此后温度继续上升到140℃,压力上升到0.33 MPa,并在此温度和压力下维持3~5 min,经控制系统确认有效后,消毒灭菌过程结束。
(5)高温干热处理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要求。杀菌室内处理温度不小于180℃、压力不高于1 000 Pa(表压)的条件下进行,相应处理时间不应少于20 min。
性能测试是实施性能评价的关键,性能测试的内容及点位见表8-5。
表8-5 性能测试内容及点位一览表
(续表)
注:序号1、2、3、4分别代表高温蒸汽处理、化学、微波、高温干热处理四种技术。
8.5.3.4 非焚烧处理设施性能测试分析方法
(1)消毒效果检测方法。高温蒸汽处理技术以嗜热性脂肪杆菌芽孢,微波消毒、化学消毒、高温干热以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作为指示菌种衡量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设备的杀菌效果,要求微生物杀灭对数值≥4,处理效果检测方法按照国家《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2)工艺废气排放监测方法。高温蒸汽、化学、微波和高温干热处理四种非焚烧技术应用过程中产生的VOCs、恶臭和粉尘的检测方法可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18883—2002),《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废水排放监测方法。废水排放检测方法,废水排放检测方法可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方法进行。对于每日污水产量小于1 t的单位,可重点关注微生物指标。
8.5.3.5 非焚烧处理设施性能评价方式
根据前面性能测试指标体系所获得出的监测数据进行计算和分析,得出在不同情境下相应的设施性能数据,并结合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设施达标与否的结论。对于达到标准的设施,应明确在达标排放情况下所对应的废物特性、工况参数以及主要运行参数;对于不达标的设施,需要进行设施改造并重新进行测试和评价;对于不进行测试的,只能按照性能测试所确定的达标排放情况下所能处置的废物类型、设施工况性能以及主要设施运行参数实施设施运行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