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和减量

第3章 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和减量

医疗机构是医疗废物产生的源头,是医疗废物生命周期管理的起点,也是医疗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重要环节。2020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提出,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在各医疗机构内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废弃物管理系统,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本章结合医疗废物管理领域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借鉴国内外经验,探讨医疗废物减量和分类的管理措施,并就其经济效益进行简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