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律视为唯一解决纠纷的手段并相信其能带来双赢的效果,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失败结局的种子,这是由于国家法本身带有两方面的先天局限,这种局限注定了国家法一旦超出其适用范围便会失效,或者强加适用便会导致与预期相反的结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