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榉木案”脉络

一、台湾地区“榉木案”脉络

1987年台湾地区“解严”之前,台湾当局在制定少数民族政策时[2],未能考虑到少数民族的特殊性与其不同的文化观,以为少数民族向往汉民族文明,迟早会被汉民族同化。在汉民族的政治经济体制下,少数民族面临许多生存的困境,包括土地不断流失、权益遭受漠视、文化被边缘化等问题。在1987年解除“戒严”之后,少数民族运动蓬勃兴起,不仅要唤醒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扫除对少数民族的族群歧视,而且要积极地争取少数民族的权益与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但是,少数民族在面对法律法规时,常会因民族之间文化不同而产生少数民族生活习俗与法律、法规的规范冲突问题,例如2003年发生在新竹县司马库斯部落的“风倒榉木案”,本案最终以司马库斯部落历经4年多坚持的无罪抗辩获得司法认同。本文即以发生的“风倒榉木案”为例,探讨少数民族习惯与法律冲突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