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域、惯习、资本在占里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2026年03月12日
三、场域、惯习、资本在占里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上面我们已经分析了,对于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的研究,传统的两种进路要么重视行为者而忽视社会结构,要么重视社会结构而忽视了对行为者的研究,从而造成对行为者与社会结构关系的割裂,影响了对纠纷解决机制的正确分析理解。法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哲学家布迪厄,试图打破西方传统的主客两元对立的固定模式,“力求在结构与人的行动之间寻求可以互通的中介,通过场域、惯习这两个概念连同各种各样的资本来探求社会生活中时间的奥秘,继而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实践理论”。他认为,依据他的实践理论,在理解社会生活时,既要客观公允地对待物质、社会和文化的结构,又要兼顾个人和群体的社会实践和经验。布迪厄认为实践理论研究的任务就是揭示在不同的社会实践中那些掩藏最深的社会结构,同时揭示那些确保这些社会结构得以再生产或转化的“机制”和“逻辑”。[7]依据布迪厄的理论研究中提出的“场域”、“惯习”和“资本”的概念,我们可以认为,在占里村寨里也存在着对应的概念:“纠纷解决场域”、“纠纷解决惯习”和“纠纷解决资本”。(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