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 言

一、序 言

宣讲圣谕大概是中国古代法律史上独有的一种现象。从宋时的民间教化到明清的官方宣讲,其间历时数百年之久,最终臻于成熟和消亡。这一现象对于今人来说已极其陌生,甚至从未曾耳闻。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极富特色的现象在传统中国社会占据着一席之地,并且为研究中国传统制度、思想、文化提供了许多重要史料。

乡约是一种典型的民间自我组织形式和自生规范[2],而“圣谕”则是这种形式和规范官方化了的产物。所谓“圣谕”,特指康熙皇帝于康熙九年(1670年)颁布发行的“圣谕十六条”;而《圣谕广训》则是雍正皇帝于雍正二年(1724年)对“圣谕十六条”进一步阐释而衍生成的一篇万言长文。圣谕并非清人的发明。在明太祖朱元璋时便已有了类似的原则性规定,名曰“六言圣谕”,包括“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无作非为”诸条。而顺治帝又承袭了这六条规范作为教化士民的准则。到康熙时,才有了顺治六谕扩充成的“圣谕十六条”。其内容包括(序号为笔者所加):

(1)敦孝弟以重人伦;(2)笃宗族以昭雍睦;(3)和乡党以息争讼;(4)重农桑以足衣食;(5)尚节俭以惜财用;(6)隆学校以端士习;(7)黜异端以崇正学;(8)讲法律以儆愚顽;(9)明礼让以厚民俗;(10)务本业以定民志;(11)训子弟以禁非为;(12)息诬告以全善良;(13)诫匿逃以免株连;(14)完钱粮以省催科;(15)联保甲以弭盗贼;(16)解仇忿以重身命。[3]

此后,经雍正皇帝阐释“圣谕十六条”而成的《圣谕广训》,以孝为核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举止,成为清朝最重要的道德教化文件之一。[4](https://www.daowen.com)

在现存的资料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顺治至雍正年间,圣谕宣讲内容的演变过程。这一关系在《圣谕十六条律例易解》的序中便有详细的说明:

大清顺治元年(1644年)世祖章皇帝抚有中夏,曾于顺治九年(1652年)钦颁六谕曰: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无作非为。圣祖仁皇帝衍之为十六条,及雍正二年(1724年)世宗宪皇帝又颁发圣谕广训万言谕,所以教训尔军民者委曲详尽无微不至,伏思世祖六谕,尽在圣祖十六条之中,而世宗广训万言,即所以发明十六条之理。[5]

经过自康熙以来历代皇帝的三令五申,圣谕、《圣谕广训》一度成为家喻户晓的行为准则,诠释圣谕以及《圣谕广训》的著作一时也不计其数。但随着圣谕宣讲的没落,相关的诠释著作也散佚开来,难以寻觅,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圣谕广训》都很少受到人们的关注。直到20世纪80年代,这一问题才引起国内学术界的注意,对《圣谕广训》的研究著述开始出现:在《中国文化》1997年12月第15、16期的合刊上,刊登了邓云乡先生的《圣谕广训》一文,这篇文章对《圣谕广训》的内容、产生背景和影响进行了一些深入浅出的知识性介绍。随即出现了不少有关《圣谕广训》的研究文章,虽然着眼点不一,但仍从不同侧面揭示和还原了这一历史现象。[6]由复旦大学周振鹤教授整理撰集的《圣谕广训:集解与研究》,是目前为止关于《圣谕广训》的最全面详实的辑录。该书具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圣谕、《圣谕广训》、六谕的集解编,列出14种关于圣谕(十六条)的集解、17种关于《圣谕广训》的集解;二是资料编,包括上谕、奏折选录、宣讲仪式和序跋录文;最后是研究编,包括编者的《圣谕、〈圣谕广训〉及其相关的文化现象》,以及王尔敏先生的《清廷〈圣谕广训〉之颁行及民间之宣讲拾遗》。这是一部“汇辑了目前所能找到的各种对《圣谕广训》的阐释性著作”。[7]

尽管在各类论文专著中已有过对圣谕以及《圣谕广训》的详细论述,但写作重点则各有不同。有些属于事实性的描述和议论,有些侧重于对社会教化的研究,有些则旨在研究《圣谕广训》的传播渠道和传播策略。周振鹤先生的著述作为集大成者,虽然有提及诸如“诠释圣谕与律法的合流”一类涉及法律史的问题,但囿于篇幅,并未进行深入的论述。因此,本文试图从源流入手,着重探讨圣谕宣讲制度的思想基础、圣谕宣讲体现出的“治民”思想以及宣讲制度的功过得失。文章主要运用文献回顾、历史分析等方法,以期从圣谕宣讲这一湮没无闻的制度中寻找一些尚有裨益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