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 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布迪厄的实践观点,在对占里纠纷解决机制的分析中,我们不仅要分析行为者所处的社会结构,诸如人文地理、风土人情及经济状况,同时我们还要分析占里村民行为动机及心理倾向。将场域与惯习两概念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可以克服传统上将两者相割裂的理论困境,而且也可以提供一个结构与人关系的理论框架,进一步通过场域、惯习这两个概念连同各种各样的资本的中介作用,能够从理论上更加真实有效地解释占里村寨刑事案件零发生率的奇迹。
正确分析在国家法律对占里侗寨的影响下占里侗寨为什么仍保持着独特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也许是占里对外交流不多,也许是侗寨村民长期养成的惯习,也许是国家法给予了占里更多的自治权。随着占里与外界交流的频繁,国家政策和法律制度的深入推进,各个场域内部资本、规则的变动和村民行为的变化,占里纠纷解决场域会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随着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正确处理好占里侗寨的纠纷解决场域与国家纠纷解决场域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也许“无为而治”的治理方略可以为处理国家纠纷解决场域与占里独特的纠纷解决场域的矛盾提供一剂良药。
Field,Habitus,Capital and Dispute Resolution—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Dispute Resolution of Zhanli Village of Southeast Guizhou Using the Method of Sociology of Law
Li Jiyang Wu Dahua
Abstract:The tiny Dong minority village called Zhanli is famous for its criminal case at the incidence rate of zero.For the research of its unique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views.In this paper,by using French sociologist Bourdieu’s theory of practice,we explain its causes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for other regions and even the whole country’s dispute resolution.
Key Words:Zhanli;field;habitus;capital;dispute resolution
【注释】
[1]李继扬,汉族,云南大学法学院民族法学专业2013级博士研究生,周口师范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法社会学、法律人类学。(https://www.daowen.com)
[2]吴大华,侗族,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
[3]唐可:《贵州占里村探秘》,载《国家人文地理》2009年第3期。
[4]李钰靖:《占里侗族生育文化的人类学思考载》,载《中州学刊》2009年第5期。
[5]许晓南:《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占里侗寨的田野调查》,载《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5期。
[6]刘中一:《场域、惯习与农民生育行为——布迪厄实践理论视角下农民生育行》,载《社会》2005年第6期。
[7]谢玉喜:《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及其对社会学研究启示》,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07年第1期。
[8][美]皮埃尔·布迪厄:《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
[9]李忠艳、黄刚:《网络场域下的社会交往来源》,载《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