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惩戒性内容
2026年03月12日
(三)禁止、惩戒性内容
在《合约》中禁止、惩戒性内容比较多,这类条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治安方面。如第5款“如果非逢年过节、白事坐夜外,平时禁止打牌赌钱,一犯批评、再犯者将报告乡派出所处理”。第9款“凡参与迷信、邪教、涉毒活动的……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10款“引起山林火警、火灾……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2)安全生产方面。如第10款“炼山、烧田埂等劳作,一要村委会同意,二要注意防火”,第13款“不准在村辖区内电鱼、毒鱼、炸鱼”,第14款“不准浪放家禽”等。(3)违约金管理和监督与执行方面。《合约》从第9款至第17款基本是惩戒性规定,即违反了相关规定,要缴纳违约金,这就涉及违约金的管理问题。为此,《合约》第20款规定,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建立“合约执行小组”,负责合约的执行惩罚工作;建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合约执行小组”开展工作。当我们问村支书这些违约金如何处理时,村支书告诉我们,村里成立有“理财”小组,相关违约金由该小组监督使用,主要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如道路的建设、接龙厅(桥)的修建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