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的铁路和电信问题
一开始在我国官民中,就存在着与朝鲜内政改革相关联的重要问题。这就是,要将朝鲜的具有实际利益的企业,特别是铁路建设和电信架设事业务必掌控在我手中,要使朝鲜政府将获得经营的特许权授让给我国政府或人民。因此,大鸟公使在7月23日事变之前,就已经向朝鲜政府开启了这一问题的端绪,事变后,在缔结日朝条款的时候,就充分发挥了外交上的作用,完全确定了上述的授让事宜。但是到了如何具体实行的阶段,即设立这样的一个大企业的时候,首先产生了从哪里获得资金的问题,或者说,在非常时期处理时就必须以非常的手段,不然难见其功。于是就有人提议说,所有的费用都由国库来支出。但也有人认为,由国库的公款来建设外国的铁路,若不经过相当的程序,是碍难办到的,加之眼下日中两国之间交战正酣,将来的军费如何解决也很难预测,值此之际,随随便便从国库中拿出巨大的资金来是极为危险的。当初热心主张在朝鲜开建铁路的人,也觉得国库出资一事是可言而不可行的。于是,我首先将有这方面意愿的豪商巨贾们召集起来,向他们说明在朝鲜建造铁路的必要性,鼓动他们担当起这一事业来。不料他们当初的热情一下子看不见了,都显出了犹疑不决的态度,或者说希望得到日本政府有关损失补偿的担保,或者说希望得到政府的特别补助资金,政府若不能同意出自国库的直接或间接的负担,没有人愿意自告奋勇地开办这样的企业。在外交上获得的受让权最后竟成为画饼(此后,又有人主张汉城和釜山之间铁路建设资金从军费中划出,也为时已晚,最后未能实行)。总之,这一时期在朝鲜问题上,政界也罢,企业界也罢,一开始都是七嘴八舌主意很多,一旦到了实际施行的时候,就寥寥无声了。今天回过头来看,没有做成一件事。其原因在于政府在当时要处理比朝鲜问题更为重大的问题,无暇专心顾及朝鲜,而在民间,那些号称雄心勃勃的豪商巨贾,也只是在一片胜利的喧嚣声中空有大志而已,虽鼓噪一时却并无敏捷应对的手腕,实在是令人痛惜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