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藤全权大臣与伍廷芳私下的谈话和张、邵两特使的回国

四、伊藤全权大臣与伍廷芳私下的谈话和张、邵两特使的回国

中国媾和使的使团中,有一名叫伍廷芳的随员。他原来在李鸿章的幕下,1885年伊藤全权大臣赴天津时与他认识的。就在中国使臣离开会堂走向户外时,伊藤全权大臣特意留住了他,在托他向李鸿章传话的同时,也将我国政府有关媾和的意向稍稍向他透露了一下。伊藤全权大臣对伍廷芳说:“足下归国后,请代我转达对李中堂最诚挚的问候,请李中堂务必理解,这次我们拒绝与中国使臣继续谈判,绝不是日本好乱而恶治,为了两国的利益,尤其是为了中国的利益,我们认为尽早恢复和平是最重要的。如果中国真诚地希望和平,任命具有正当资格的全权使臣前来日本的话,我们对重启谈判不会有丝毫的犹豫。中国政府原本有许多惯例和旧例,使得北京政府往往不能遵守各国通常的例规,我们还是希望下次中国政府能够依照国际公法上的常规来处理事务,因为我与足下以前在天津相识,彼此有旧交,就稍稍说些私下的话语,这些话未必可在公开场合对中国使臣言说。”伍廷芳在表示了感谢之后,问道:“为确切了解阁下的真意,我想请您明确地告诉我,阁下是否对这次中国使臣的官位、名望感到不满,因而出现了现在的结果?”伊藤全权回答说:“不是,我国政府历来对具有正当的全权委任状的任何人,都不会拒绝与其谈判,当然,来者的爵位、名望越高,就越适合进行谈判,如果中国政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派遣爵位高的大官担任全权大臣到日本来,我们去中国也未尝不可,例如像恭亲王、李中堂这样的人担任全权就很好,总而言之,不要使得彼此谈判的结果只停留在一纸空文上,一定需要能够履行条约的掌权者。”两人之间就进行了这一场谈话。日后李鸿章自己作为中国全权大臣来到了下关(马关),不能说与这一场谈话没有关系。故在此记述其大要。

张、邵两位使臣的会谈,仅仅两天之内就彻底失败了。他们不得不立即从广岛出发去了长崎。中国政府对谈判的挫败感到十分遗憾,于是在2月7日拜托驻北京的美国公使经由驻东京的美国公使向我政府送来了如下的一份电函,电文说:“总理衙门昨日接获张、邵两名全权大臣发来的电信。据上述电信,日本政府对委任状中没有写明在媾和条约的缔结和签署上的权限提出异议,不肯与该全权大臣展开谈判,因而将张、邵两位送往了长崎。但是在颁发给该全权大臣的信任状中有‘全权’的词语,我们认为在缔结和签署条约方面已具有足够的权力。这一词语已经包含了所有的意思,没有必要另外逐一详记。若日本政府对上述的信任状效力表示怀疑的话,中国并不拒绝对此进行更改。不过,两国的全权大臣负责签署商定的条约,在该条约的批准交换的程序结束之前,还需等待皇帝的认可,然后才正式生效,这些在信任状上都有写明。我们将把修改过的信任状送递张、邵两位,并将此递交给日本国的相关官吏。因送交该信任状需要一些时日,就将上述的要旨电告日本政府,目前张、邵两位尚逗留在长崎,谨通过阁下向日本政府请求与张、邵两位重启谈判。”但我国政府明白,一旦已经拒绝与其谈判的中国使臣,在获得本国政府更新的委任状之后再与之进行谈判,是不适当的。不仅如此,当时国内一般的舆论都在为政府拒绝与中国使臣的谈判而大加赞誉,虽然其中也有些失当的语气,但都称赞政府赶走中国使臣是近来的英明决断,这一举措大得人心,在此之际将他们两人再留下来,与之重启会谈,恐非舆论所许可。像张、邵这样的人,在中国并无足够的势力和资望,如何能够担当全权大臣?无法指望他们能够谈成这一次谈判。参照了国内外的情状,倒不如就此断然拒绝张、邵两人,等待日后的良机,届时再重启谈判。于是在2月8日,经由驻东京的美国公使和驻北京的美国公使,向中国政府发送了如下的公函:“中国政府若真诚希望和平,应派遣具有正当委任状的,富有名爵、资望的全权委员,日本政府任何时候都可重启媾和谈判,然而这次已经经历了谈判受挫的使节,我们无法答应让他们为等待本国政府的指令而继续滞留在日本。”事已至此,他们已明白再做努力也是徒劳,于是张、邵一行于2月12日离开长崎返国。广岛谈判就此结束。

附录第一号

大清国大皇帝谨向大日本国大皇帝致意。彼我两国,谊属同州,素无嫌怨,近顷以朝鲜一事彼此用兵,劳民伤财,诚非得已。现经美国中间调处,中国派遣全权大臣,与贵国所派之全权大臣会商,妥善结局。兹特派尚书衔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户部左侍郎张荫桓、头品顶戴署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前往贵国商办。惟愿大皇帝予以接待,以使该使臣得以尽职,是所望也。

附录第二号

兹派尚书衔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户部左侍郎张荫桓、头品顶戴署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与日本国所派之全权大臣就事件进行会商。尔等一面可电告总理衙门,奏请朕之旨意并遵照施行。随行官员谨听尔等节制。尔等当殚精竭虑,谨慎行事,不可有负委任之命。尔等谨此。特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