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朝野关于请和条件的希望

五、我国朝野关于请和条件的希望

我国在整体上虽然主战的气焰一点也没有显现出消退的迹象,但近来在社会上的某些地方也逐渐出现了讲和的声音。但主和的意见,在宽严尺度上,彼此出入也甚大,而世间那些气势滔滔、口出大言、只知图一时之快的言论这里就暂且不说了。至于政府当局各部的负责人,从忠于自己职守的角度出发,相互之间也往往难免将自己希望的条件作为主要内容,而将其他部门的要求当作次要方面,比如起初海军部主张与其割让辽东半岛,不如获得整个台湾岛更有必要,且总体上属于这一派意见的人里面,稍微偏向前面条件的人又认为,如果我国无法彻底占领辽东半岛的话,就要中国政府暂时将这一地区割让给朝鲜,而由我国向朝鲜政府租借这一地区,至于台湾全岛,则必须完全归入我国的版图。与这派意见相反的陆军部则认为,辽东半岛是我军浴血奋战之后才攻取的地方,其价值与我军的足迹尚未涉及的台湾不可相提并论,而且辽东半岛南控朝鲜的侧背,北扼北京的咽喉,从国家的长远角度考虑,一定要占有这一地区。而掌管财政的部门,他们并不怎么热心割地的问题,而更期待获得巨额的赔款(日后松方伯爵再次出任财政大臣后主张要获取十亿两赔款的意见,就基于这一派的主张。此外,眼下在海外任职、目睹了欧美形势的我国驻各国外交官,各自的意见也颇有差异。青木公使在给政府的有关媾和条件的建议函中提出了如下几点主张:(1)将盛京省以及与俄国接壤的吉林省[32]的大部分和直隶省的一部分割让给我国,可在中朝两国之间设立一个五千平方里[33]的中间地带,为将来我国在亚洲主掌霸权创造一个军事上的根据地;(2)赔款为英国货币一亿英镑,其中一半为金元,一半为银元,分十年偿付;(3)在赔款全部付清之前,山东省内东经120°以东的区域以及威海卫,包括这里的炮台、武器均由日军占领,驻军的费用均由中国政府支付。在这几点主张之外,青木公使还附言说,欧洲的舆论认为,只要不影响到欧洲的利益和中国的存亡,对于任何条件都不会有异议。此外,驻俄国公使西一开始就十分关注俄国有关日中战争的动向,通过细密周到的观察,他预见到了割让辽东半岛特别是割让与朝鲜接壤的地区,俄国不会坐视不管,因此他向政府建议说,不如一开始就向中国要求巨额的赔款,作为赔款的保证,可占领辽东半岛,纵令是俄国,对此也无法置喙了)。由此可见,连政府内部每个人的主张也各不相同,尺度范围都有差异,更不用说民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期待,彼此意见相左了。但是在一点上几乎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希望中国做出更多的赔偿和割让,让帝国的光辉越加发扬光大,特别是,一方面沉醉在百战百胜的浮夸的气氛中,另一方面对于将来的经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算盘,互相以我为中心,而失去了主要的目的。各方的意见孰轻孰重,何者为主何者为次,要对此进行斟酌调和并提出一个让所有各方都满意的方案,终究是不可能的,只能将重要的主要的意见融合在一起,最后汇成一个庞大的条件(在此将当时民间各政党通过其报刊及其他途径发表的有关媾和条件的意见略记如下。被称为强硬派的意见认为:“在中国主动提出媾和的请求之前,不可停止海陆两方面的进攻,为永久抑制中国的反抗并确保东亚和平的维持,至少要将中国东北部重要的疆土(盛京省)和台湾割让给帝国。军费的赔偿至少要在三亿日元以上。”此外,同属于强硬派的改进和革新两党的首脑人物主张说:“战后中国如果陷入自己无法确保社稷的安稳、自暴自弃放弃主权的境地的话,我国必须要有分割其四百余州的思想准备。届时山东、江苏、福建、广东四省都应归我所有。”自由党则主张:“应该割让吉林、盛京、黑龙江三省以及台湾。应签订凌驾于欧洲各国条约之上的日中两国通商条约。”在如此甚嚣尘上的舆论之中,也有两三个有识之士认为,媾和条件若失之于过分严苛,非为上策。比如谷子爵当时曾致函伊藤总理,以数千言陈述了这样的主张,该书函中特别引述了1866年普鲁士与奥匈帝国的战争,甚至认为割地的要求会阻碍今后日中两国的亲睦关系。且不说这一观点是否妥当,至少在当时如此的氛围中他能发出自己独到的声音,也真可谓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了。但即便是谷子爵,在过去和现在都不敢公然抵抗社会的逆潮而将自己的观点发表出来,只是在私人信函中吐露一点微意而已。谷子爵尚且如此,更何况那些庸碌之辈了。若只是三三五五相聚在一起私下议论,如何能力挽社会的狂澜?纵令谷子爵的言论是可取的,在当时的大趋势下无疑是无可如何的。)在此之前,我无法充分顾及上述的这些纷纷议论,在10月8日英国的调停开始之后,悄悄地与伊藤总理进行了自己的讨论筹划,起草了一份媾和条约(媾和条约随着战局的发展,随时对其宽严尺度进行调整,此后又时时对草案的内容加以补充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