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社会语言学视角下的共同体
1.1 社会语言学视角下的共同体
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思想家就提出了朴素的共同体概念。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认为城邦即为共同体,城邦成员是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亚里士多德对于城邦共同体的看法虽然和柏拉图有所不同,但同样强调共同体是城邦的基础,共同体的整体性超越成员的个体性。时至启蒙时代,卢梭(2011)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契约精神中的共同体,认为共同体是社会中每个成员自愿让渡一部分权利而组成的,共同体为其成员提供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工业革命以来,西方思想家如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等都使用共同体概念对工业社会进行分析。德国社会学家Tonnies(1887)认为共同体是基于成员持久的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王利敏 2016)。他将共同体分为三种类型: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这三种类型的共同体之间有相关性,比如血缘上的亲近能够带来空间上的接近和精神上的亲近,空间上的接近也可以带来血缘的融合和精神上的亲近。当代共同体学者(如Etzioni 1995;Polanyi 1951;Poplin 1979)普遍认为,共同体是拥有共同价值、规范和目标的整体,共同体反映成员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以Polanyi、Merton和Kuhn的研究为代表的科学共同体理论认为科学家们拥有接近的科学信仰、实践规范以及话语表达系统,由此突破了地域限制,成为一种关系共同体(Polanyi 1951)。
语言在共同体概念中占据重要位置。正如当代科学共同体研究所显示的,科学家在学术交流和成果评价过程中,既相互协调合作,又存在一定的分歧和争论,因此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话语系统。科学家们通过使用特定的术语和表达方式构建共同体成员身份,这些术语和特定的表达方式也为共同体设定了一条无形的边界。语言不仅在科学共同体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其他种类的共同体中也具有同样重要的功能。共同体一直是语言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美国历史语言学家Whitney(1875/1979:149-150)认为,个人能够对语言进行创新,但是只有共同体在创新时作出的选择才能改变语言。本书从社会语言学视角出发,对共同体相关概念进行系统性讨论,其中既包括社会语言学的重要概念“言语共同体”(或“言语社区”),也包括“社会网络”理论,以及相对晚近的“实践共同体”和语言全球化理论,从广阔的学科领域汲取理论精华,拓展其构建、分析和解释共同体方面的理论内涵,将它们运用于语言与社会的研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