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军事共同条令的内涵和外延

1.1.1  军事共同条令的内涵和外延

“军事共同条令”是一个军事术语,它表达了一个复杂的概念,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从字面上看,这一术语是由“军事”、“共同”和“条令”三个词逐层限定叠合而成的,“共同”限定“条令”,组合成“共同条令”,“军事”限定“共同条令”,组合成“军事共同条令”。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其概念限定叠加的方式应该是这样的:“军事”限定“条令”,组合成“军事条令”,“共同”限定“军事条令”,组合成“军事共同条令”。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逐层剖析三个术语及其所表达的概念,以便我们能够既正确又充分地理解“军事共同条令”这一复杂概念。

首先,解析“条令”。

词语“条令”在《古代汉语词典》中并没有将其列为一个词条。[1]而事实上是可以看作一个词条的,有名的例子两个,一是宋梅尧臣《送卫真宰晏寺丞罢长安》诗中“归见萧何政,条令旧镐间”这一句,二是宋叶适《吏胥》文章中“且公卿大臣之位,其人不足以居之,俛首刮席,条令宪法多所不谙,而寄命于吏”这一句。从诗文的意思可知,在中国古代,“条令”一词用于表示条文式的法律,是国家普通法律的一种形式。可见,条令在古代是一个由偏正关系合成词表述的概念,“条”为偏,意思是“条目”[2],“令”为正,意思是“法令”[3],前者修饰后者,整体上成为一个名词性短语,表示条文法令。

在现代汉语中,词语“条令”已经被界定为词,《现代汉语词典》中有着专门的词条释义“用简明条文规定的军队的行动准则”[4],这个释义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严格来说,还不够准确。因为冠以“条令”名称的规则不仅只有军队领域中存在,在公安警察领域中也存在,比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等。所以,“条令”的准确释义可以表述为:用简明条文规定的行动准则,多用于表示适用于国家强力机关的条文式准则。

显然,与古代用于表述国家普通法律法规的“条令”使用语域相比,在现代“条令”一词的使用范围变窄了。

在俄语中,与汉语“条令”对应的是“устав”,这是一个基本词汇,单纯词,《大俄汉词典》中给出了三个义项,一是“章程、规章、条例,<军事>条令、操典”,二是“[常用复数]规范、准则,<旧,俗>习惯、风俗、规矩”,三是“(古希腊、拉丁及斯拉夫的)多角字体”。[5]在俄语实际话语中,既可用于军事领域,也可用于政治生活和一般社会生活领域,大多数情况下取第一个义项。比如:“воинские уставы(军事条令)”、“боевой устав пехоты(步兵战斗条令)”、“Устав акционерного общества(股份公司章程)”。

与现代汉语中“条令”一词的使用情况相比,俄语“устав”一词的含义更丰富,使用范围无疑要宽泛一些。

从汉语来看,“条令”这一术语的表述方式与“条例、章程、规章”等术语的表述方式有相同之处。从构词上看,都是偏正词语,表达了一个概念,基本上都是“用条文形式规定的行动规则”,但是,字面的含义重点不同,“条令”中的“令”是词的中心,汉语中“令”有“命令”的意思,直接体现出一种强制性,在军事言语实践中能增强震慑效果。而“条例、章程、规章”等表达方式则不能直接体现这个含义,字面上更不能体现强制性色彩;特别要注意“条令”与“条例”的联系和区别;从词源的角度看,两者的差别在于一个字——“令”和“例”。“令”是古代统治者发布的文告,是法律的一种形式;“例”不是以独立的法律形式出现,而是法典的总则;从目前军队的使用情况看,条令的军事性、战斗性很强,它的适用主体是军人;而条例的军事和战斗特征比条令弱一些,它在军队后勤、人事、装备管理、院校、科研工作等方面运用得多一些,而且部分同时适用于军人和地方百姓。[6]在汉语中,还有一个词与条令相近,那就是“操典”,但操典着重操练章程,意思较窄,可以用于表示队列方面的规定,如“步兵操典”。

从俄语来看,与“устав”相近的单词有“наставление”、“распоряжение”、“приказ”、“правило”,但是与之不同的是,“устав”一词相对简洁,第一,这个词仅包含五个字母,词的长度最短;第二,这个词包含的五个字母“у”、“с”、“т”、“а”、“в”发音简单,组合在一起不会出现含混不清的现象;而相近的几个词包含的字母均比“устав”一词要多,因而词的长度较长。不仅如此,从俄语语音修辞的角度看,“устав”一词的音响特征符合军事语域的语言表达效果需求。在俄语语言生活和交际中,语言的声音属性无处不在,俄语十分重视语音修辞,“устав”的重音在元音[а]上,末尾的音是清化的辅音[в]。俄罗斯罗蒙诺索夫在《口才简明指南》中指出,元音[а]适合于描写辉煌、广袤、深厚的事物,[в]属于轻快的音,宜于形容流畅的形象;因而,“устав”比其他几个词更适合表达军事语域中的条令含义。[7]

其次,解析“军事条令”。

在汉语中,“军事条令”是专属于军事领域的术语,它有别于党和国家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军事”是指与军队或战争有关的事情。[8]“军事条令”是一个名名组合的定中短语,没有采用结构助词“的”的构成方式,更加简洁和严谨。就内涵而言,在《大辞海(军事卷)》中就明确其含义是以命令发布的关于军队工作和生活的简明条文法规性文件。[9]从外延上看,军事条令包括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内务条令、战斗条令、舰艇条令、警备条令等。

在俄语中,字面上而言,与“军事条令”对应的是短语“вонский устав”,这个短语由两个部分构成,“вонский”+“устав”,“устав”的意思上文已经解释,而“воинский”一词由“воин”派生而来,“воин”的意思是“战士、军人”,使用中具有文雅的色彩,比如:“простой воин(普通战士)”、“доблестный воин(英勇的战士)”、“Один в поле не воин(孤掌难鸣)”。“воинский”的意思有三:军人的、军事的、军用的,当用作“军人的”含义时,具有文雅的色彩,比如:“воинское звание(军衔)”、“воинский долг(军人职责)”、“воинская доблесть(军人的英勇精神)”,“нести воинскую обязанность(服兵役)”。当用作“军事的、军用的”的含义时,其组合形式有“воинский поезд(军用列车)”、“воинская часть(部队)”、“повышать воинское мастерство(提高军事技能)”。可以说,“вонский устав”这个词组能够烘托军事条令的庄重文雅特性。反之,如果用另外一个词“военный”修饰“устав”,则不能表达庄重的效果,因为作为形容词“военный”源于“война(战争)”一词,与战争有关,进而派生出“军事的”含义,不仅没有“воинский”的含义丰富,而且仅只有指称含义,没有庄重文雅的色彩。[10]

在实际的俄语生活中,“军事条令”一词的存在形态是复数形式的短语“вонские уставы”,这表明俄语中的军事条令不止一部;俄语中“军事条令(Воинские уставы)”是指“规定军人日常活动、部队生活和训练的多个正式文件”,它们“决定了部队战斗行动的基础”。[11]军事条令包括战斗条令和共同条令,战斗条令规定了军事行动的基本原则,共同条令则规定了军人的训练、战斗行动基础、职责和权利、生活要求。

最后,解析“军事共同条令”。

在我国,军事共同条令又称共同条令,是军事条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军队建设中的基本法规依据,其中所规定的内容是全体官兵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军事共同条令是一个专门的术语,与条令和军事条令的概念不一样,它有着特有的内涵和外延。从内涵上看,是我国军队各军种和兵种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定。从外延上看,其所包含的内容是确定的,仅包括三部共同条令,它们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也就是说共同条令是众多军事条令中的三部条令,是适用于各军兵种的军事条令,因此按照汉语短语的语序构成规则,应该称之为“共同军事条令”,而不是“军事共同条令”。当然,这么排列也是可以解释的,强调了共同条令的军事属性和适用领域,即“军事领域的共同条令”。

俄语中,与汉语短语“军事共同条令”对应的俄语表述为“Общевоинские уставы”,其字面意思就是共同的军事条令。在俄罗斯,共同军事条令是规范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军人的生活、相互关系以及日常活动,包括《Устав внутренней службы вооруженных сил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内务条令)》、《Дисциплинарный устав вооруженных сил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纪律条令)》、《Устав гарнизонной,комендантской и караульной служб вооруженных сил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警备、警戒和卫兵条令)》和《Строевой устав вооруженных сил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队列条令)》等四部条令,适用于所有军人。

显然,在中国和俄罗斯两个国家中,尽管都存在着“军事共同条令”这个概念,但是其所包含的内容还是有差别的。俄罗斯将《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警备、警戒和卫兵条令》也列为共同条令的内容,而中国则仅包含上面所提到的三部共同条令。应该来说,从军队承担的使命和任务来看,中国军队当然也应有与《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警备、警戒和卫兵条令》相关的条令内容规定,但是,可能是出于重要性的角度考虑,没有将其提高到与三部共同条令相并列的地位。

因此,出于对等比较的需要,本书中仅将中国军队的三部共同条令与俄罗斯军队中相应的三部共同条令进行对比。从条令的内容看,这种处理方式不仅不会影响研究的科学性,反而能够使对比研究更简洁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