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类别特征和语用效果分析

3.2.1 类别特征和语用效果分析

3.2.1.1 军事语汇类别概说

军事语汇是表达军事事物的所用词和固定短语的总汇,这一总汇看起来庞杂无序,必须对之进行梳理分类,才能有利于进一步开展科学的分析。关于分类依据,有的学者按照数量、使用率、生命力等分为基本语汇和一般语汇。[31]但是,作为军事语言的建筑材料,按照基本语汇和一般语汇划分过于粗略,没有体现军事语汇的特点。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产生时间、来源、音形义关系、涉军程度等四种依据进行分类。

按照军事语汇出现的时间,军事语汇可以分为古代军事语汇和现代军事语汇。所谓古代军事语汇是指在古代产生的表达军事事物的语汇,比如,兵、将、帅、弓、箭、宝剑、腰刀、长枪、护城河、刀斧手、空城计、连环计。这些古代军事语汇有的现在除了描述历史事物而不再使用了,比如,弓、箭、长枪、弓箭手;有的成为现代军事语汇的构成部分,如兵、将;有的沿用下来,如,将军、元帅。所谓现代军事语汇是指在现代产生的表达军事事物的语汇,如,战略、战役、战术、武器、营房、核潜艇、航空母舰、弹道导弹核潜艇、核攻击潜艇。现代军事语汇相对于正在使用的古代语汇,数量要大得多。

按照军事语汇的来源,军事语汇可以分为本国军事语汇和外来军事语汇。所谓本国军事语汇是指在本国产生的表达军事事物的语汇,它所表达的军事事物一般首先为本国人所关注。比如,官、兵、水军、水师提督。所谓外来军事语汇是指在国外产生的描述军事事物的语汇,它所表达的军事事物一般首先为外国人所关注,后为本国人引进来描述该军事事物,比如,坦克、来复枪、雷击舰。一般情况下,一种语言在吸收外族语言中的军事语汇时,除少数直接借形的情况外,都要在原来外语军事语汇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它和外语词虽有联系,但常常并不等同。

汉语吸收外来军事语汇的历史很久,大多是近现代吸收的结果,比较多的是从西方语言中吸收的,也有来自日语的外来语汇。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对外军事交往的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外来军事语汇大量涌现,其数量、范围、形成方式都超出以往。马鸣春对外来词语的吸收方式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分类,总共达11种之多。[32]

通过观察汉语外来军事语汇,按其吸收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音译、半音半义、音译加注、借形;音译是用汉语的语音形式模仿外语词的发音而形成的外来词[33],比如,坦克(tank)、喀秋莎(катюша)、雷达(radar);这是在早期接触到国外军事科技产物时称名用的吸收方式。半音半义是外语词,一半用音译,一半用意译,比如,坦克兵(tankman)。音译加注是在音译整个外语词后添加一个注明类名的汉语语素形成外来词,比如,加农炮(cannon)、卡宾枪(carbine)、来福枪(rifle)、毛瑟枪(mauser)。汉字式借形词是一种特殊的外来词,指的是从日语中转借来的汉字词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古代汉语就有的词在日语中赋予了新义,比如,革命、文明、主义。另一种是日语中直接利用汉语材料创造的,这类词比较多,至今汉语还吸收少量日语词,比如战线。

按照音形义关系,军事语汇主要分为同音词、近音词和同形词。同音词又分同音同形异义词、同音异形异义词。同音同形异义词的特点明显,比如,在“贻误战机”和“战机升空”这两个军事短语中,“战机”一词,词形相同,语音相同[zhànjī],意义相异,在前一军事短语中表示“有利于己方的作战时机”,在后一军事短语中则表示“用于作战的飞机”。又比如,“出师不利”和“学成出师”这两个短语,前者为军事短语,后者为一般短语,其中“出师”一词,词形相同,语音相同[chūshī],意义相异,在军事短语中表示“派出军队作战”,在一般短语中则表示“学徒从师傅处学会了本领后可以不用再跟师傅学习了”。同音异形异义词特点也很清楚,比如,[gōngshì]这个音组,可以出现在两个军事短语“修筑工事”和“凌厉的攻势”中,其中的“工事”和“攻势”词形不同,意义也不一样。又比如[gōngjiān]这个音组,可以出现在两个军事短语“攻歼”和“攻坚克难”中,其中“攻坚”和“攻歼”尽管部分形同,但整体而言词形相异,意义也不同。

近音异形异义词分为三个小类:异调异形异义词、同韵异形异义词、同声异形异义词。异调异形异义词特点明显,比如,“仰攻”和“佯攻”,差别在于“仰[yǎng]”和“佯[yáng]”声调不同,整体词形不同,就意义而言,一个表示“从下向上实施攻击”,一个表示“虚张声势地实施攻击”;同韵异形异义词特点也很明显,比如,“突击”和“堵击”,差别在于“突[tū]”和“堵[dǔ]”声母和声调不同,整体词形不同,就意义而言,一个表示“突然攻击敌人的行动”,一个表示“阻止敌人进退的行动”;同声异形异义词特点也很明显,比如,“堵击”和“兜击”,差别在于“堵[dǔ]”和“兜[dōu]”韵母和声调不同,整体词形不同,就意义而言一个表示“阻止敌人进退的行动”,一个表示“绕到敌人侧后攻击的行动”。

同形词分为异调异义同形词(含轻重相异)、同韵异义同形词、同声异义同形词三种。异调异义同形词声韵相同,声调不同,比如,炸蚂蚱——地雷炸了,发射架倒了——坦克倒车。同韵异义同形词韵母相同,声母声调不同,比如,重新开战——炮弹太重了,乱弹琴——饮弹而亡,调配军用物资——调配军政主管。同声异义同形词声母相同,韵母声调不同,比如,还想回原部队——向敌人还击,得了军区嘉奖——你得上战场。

按照军事语汇的涉军程度,军事语汇可以分为核心军事语汇、一般军事语汇和边缘军事语汇。认知科学的原型范畴理论为人们对客观世界进行认识和定位提供了一个科学的视角,范畴是围绕原型(即范畴的中心成员)构成的,同一范畴成员之间的地位不一样,分为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非典型成员依据其与典型成员的相似度而被赋予不同程度的成员地位,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开放的。[34]核心军事语汇属军事语汇原型范畴,是典型成员一般军事语汇和边缘军事语汇非典型成员。核心军事语汇特指军事指挥作战事物,是仅在军队内使用的军事语汇。这类语汇与军事斗争、军事斗争准备过程关系紧密,是人类对军事斗争核心部分的语言符号表述。核心军事语汇仅在军队内部使用,表述的是军事领域的特有事物,其含义仅为作战指挥军人完全理解。要了解一支军队,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核心军事语汇都是首先接触到和必须掌握的语言成分。核心军事语汇数量不多,但却非常重要,与军人的使命任务密不可分,比如,想定、侦察、集结、列装、奔袭、歼灭、前线、前沿、后方、左翼、右翼。一般军事语汇是特指军事生活事物、在全社会使用的军事语汇。这类军事语汇与军事指挥作战关系不大,其含义直接,为全社会所理解并在全社会使用,比如,军婚、军属、军粮、军车、兵器、征兵、服役、随军、扩军、转业。边缘军事语汇是指源于军事社会生活,后被吸收到全民语言中的军事语汇,比如,射击、警戒、宿营、退役。

比较上面给出的三种军事语汇例子,可以发现核心军事语汇具有两个特点,即特指性和稳定性。特指性是由军事斗争的主要任务决定的,军队就是打仗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打仗开展的,反映军事作战指挥事物和概念的军事语汇具有专业特指含义。稳定性是由它所表述事物和概念的稳定性所决定的,无论在什么时代,无论对于哪个国家民族的军队,“侦察、集结、列装、奔袭、歼灭”这类军事语汇反映了人类思维对军事指挥作战最基本的认识。

与核心军事语汇相比,一般语汇使用的范围比较宽,既可以在军事语境中使用,也可以在全民语境中使用,而使用的频率比较低。总体来看,在稳固性方面比核心军事语汇弱得多,但是在通用性方面则强很多,这种通用性主要是指全民理解、全域使用。要想更好地描述包括军事事物在内的社会现象,说明具有复杂关系的军事事物,仅仅掌握核心军事语汇是不足的,还应该掌握好军事语言的一般语汇。只有这样,才能成功完成军事言语交际,充分发挥军事语言的表达潜力。

三种军事语汇中,边缘军事语汇的使用范围最宽,使用频率较高。在现代社会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情况下,言语表达追求言简意赅的效果,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原则。[35]由于边缘军事语汇具有简练的形式和明确的语义内容,附加雷厉风行、果断干脆的文化色彩[36],适应了语言的经济性原则,是军语泛化的主要语汇类型。

3.2.1.2 共同条令语汇的类别特征和语用效果分析

在中国军事共同条令中,从产生时间、来源、音形义关系、涉军程度四个角度看,所采用的语汇表现出明显的类别特征。

第一,共同条令作为当代使用的军事语言篇章,应该使用现代语汇,但从共同条令中所用词语出现的时间看,仍然采用了不少古代语汇。其中,古代语汇既有表述事物的实词,也有表述动作状态特征的实词,还有表述事物之间关系的虚词;既有军事性古语汇,也有非军事性古语汇;既有名词,也有动词;既有单音节单纯词,也有双音节合成词,还有多音节短语。

例1

除根据有关法律和本条令规定实施的奖惩项目以及特殊措施外,非经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另立并实施其他奖惩项目以及特殊措施。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10条)

例1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就军队奖惩项目以及特殊措施方面提出的总要求,这个语段是一句话,其中使用了“非经”、“不得”和“另立”三个古代语汇,这三个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均没有单独列为词条收录,说明在一般语域中用得不多,但它们可以在古代汉语语料库(http://www.cncorpus.org/index.aspx)中找到不少相应用例,比如,在史书《元史》中有用到“非经”的情况,“诸州县举茂异秀才,[非经]监察御史廉访司体察者,不得开申”。在元明小说《粉妆楼》中有用到“不得”的情况,“又令胡奎、罗焜、鲁豹雄、赵胜、裴天雄、孙彪:‘你六人带领五千铁骑,攻破他的北关,擒拿贼将,八方救应,[不得有误]。’”在元明小说《封神演义》中有用到“另立”的情况,“况今西岐雄兵四十万,战将六十员,正宜杀进五关,围住朝歌,斩费仲、妲己于市曹,废弃昏君,[另立]明主,以泄天下之忿!”“非经”的意思是“如果没有经过”,“不得”的意思是“不可以,不能够”,“另立”的意思是“另外确立”;可见,用现代汉语语汇需要至少三个字表达的意思,用古代语汇仅需两个字。需要注意,“非”这个词的用法古今都广泛使用,刘新友和雅贞充分论述了自然语言中“非”的逻辑意义的多样性,他们认为“非”表示否定意义时充当负概念的语言标志、否定判断的联项,表达对判断的否定[37];事实上“非经”与“不得”合起来,强调了必要条件,这种连用的情况汉语学者研究得比较多[38],只不过这里的古语语汇连用较多,情况更加复杂。

“另立”中的“立”是一个古语词,无论在《古代汉语词典》[39]中,还是《古代汉语字典》[40]中都有收入。甲骨文的立字是图示,金文的立字是图示,像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形,脚下一条横线代表地面,表示一个人站立在地面之上。其本义是站,引申为树立、设置、建立等义。[41]比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177条中有这样的句子:“勋章……立功受奖……式样。”其中“立功”一词中的“立”是“建立”的意思,属于引申义。

与古语词“立”意义差不多的另一个古语词“位”在共同条令中也有使用。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13条中有这样一句:“连部和……位于本连队尾。”其中使用了古语词“位”。“位”与“立”本来是一个字,都写作“立”,“位”是后起的字。“位”字从人从立,篆书写作图示,本义指人所站立的位置,引申为人的身份、地位,又泛指方位、位置。因此,这里“位于本连队尾”就是“站在本连队尾位置”的意思。

在共同条令中,类似的古语实词还有“完毕”、“礼毕”中的“毕”,“嘉奖”中的“嘉”,“授衔”中的“授”。此处,“毕”是“完成、结束”的意思,古代用例较多,比如,《荀子·议兵》:“以守则固,以征则强,令行禁止,王者之事~矣。”[42]“嘉”是“赞许、赞赏”的意思,古代用例不少,比如,《论语·子张》:“君子尊贤而容众,~善而矜不能。”[43]“授”是“给予、付予”的意思,古代用例很多,比如,《周礼·夏官·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及~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44]

显然,使用古代语汇比现代语汇要简洁得多,行文显得精练,不拖泥带水;而且,古代语汇还给整个语句增添了庄严的色彩,使公文严肃[45],烘托了严肃的氛围。这无疑是契合纪律条令的整体言语格调的,毕竟纪律条令作为基本法规是为了维护部队的正常秩序,保证部队不会出现不按照规定肆意行动的情况。

例2

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职的,其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干部级别)工资、士官军衔级别工资,从翌年1月起,停止定期增资1年。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81条)

例2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就军队处分项目作出的规定,这段话中使用了“未”、“无”、“其”、“翌”等多个古代语汇,它们都是单音节单纯词,可以在古代汉语语料库(同前)中找到不少相应的用例,比如,在春秋战国《韩非子》中有用到“未”的情况,“因令象武发东郡之卒,阅兵于境上而[未]名所之,则齐人惧而从苏之计,是我兵[未]出而劲韩以威擒,强齐以义从矣”。在春秋战国《国语》中有用到“无”的情况,“苦成氏有三亡:少德而多宠,位下而欲上政,[无]大功而欲大禄,皆怨府也”。在春秋战国《大学》中有用到“其”的情况,“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在隋唐五代《旧唐书》中有用到“翌”的情况,“王师入垒未整,[翌]日诘旦重雾,贼军大至,可师方大醉,单马奔出,为虹县人郭真所杀,一军尽没,惟忠武、太原、沙陀之骑军保全而退”。

从这几个古语词在句子中的意义来看,“未”的意思是“没有”,“无”的意思是“没有”,“其”的意思是“他的”,“翌”的意思是“次于当天的、次于当年的”。显然,古代一个字构成的单音节单纯词表达的意思需要用至少两个字构成的现代汉语词来表达。

无疑,古代语汇单音节单纯词比当代双音节和多音节词简洁得多,“未”、“无”、“其”、“翌”四个单音节单纯词接连使用,缩短了文件篇幅,提高了信息传递效率[46],形成一种简练的言语格调,建构干净利落的言语作风,如果军人经常学习和诵读这种条令篇章,这种言语作风会影响到条令阅读者的行事作风,使其形成干净利落的战斗作风。很难想象,一个说话啰唆的军人在战场上能决策果断,行事利落,这就是语言的力量所致,是军事语用建构效果的体现。

例3

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保持队列整齐,出列、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5条)

例4

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降衔(级)、撤职处分。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86条)

例5

在战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或者国家公共财产遇到危险时,见危不救,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109条)

例3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关于队列纪律的规定,其中用到了古代军事语汇“令行禁止”;例4和例5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关于纪律处分的条件,其中用到古代军事语汇“令不行”、“禁不止”和“见危不救”。所用到的这几个短语在古代就经常使用,可以在古代汉语语料库中找到不少相应的用例,在春秋战国《荀子》中有用到短语“令行禁止”的情况,“以守则固,以征则强,[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在春秋战国《鹖冠子》中有用到短语“令不行”、“禁不止”的情况,“今大国之君不闻先圣之道而易事,群臣无明佐之大数而有滑正之碎智,反义而行之,逆德以将之,兵诎而辞穷,令不行,禁不止,又奚足怪哉”。在宋朝《资治通鉴》中有用到短语“见危不救”的情况,“存节曰:‘[见危不救],非义也;畏敌强而避之,非勇也。’”

这些古代军事短语语汇在句子中表达了复杂的意思。“令行禁止”出自《管子·立政》:“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该军事短语的意思是下令行动就立即行动,下令停止就立即停止;形容法令严正,纪律严明,执行认真。“令不行”、“禁不止”两个语汇在古代经常连用,现代用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意思分别是“有行动命令却不行动”、“有停止的命令却不停止”。“见危不救”的意思是“看见危险的情况不去救助”。

这些古代军事短语用在现代军事语境中有着双重价值,一方面使语言简练,将复杂句法关系的句子变成简短的短语,另一方面使言语格调庄重,符合军用文书语言的庄重要求[47],让人对纪律充满敬畏之情。

第二,共同条令作为我国广大军人使用的语言篇章,应该使用本国语汇,但从语汇的来源来看,在共同条令中仍然使用了不少外来语汇。既有来自英语的语汇,也有来自日语的语汇。外来语汇以表示军事事物的名词为主。

例6

车与车的间隔为2~3米,距离:坦克为5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2~3米……后列人员与车辆相距3~5米。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62条)

例6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关于师以上部队阅兵的要求。其中,在谈到阅兵队形时用到了“坦克”这个词,这个词显然是一个外来词,从英语单词“tank”音译而来,指的是装有火炮、机关枪和旋转炮塔的履带式装甲战斗车辆。[48]实际上,在表达这种机动作战装备方面,我国早就有“战车”这一术语,比如,在春秋战国的《晏子春秋》中就有使用这个术语的情况,“君之内隶,臣之父兄,若有离散,在于野鄙,此臣之罪也,君之外隶,臣之所职,若有播亡,在于四方,此臣之罪也;兵革之不完,[战车]之不修,此臣之罪也”。正因为如此,才有步兵战车这一说法。按理来说,这里可以采用坦克战车或枪炮战车的说法,但条令中并没有采用,而是采用直接的音译术语“坦克”。

应该来说,“坦克”这个音译军事术语有一点不足,那就是从字面上完全看不出其军事属性和用途,不像“卡宾枪”和“加农炮”那样一看就知其军事属性。“坦克”这个音译军事术语的优点也很明显,那就是简练,在英语通用性较强的实际情况下,对于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如果采用坦克战车或枪炮战车的说法,则不仅不简练,还会让人不知其意,要通过更多言语予以解释。

在现实生活中,坦克作为一种武器装备,出现得较早;无论军人,还是普通民众,通过电影电视对坦克的说法和实物都很熟悉,对于其军事属性和用途也并不陌生;因此采用“坦克”音译术语没有大的问题,反倒能发挥其简练、通用的优点,最终提高军事信息的传递效率,提高语言表达的实际效果。(https://www.daowen.com)

例7

掌旗员通常由连、排级军官或者士官充任,护旗兵由士兵充任。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54条)

例7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关于军旗掌持的规定要求。其中,在谈到掌旗员的担当人员时,使用了“士官”这个术语,实际上“士官”一词源自日语词“士官”,读作[shikan],意译自英语词“officer”,表示军官的意思。[49]我国借用此术语表示“志愿兵役制士兵”,一般情况下士官从义务兵中选取,也可以从具有专业技能的普通公民中招收。

显然,日语军事词“士官”比汉语军事术语短语“志愿兵役制士兵”词形要短,结构简单,表现出极为简练的优点。军事命名专家选用“士官”这个词恐怕也是基于这一点。

但是,深入分析比较可以发现,“士官”一词固然简练,却容易引起误解,日语中士官指称的是军官,而汉语中士官指称的是士兵。在日美军队中,军官和士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层级,有着严格的等级规定。

所以,采用日语词“士官”来代替汉语术语“志愿兵役制士兵”,没有体现出我军军事特色,还会影响国际军事交流;如何改进,需要广大军事命名专家共同努力加以研究。从这个角度看,俄罗斯军队中的军衔名称“准尉”倒是有其可取之处,值得研究。

例8

严格实行干部值班、跟班作业制度;

……维护作业现场秩序。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318条)

例8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就组织施工作业时安全方面的规定要求。其中,在谈到事故防范的安全规定时,使用了“干部”这个术语,这个术语实际上也源自日语,日语中“幹部”读作[kanbu],意译自法语词“cadre”,表示“担任公职的人员(士兵、勤杂人员除外)”。[50]

使用日语词“幹部”代替短语“担任公职的人(士兵、勤杂人员除外)”,这种用法在地方行政事业编制人事管理中也有使用,在我军中实际是指军官和文职干部,也就是说使用译音词“干部”统指“军官和文职干部”,这样当然很简洁,而且方便组成新的术语,比如“干部处、干部局、干部部、干部工作、干部跟车、专业技术干部、干部值班制度”。

可见,在军事共同条令中吸收外来词,使复杂军事概念的表达更为精练,行文更简洁,能够极大提高语言文字的军事信息容量,进而提高军事言语交际中的信息传递效率。

第三,从音、形、义的角度看,共同条令中所采用的语汇很有特点,既有近音语汇,又有近义语汇。

例9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踢出约75厘米(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约2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21条)

例9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就单个军人队列行进动作所提出的规定要求。其中,对于正步和跑步动作要领的描述,用到“全脚掌”和“前脚掌”两个词,其意义差别就在于一个字“全”和“前”,它们的发音实际差别不大,[quán]和[qián]差别仅在于韵头[u]和[i],在南方方言中,往往将“全”读成“前”,这样一来,它们就由近音异义词变成了同音词,在口头上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显然,这种情况是军事条令编撰者没有考虑到的,他们关注的主要是内容层面,而忽略了近音词可能引起的歧义,这当然不是他们所希望的。表面来看,这只是一个很小的语言问题,但军事语境中的一个再小的问题都会造成恶劣的后果。如果一支部队在战场上分为前部和后部,指挥员下达“部队前部进攻”的命令,结果传达命令的参谋发音不准,说成“部队全部进攻”,万一进攻受到敌人激烈回击,就有可能使整个队伍遭受重大损失。

因此,在共同条令编撰过程中,需要吸纳军事语言专家来从语言的角度审视条令语言的科学性问题,注意这种近音词导致的歧义现象,从而避免出现因歧义导致错误动作的情况。

从军事语用的效果来说,不仅没有发挥简洁言语的信息高效传递功能,反而损害了信息语义的准确性。

例10

背背囊(背包)坐下

要领:听到“放背囊(放背包)”的口令,两手协力解开上、下扣环,握背带……后放背囊(背包)。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25条)

例10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就单个军人队列动作所作出的规定。其中,针对“背背囊(背包)坐下”的情况,涉及多次用到“背”这个词,比如,背、背囊、背包、背带。尽管声母韵母都是相同的,都是[bei],但有时读作阴平[bēi],有时读作去声[bèi]。

从语音上来说,它们是有一定区别的,作动词时读作阴平,作名词时读作去声,但意义上相近。事实上,两个近音近义的字连在一起,在口头发出口令时是比较拗口的,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既然在动作要领的描述中有了非常详细的解释,就可以采用异音近义词,如“带背包,携背包”,从而避免因音形义相近而出现的不便情况。

语言是一个丰富的潜在表义系统,具有多种可供选择的表达方式,在军事言语中言语手段表达效果的充分发挥受制于诸多因素,既要考虑语义、语法因素,又要考虑语音因素,因为军事言语手段很多情况下会成为口头交际形式,这种情况下,军人听者在理解词义时往往只听其音,不见其形;避免近音近义才能真正准确有效地传递军事言语信息。

第四,共同条令是对军人工作和生活进行规范的重要文件,涉及的内容完全是军事领域事物,因而,从涉军程度看,共同条令中的军事语汇特别丰富,既有大量核心军事语汇,又有许多一般军事语汇,还有不少在全民生活中使用的边缘军事语汇。

例11

摩托化步兵班通常按照班长、机枪射手、机枪副射手、自动步枪手或者狙击步枪手、火箭筒射手、火箭筒副射手、副班长的顺序列队,必要时也可以按照身高列队。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三章)

例11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关于队列队形的规定。其中使用到大量的核心军事语汇,比如,队列、横队、纵队、并列纵队、摩托化步兵班、机枪射手、机枪副射手、自动步枪手或者狙击步枪手、火箭筒射手、火箭筒副射手。这些语汇在军队内部使用,表述的是军事领域的特有事物,与军人的使命任务密不可分,其具体内涵和外延不是军队生活以外的人能够完全理解的。

核心军事语汇的使用,一方面是条令内容表达的需要,讲到基本队形和班的队形,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到相应的军事术语,另一方面增强了共同条令的军事属性,使整个军事篇章充满军味,众多的核心军事术语同时运用,严肃、冷静的语气和严密、紧凑的措辞,形成了特殊的军事言语格调,这样就营造出了专业的军事教育训练氛围。[51]

因此,在组织共同条令教学和按照共同条令训练时,应当充分利用共同条令文本,让初入伍的军人熟悉内容,熟悉这些军事语汇,尽快进入军事作战人员角色,尽快融入当兵为打仗的氛围之中。

例12

军人亲属来队的留住时间:义务兵的直系亲属不超过7日;士官和军官的配偶一般不超过45日,其他直系亲属一般不超过10日;士官和军官配偶来队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留住时间,应当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5日……由直接首长批准。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93条)

例12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在临时来队军人亲属接待方面的规定。其中,在谈到日常接待问题时,用到了许多一般军事语汇,比如,军人、义务兵、士官、军官、来队。这类军事语汇与军事指挥作战关系不大的语汇,其含义直接,为全社会所理解并在全社会使用。

一般军事语汇虽然不是指挥作战行动的直接描述,但却与军营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这些语汇内涵的完全了解和正确使用非常重要,有时直接影响到军队人际关系的好坏。比如,“战士”这个词,在一般社会语境中的理解就是当兵的,而作为一名军人就应该完整理解它的含义,在军营中“战士”是相对于“干部”而言的,战士包括士兵和士官,干部和战士的职责有着很大的区别。如果不了解这些,因士官拿工资而将其看作干部身份,就可能在执行条令条例规定方面出偏差,导致犯错误。

有些一般军事语汇的作用很大,以“同志”一词为例,在军事语境中使用这个词,表现的是一种政治上平等的关系,反映了生活中战友情谊关系;这实际上体现了语言在军人军事社会化过程中社会身份的建构功能。[52]Bucholtz和Hall认为,身份是语言和其他符号实践凸显的产物,各种身份是通过一系列自我和他人相互交叠和互补的关系构建的[53];普通公民从进入军营开始,就要学习称呼,就要习惯运用“同志”一词的军事含义和军事语用规则,在军事交际活动和军事话语语境中逐步完成军人身份的构建。因此在军事生活中要充分发挥语言的建构功能,促进军营良好的人际关系发展。[54]

因此,一般军事语汇虽然与指挥作战等战争行动无直接关系,但掌握不好,就可能使用不当,从而影响正常的军事生活秩序,最终有损军事中心任务的完成。

例13

分队在停止间,当上级首长来到时,带队指挥员向分队发出“立正”口令,尔后向首长敬礼和报告(报告词示例见附录四)……向首长敬礼和报告。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79条)

例13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关于分队礼节问题的规定要求。其中用到了不少边缘军事语汇,比如,立正、分队、指挥员、首长、上级。它们在军事社会生活中使用,在其他语域中也被使用到。

这类边缘军事语汇所描述的事物和现象具有军事属性,比如,紧张、激烈、等级、规矩、对抗等特性。这样的属性除了在军事社会生活中存在之外,在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也存在,因而是相关联的,也就导致这类军事语汇通过语义泛化机制进入一般社会生活领域,比如官场、商场、赛场等。

这样看来,边缘军事语汇是被积极使用的军事语汇,在军事共同条令中的运用能够增强共同条令语篇的活力,渲染军事言语格调;在共同条令的经常性学习和运用中,能够提高军人个体的社会化言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