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军事语义的界定

5.1.1  军事语义的界定

5.1.1.1 军事语义的定义

对军事共同条令进行语义研究,首先就要明确研究什么语义,是研究一般语义问题还是军事语义问题?前文已经说过,研究军事共同条令语言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军事言语实践,因此,本书主要研究军事语义。

韩礼德认为:“语言是生产意义的系统:一个语义系统以及对其意义进行编码的其他系统。”[1]要进行军事共同条令的语义分析,就必须首先界定军事语义的内涵。军事语义的问题十分复杂,关于意义的探讨,最早是从词义的探讨开始的,古今中外的学者从不同角度给出了不同看法,徐烈炯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总结出词义的指称论、意念论、行为—环境论、验证论、真值条件论、用法论、境况论;然而,这些都不能让人完全信服。[2]

著名语义学家利奇在其《语义学》一书开头说过这样一段话,“一门独立自主的学科不是从答案开始而是从问题开始的……如果需要定义的话,它们将来自研究本身”[3]。利奇作为英国著名语言学家都对“语义”难以给出明确的定义,由此可见,为意义来作定义是很困难的。

尽管如此,本书还是要联系实际给出军事语义的定义,这是基于两点考虑:第一,本书从实际军事共同条令文本出发研究军事语言,力求系统研究军事语言,军事语义作为军事语言使用的出发点和终结点,必须结合军事语言运用的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唯有如此,才能更有实际探讨的意义,因而,给出定义是必要的。第二,本书中的军事语义不同于普通语义学视野下的语义,主要是从军事语言具体言语体裁的角度观察语义,是具体可分析的,因而给出定义是可行的。

李苏鸣从术语学语形、语义、语用三个视角论述了军语语义的本义与转义、同义与反义、单义与多义、褒义与贬义问题,认为军语定义是“军事概念的语言描述”[4]。显然,他的定义对象是军事名词术语,而不是军事语言的语义。

本书认为,军事语义是军事事物本身及其相互关系在人类大脑中的反映,也可以说是人对军事领域事物现象的认识通过语言所表达的信息内容。[5]军事语义与客观世界、主观世界、语言世界都有密切的联系,军事客观世界是认识的起点,也是终点,语义信息的增加或减少取决于主观世界人的状态以及语言世界的运用方式。所以,军事语义是军事语言系统中最复杂的要素,在军事篇章生成和理解过程中,与军事语音、军事语汇和军事语法三个子系统要素发生综合作用,发生语义和语码之间的转换。

受贾彦德观点的启发,本书认为,军事语义自成系统,军事语音系统、语素和语素结构模式都是为组织和表达语义服务的。[6]如果没有军事语义和军事客观世界的联系,军事语言包括其军事语音、军事语汇和军事语法就毫无意义,就根本不会存在了,所以,军事语音、军事语汇和军事语法都是为军事语义服务的。

5.1.1.2 军事语义的性质

周大军从认知语义学的角度论述了军语语义发展的认知途径,揭示了军语语义演变的认知机制。[7]他的研究为我们认识军事语义的性质提供了认知维度。军事客观世界是整个客观世界的一部分,伴随着人类社会军事斗争现象的出现而存在,有进攻和防守,有敌军和友军,有天上的军机和地面的坦克,军事客观世界是关联的、矛盾的,因而其语言的反映必然具有相应的关联矛盾性质,军事语义的性质因此表现得矛盾多样,具体有主观性和客观性、概括性和具体性、稳固性和变异性。

第一,军事语义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主观性。军事语义是人们对军事领域客观事物的认识,来自军事活动中客观存在的事物现象,因而有着一定的客观性。表示军事领域实有军事物现象的词语,如“枪、炮、弹药、行军、正步、持枪礼”等,这些军事词语的语义直接反映了客观事物现象。还有一些词语是对军事领域科学规律的认识和总结,如“战略、战术、军事情报、军事后勤”等,这些军事词语虽不是军事实物的概念表达,但也是军事客观规律的概念表述。

但是,军事语义的形成及语言符号的表达和理解,都要经过人的主观世界来完成;因为个人认知能力和视角不同等方面的影响,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多少与客观事物有一定的差异;军事领域客观事物在人大脑中的反映不等于客观事物本身;因此军事语义有一定的主观性,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军事客观事物的特征。表示先进武器装备的词语,比如“电磁炮、高速鱼雷、水上飞机”等;表示抽象军事观念的词语,比如“英勇、顽强、牺牲、献身”等,其语义的主观性显而易见。哪怕是军事领域实际事物的表达词语,仍然有着一定的主观性,如“军人”的语义反映了人们对自己的认识,其内涵是什么?是军事领域工作的人,还是为国打仗的人,还是服务人民的人?显然“军人”的语义认识有一定的主观性。俄语中对应的词是“военнослужащий(军人)”,按照构词的语素看,其字面意思是“军事领域工作的人”,这显然也是不全面的,因为军事领域工作的人也可能是没有军籍的文职人员。

此外,从军事语言交际的角度来看,军事语义也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军事语义存在于人的大脑中时,是主观存在物,不同人对相同军事词语认识常常会有差异,这反映出军事语义主观性的一面。但人们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去理解军事词语,军事词语的理解受到军事社会言语惯例的制约,这种制约性或惯例往往在客观的军事言语交际过程或军事言语篇章中会表现出来,这也说明了军事语义的客观性一面。

第二,军事语义既有概括性,又有具体性。作为人们对军事事物的认识,军事语义是一种概括性认识,军事词语的意义是对所指各个具体军事对象共同特征的概括。军事语义的概括性体现在一般军事概念的表达词语上,比如“军人、高地、行军、厮杀、勇敢、令行禁止”等;还体现在表达专门人、事、物的专有名词上,比如“许世友、平型关、中山舰”等,以“军人”来说,它概括了各种军人的共同特征,包括男军人、女军人、年轻军人等;“许世友”包括年轻时在少林寺习武的许世友,包括参加革命成为将军的许世友,包括作为保持农民本色的许世友,还包括作为孝子的许世友。

然而,作为军事言语交际的内容,在具体的军事语境中,军事语义有着具体的言语所指。“军人”在具体军事语域中,一般针对特定的军人表述,“高地”一般总是指特定较高的要地。魏巍从朝鲜战场归来后著有报告文学《谁是最可爱的人》,1951年4月11日在《人民日报》刊登,后入选中学语文课本,影响数代中国人。其中的“人”,指的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军人,从此之后,解放军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最可爱的人”[8]

当人们理解和使用军事词语时,常常会有从具体到概括,又从概括到具体的阶段。就一个军事词语而言,一般首先要将大量的具体语境下的意义进行抽象和概括,得出军事意义,存储在人的大脑中;然后,当运用词语时,依据军事语境将大脑中保存的概括军事意义进行转化,得到具体意义。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复杂的心理过程,先抽象、记忆和存储,后比照、提取和运用。

第三,军事语义既具有稳固性,也具有变异性。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军事领域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军事语义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固性,才能保证军事交际活动成功开展。如果军事语义任意改变,就会影响军事交际的有效进行,造成军事行动失败,甚至影响整个战局的成败。因此在军事语域中,个人在使用军事词语时不能随意改变其军事意义。

但是,军事语义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军事语义反映的是人们对军事客观事物的认识,因为军事语境是不断变化的,其中的军事客观事物会经常发生变化,人们对它的认识也难以保持不变。军事交际的需要对军事语义会产生要求,要求军事语义相应地跟上军事客观事物和人的认识的变化。军事语义变化的现实原因,可能是旧的军事事物现象的消失、人的思想认识的改变、新的军事事物现象的产生。当军事领域中出现新事物、新概念时,军事语义的表达需要可以采取创造军事新词的办法来满足,也可以通过旧的军事语言形式来表达新军事语义,相应地会导致新词数量的增加和原有军事语义的改变。但是相比之下,旧军事词语的新义常常会和原来的意义有联系,因而有利于理解和记忆。比如“炮”,本是指古代的战场上使用机械发射石头攻击敌人的远距离投送武器,后来指口径在2厘米以上通过火药发射炮弹的重型射击武器[9],到如今又有了激光炮和电磁炮。“枪”也是如此,古代是一种锋利的冷兵器,现在借用来表示杀伤性武器。

此外,运用比喻、借代等修辞手法常常能够提高军事交际效果,有些临时的修辞意义会逐渐稳定地被使用,军事语义的性质发生改变,从临时语义变为固定语义。比如“撒手锏”本指隋唐时期大将秦琼擅长的一招锏法,能够一招打败对手,后来被人们常用来比喻生活中的绝招,并逐步固定为语汇意义了,因此就有“第二炮兵是我军的杀手锏部队”这样的说法。

上述军事语义性质的总结,其实反映了语义内容与语言现象之间的关系。军事语言作为军事交际工具,整体上与各种军事现象的关系极为密切,但是,军事语言的各个层面,即军事语音、军事语法、军事语汇和军事语义并不全都与军事语言反映的各类军事现象直接有关。而军事语义与军事语法、军事语音、军事语汇的情况不同。它是军事社会现象、军事客观事物、军事心理现象在语言中的反映,是军事交际中说话人或作者军事思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