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 语义的明确性特征和语用效果分析

5.2.4 语义的明确性特征和语用效果分析

5.2.4.1 军事语义的明确性概说

军事语义理应是很明确的,一般而言,军事交际中的意思主要是靠明确的语义表现,从而不会出现军事行动因误解而失败的情况。高尔基说过:“语言是一种力量,它真正的美在于用词正确、明晰,而且读起来响亮动听,因为词赋予图景、性格及文章中的思想以形式。”[50]对于军事语言更是如此。

但是,军事语义的明确性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起积极作用,军事上,不适当的明确语义表达有时不利于军事行动的有效展开,原则要求如果讲成具体的时间地点,有时会让具体军事行动负责人很被动。

在某些情况下,军事语义的不明确不是歧义和多义,而是语义明确性的必要补充;有利于对复杂事物作出适时高效的判断和处理,提高指挥作战的效率。在战斗行动布置时,军事言语表达中时间、地点、数字往往要交代清楚,但是在联合指挥部给指挥所下达的指令中就不能说得那么明确,有利于战术行动临机展开,有利于具体策略的选择。

5.2.4.2 共同条令的语义明确性特征和语用效果分析

观察中国军事共同条令语义的明确性现象,可以发现如下重要特征。

第一,语义的明确性在军事共同条令中广泛存在,主要体现为一些确定的数字性描述、定量说明,能够让条令的执行者按照具体规定严格行事。

例21

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或者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课目的比赛中,获得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军事训练比赛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22条)

例21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关于个人奖励条件的规定,其中在条件方面的描述体现了军事语义的明确性特点。

记三等功的条件有两个,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是“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成绩优异”是难以衡量的,什么样的成绩叫做“优异”,接着给出了确定性标志,即“被旅、师、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二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课目的比赛中,获得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前三名”,“前三名”也是确定性标志。

记二等功的条件有两个,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是“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军事训练标兵”是一个确定性的标志;二是“获得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军事训练比赛成绩前三名”,“前三名”是一个确定性标志。

记一等功的条件有两个,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一是“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是一个确定性的标志;二是“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这个条件中不存在确定性标志。

可见,每个等级的记功条件都有两个,三个等级的记功条令共有6个,5个条件具有确定性标志,仅有1个条件中不存在确定性标志。这种具体细致的规定体现了共同条令规范易操作的特点,契合了法律语篇的规范性要求。

例22

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需要时,可以成二列横队或者二路纵队。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11条)

例22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对于班队形的规定,在列队方式上体现了明确性特点。

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按理来说,这样就已经够了,因为通常情况下,军队一个建制班就10人左右,站成一列或一路就可以。可是,不排除会出现需要站成两列或两路的情况,比如,在狭窄的山谷中列队或在舰艇舱室中列队。万一碰到这样的情况,到底该如何列队呢?那么,作为专门的队列条令,必须考虑多种可能情况,让军队最小的战斗单位即班的队列动作能够有据可循。所以,这里补充指出“需要时,可以成二列横队或者二路纵队”非常重要,明确给出了横队列数和纵队路数的规定,体现了条令作为法规的严谨特性。

例23

首长和机关值班的交接班,通常合并进行,每日组织1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每周组织1次。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218条)

例23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关于值班交接班的制度规定,在交班频率的规定上体现了条令语言的明确性。

军队作为国家的武装组织,有着各类值班和值日制度,为了保证军事事务工作的连续性,交接班要专门组织,确保不出问题。这里,首先就对交接班的频率给出了精确的规定,即“每日组织1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每周组织1次”,而后才就交接班组织人、内容、签字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这体现了内务条令的科学性,因为交接班作为一种重要的值班组织形式必须考虑周全,制度常难以落实,很容易因事而不交接班或少交接班。所以,此例中明确地以阿拉伯数字的形式对交接班的频率作出规定,无疑增强了条令语言的科学性。

第二,在军事共同条令中也存在着不少语义不明确的情况,不具体给出精确的定量要求,给出的是大略的性质描述。

例24(https://www.daowen.com)

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21条)

例24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关于个人奖励条件的规定,其中关于记功条件的描述体现了语义的不明确性。

记三等功的条件为“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此处的用语“表现突出”和“较大贡献”都是难以衡量的,没有规定要消灭多少敌人,因而是不明确的。

记二等功的条件为“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此处的用语“功绩显著”和“重要贡献”都是难以衡量的,没有规定要打多少辆坦克,因而是不明确的。

记一等功的条件为“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此处的用语“功绩卓著”和“重大贡献”都是难以衡量的,没有规定要打多少架飞机,因而是不明确的。

可见,此处的记功条件都没有量化,是不明确的,需要执行者灵活掌握。应该来说,这里列出的条件,按照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顺序,通过不同词语表现出越来越高的特征,即“突出—显著—卓著”、“较大—重要—重大”,让执行者能够根据战场上作战任务的完成情况来作出判断。

其实,这里的“突出—显著—卓著”、“较大—重要—重大”等词语语义体现了一定的弹性,什么算突出?什么算重大?需要综合衡量。刘红婴认为,弹性语言为法律的实施提供最大的可能性。[51]这里的规定使执行奖励的部门既有法律依据,又有一定的自由裁定空间,为严格科学执行共同条令的规定提供了最大的可能。

例25

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10条)

例25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关于列队间距的规定,在间隔、距离上的规定体现了不明确的语义特征。

在队列人员之间间隔和距离的规定上,给出了数字和度量单位组成的数量短语,即10厘米、75厘米,但前面多了两个副词,即频率副词“通常”和程度副词“约”,在数量短语前运用程度副词“约”给明确的数量说明又增加了一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与前面的频率副词“通常”是匹配的,通常是这样的,那么特殊的时候是怎样的呢?为接下来的补充规定“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作铺垫。

这种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实际上适应了队列动作要求,因为列队的地点和列队的人数都是不确定的,当空间有限或人数较多时,间距和距离可能就不能严格按照10厘米、75厘米的规定执行了,需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因此,频率副词“通常”和程度副词“约”语义的不确定特征反映了条令内容表达的需要,扩充了共同条令内容的包容量,反映出条令内容制定的科学性和语言表达的弹性。

例26

(一)点验……组成若干点验小组到各营(连)直接实施,或者在点验小组监督下由营、连组织实施;

(二)点验前,应当进行动员,宣布点验的具体内容、范围、规定和纪律;

(三)分队接到点验号令(信号)……填写各种登记册(表);

(四)点验结束后……向上级呈送书面报告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87条)

例26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在点验组织和程序方面的规定,其中有些涉及事物数量的用语体现了语义的不确定性。

在程序(一)“由旅(团)机关统一组成若干点验小组到各营(连)直接实施”中有“若干点验小组”和“各营(连)”两个短语,都是定中式偏正短语,定语“若干”和“各”不能显示出明确的数量,到底是多少个点验小组?到底是多少个营(连)?体现了不确定的特点。

在程序(三)“并填写各种登记册”中有一个短语“各种登记册”,这也是一个定中式偏正短语,定语“各种”不能显示出明确的数量,到底是多少种登记册?体现了不确定的特点。

这种数量不确定的情况是适应部队点验工作特点的,点验小组的数量要根据参加点验的人员确定,旅(团)团中营(连)的数量也并非全军统一的,所以,这两个数据在全军适用的内务条令中不可能给出。

所以,“各种”这样的不确定性用语适应了内容规定的需求,为条令的具体实施提供了一定的操作余地,体现了条令制定的科学性和制定者思维的严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