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句法特征和语用效果分析
4.2.3.1 军事句法概说
句子是语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王力认为,“句子”是每一部语法书都用得着的一个名称。[59]Nesfied认为,句子是词和词组结合成的完整意义。[60]Jesperson将句子界定为一个完整的和独立的人类话段。[61]我国学者总结了句子的研究成果后指出,句子是语言的使用单位,表陈述、疑问、祈使、感叹是句子的基本交际职能,可分为单句和复句。[62]赵春利、石定栩对于句子的功能和用途从功能语法的角度作了深入分析。[63]本书将从交际功能和结构类型的角度进行分析,先分析军事话语中句子的交际功能类型,再厘清军事话语中常用的句型和句式。
军事话语中的句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从结构类型的角度、从语气用途的角度、从修辞效果的角度等都可以对句子进行分类。一般而言,句子语气与句子用途一致。[64]尽管在普通话语中存在以反问句表达肯定判断的情况,但这种理解在军事话语中容易引起误解,对军事指挥意义的理解不利,因而是要避免的,所以,在核心军事语言语篇中句子的语气与用途应该是一致的。
句类是就语气对句子进行的分类。军事语域中言语交际具有一定的军事语用目的,陈述一件军事事务、提出一个军事问题、表达军事请求或发出命令、抒发军人情感等,这样的军事语用目的由小句的成句语气要素来反映,语气又通过语调或语气词等语音和词汇手段表现出来。从语气角度看,一般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四类,相应地表达陈述语气、疑问语气、祈使语气、感叹语气。[65]需要指出的是,严格地说,感叹句实际上与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三类句子不在一个平面上[66],表意的句子加上表情因子都可以成为感叹句。
陈述句是叙述或说明事实的,在军事话语中是使用得最广泛的一种句子。疑问句主要是表示询问的,军事话语中一般运用有疑而问的询问句,询问总是希望听话人或被问人作出回答,较少运用无疑而问的反问句。祈使句要求听话人做或不要做某事,可分为表示命令、禁止和表示请求、劝阻两大类。军事话语中常用表示命令、禁止的祈使句,一般带有强制性,口气强硬、坚决。由于使用到了否定词或助动词,所以表示禁止的句子在口气上不像命令句那么强硬。表示命令的如:出去!站起来!出发!表示禁止的如:不许大声说话!别动!不要进入军事禁区!表示请求、劝阻的祈使句则使用较少。向音认为,大量使用祈使句式,能够充分表现军队严明的纪律和令行禁止的作风。[67]感叹句用来抒发某种强烈的感情(如喜悦、愤怒、惊讶或悲哀等)。军事领域感叹句在军事指挥等核心军事语篇中使用不多,主要用在军事文艺、军事宣传类语篇中,表达强烈的感情,比如,“唉哟!”“枪伤疼死我了!”“啊!我心中最可爱的人,你在哪里啊?”“上帝啊,你睁开眼睛看看这些德国鬼子吧!”“这些战士太了不起啦!”“多么激烈的战斗啊!”
马鸣春在《军事语言学通论》中就军事语句问题进行了总结,认为军事指挥、联络、文秘等语体中常用到祈使句、疑问句和感叹句。[68]其总结有一定合理性,但忽略了最常用的一个类型,即陈述句。
根据军事句子结构划分的句型包括单句和复句,在实际军事话语中单复句界限有一些纠结的情况,本书参引邢福义先生的观点,任何多核的句子,如果核同质、有核距,即使有共同包核层,都归入复句范围内。[69]
军事单句可分为主谓句和非主谓句,主谓句主要包括名词谓语句、动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主谓谓语句;非主谓句主要包括名词性非主谓句、动词性非主谓句、形容词性非主谓句、叹词句、拟声词句。军事语域中常见句式主要有“把”字句、被字句、连动句、兼语句、双宾句、存现句、“是”字句、倒装句、省略句,比如,“鬼子把刀架在他脖子上。”“日军司令部大楼被炸倒了。”“美国太平洋舰队被日军给偷袭了。”“连长站起来提上枪上高地打鬼子。”“连长派我去请指导员来接电话。”“告诉连长好消息。”“村里来了几个日本鬼子兵。”“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新中国的钢铁长城。”“枪不见了,那支长的。”“甲:部队什么时候开拔?乙:明天。”
关于复句,有各种不同的看法。王力认为,由可以用语音停顿割断的两个句子形式构成的句子是复句。[70]周祖漠认为,“如果一个句子是由两个以上的意义相关的句子组成的,彼此分立,互不作为句子成分,这样的句子我们称之为‘复句’”[71];徐赳赳和Jonathan J.Webster引入RST理论从功能的角度划分复句关系[72]。邢福义给出了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定义,即“复句是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的句子”[73],本书采用邢先生的这一定义。复句按分句间的结构层次,可以分为一般复句和多重复句两种,有一个结构层次的复句叫一般复句,有多个结构层次的复句叫多重复句;根据复句中分句之间的关系,又可分为并列复句、因果复句、转折复句三种类型。并列复句中的几个分句分别述说或描写相关的几种情况或几个方面,分句间的关系是平行的,没有主次之分;转折复句中后面的分句与前一分句的意思不一样,有了转折,所表述的意思与前一分句相反、相对;因果复句前面的分句说明原因,后面的分句说明结果或推断出结果,前后分句的关系是因果关系。
马鸣春认为,军事指挥、联络、文秘和联络语体中常用的复句类型有并列复句、顺承复句、解说复句、条件复句、假设复句、因果复句、目的复句。[74]他的研究为我们进一步探索提供了思路。
4.2.3.2 共同条令的句法特征和语用效果分析
在军事共同条令中,就句子的组成来看,句子分为单句和复句,复句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句。因此,要先研究军事共同条令中单句的使用情况,它是研究复句的基础。共同条令中的单句从语气和功能看主要是陈述句语气和说明功能,但蕴含了祈使句语气和感叹句语气;从结构看有主谓句和非主谓句;从典型特征看存在多种句式,即主谓谓语句、连动句、兼语句、双宾句、存现句;从关键字眼看有把字句、是字句、同字句、着字句、成字句。
第一,从用途和语气角度看,汉语共同条令中使用的主要是陈述句,祈使句和感叹句作为句子成分存在于陈述句内,而疑问句则完全不存在。
例43
当首长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或者“为——人民——服务!”,当首长通过后,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61条)
例43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关于阅兵首长检阅部队的过程规定,对这个过程的描述采用的都是陈述语气,没有疑问语气,但是陈述之中,包含了感叹句成分“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首——长——好!”“为——人民——服务!”以及祈使句成分“礼毕”。可以发现,感叹的语气因子在陈述句内体现为蕴含情感色彩的形容词及感叹号。
军事共同条令是军事基本法规,是对军队动作行为、军事社会生活、军事纪律要求等各方面的规定,因而是指导性说明语篇。因此,共同条令语篇主要是陈述条令的目的、意义、要求,而不存在有疑而问的情形,也就没有疑问语气存在的基础。
周生辉认为,立法语言的功能是明确某种法律关系,只能对某件事进行陈述。[75]陈述句运用简洁的形式,将信息传递给读者,提供相当的权力关系,体现立法者主导角色。作为军事法规的共同条令,其语言就是立法语言,因此,运用较多陈述句能够使条令内容以简洁的形式传递给学习条令的军人,增强语篇的陈述语气,更好地烘托共同条令的法学权威性。
此外,由于军事共同条令是军事法规文件,规定的是军队建设各方面的重要事项和环节,其中包括指挥、命令、鼓舞官兵士气、提升战斗精神等方面的内容,自然也就在陈述语气中包含祈使语气和感叹语气要素,这些要素可以提升部队战斗精神,战斗精神是军队战斗力不断提高的“倍增器”,它是一支军队始终勇往直前的支柱,它有着“润物细无声”的巨大力量。[76]
所以,整个语篇中以陈述句为主的句子使用状况是符合共同条令语篇的性质和法学原理要求的,增强了条令语言表达的客观性,衬托了共同条令的权威性。
第二,从句子结构的角度看,主谓句和非主谓句都有使用,无主句较多。
例44
步法变换,均从左脚开始。
齐步、正步互换,听到口令,右脚继续走1步,即换正步或者齐步行进。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23条)
例44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关于步法变换的要求,其中使用到主谓句,比如,“步法变换,均从左脚开始”、“右脚继续走1步”;也使用到非主谓句,比如“听到口令”、“即换正步或者齐步行进”等,是没有主语的动词谓语句。
队列条令规定的是队列动作方面的要求,动作的主体较多,因而主谓句较多。也正是由于动作主体较多,变换频繁,所以,当动作的主体不言自明时,常常会省略不说动作的主体,于是就出现非主谓句。
此例中的非主谓句就是主体不言自明的情况,“听到命令”的主体当然是参加队列的人员,“换正步或齐步行进”的主体当然也是队列之中的人员,“继续跑2步”的主体同样是队列人员。
可以看出,主谓句的使用适应了内容表达的需要,而非主谓句的运用使句子更加简洁,在保证所传递信息内容正确的情况下,提高了军事信息传递的效率。
例45
装备的使用
(一)必须按照编配……证明书等;
(二)必须掌握……规定;
(三)必须科学使用……寿命;
(四)严禁擅自……装备;
(五)封存的装备,不得……上级报告;
(六)弹药的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注意节约……物资。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297条)
例45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装备日常管理方面装备使用问题的规定,其中,七项规定由七个句子表述,从句子的构成形式看,仅有两个是有主语的句子,五个都是无主句。
从语义表达的角度看,这七个句子都没有指出动作行为的主体,没有指出是什么人“必须”、“严禁”、“不得”、“遵循”、“注意”执行什么动作,因而,实质上都可以看作无主句。
纪律条令不是针对哪一个人制定的,它是针对全军颁布的,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就此例而言,其中的规定也不是针对个人而言,而是泛指与装备使用有接触的相关人员,这是不言自明的,如果加上主语,反倒显得多此一举,成为句子的累赘。
显然,无主句使用较多的情况契合了共同条令内容表达的需要,也使句子更加精练;同时,无主句省去动作的主体人,而强调条令的规定内容,能够在条令学习和教育中将军人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到内容规定上,而不纠结于谁去执行的问题。
第三,从句子成分的角度看,句子中并列成分较多,既有并列主语,也有并列谓语,还有并列宾语、定语;并列状语和补语较少;复杂主语较多。
例46
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军区的处分权。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124条)
例46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关于军区处分权的规定,其中有4个主语“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它们是并列关系。
军队是一个特殊的武装集团组织,出于指挥管理的需要,有着严格的层级关系,不能弄混,否则不利于平时的有序管理和战时的指挥作战。因而,涉及具有相同等级的单位时,必须一一列举出来,不能漏掉任何一个,保证正确全面,防止出现任何问题。
这里,涉及的是处分权问题,它事关军队内部的关系和部队严明纪律的维护,必须慎重对待,必须一一列出具有相同处分权的同一层级每个单位,而不能仅概括指出。
所以,并列主语的运用尽管显得比较繁复,但是却契合了军事语言的准确性和全面性需求,在长期的条令学习中会使军人读者养成严密周全的言语习惯,锻炼出全面考虑军事问题的军事指挥能力。
例47
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条令。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1条)
例47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关于条令制定目的的说明,使用到了表目的的介词“为了”,其宾语部分复杂,共五个并列宾语,即“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这是军事共同条令中极富特色的一种成分并列现象,与上面并列主语的使用情况类似,尽管介词并列宾语较多,使介词后面的宾语成分过长,也使整个句子显得头重脚轻,但是,首先要满足内容全面表达的需要,不能漏掉任何一个重要的目的要求。
所以,哪怕是作为次要成分的介词宾语,也要保证叙述的全面完整,从而契合军事语言科学严谨的要求。(https://www.daowen.com)
例48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全体军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3条)
例48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关于队列条令的总则要求。整个语段由两个句子构成,第一个句子“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是一个“是”字句,属于简单句,存在有并列的宾语“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第二个句子也是简单句,但比较复杂,其中有5个并列的谓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而动词“培养”所接的是5个并列的宾语“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协调一致的动作”。
谓语和宾语都是句子的主要成分,从信息传递的理论看,也是新信息的表达位置。作为队列条令总则的规定内容,必须将各个不同方面的重要内容一一列举出来,因而这里的谓语和宾语位置都出现了并列内容的表达需求。
所以,这里5个并列谓语和5个并列宾语不仅契合了内容表达的需要,而且还从不同侧面作出了科学总结,没有丝毫重复的内容;平时在条令学习中养成从不同角度进行军事问题语言表述的良好习惯,久而久之,形成战时指挥员从不同角度表述出全面、正确、精练的口头或书面命令的能力。
第四,从关键字句式来看,军事共同条令中存在不少“是”字句,但“把”字句用得较少。
例49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5条)
例49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的性质和作用,其中运用了3个“是”字句,即“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从语义结构上看,这3个句子可以看作共用一个主语“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的3个并列谓语,但都具有判断动词“是”。
“是”字句也叫判断句,由表示判断的动词“是”和它的宾语组成的动宾短语作谓语。动词“是”和宾语没有直接的语义搭配关系,“是”的作用表示判断,连接主语和宾语,常常表达同一、存在、比喻和肯定等方面的意思。
刘红婴认为,“是”字句的表意作用包括概念界定和一般性说明。[77]这里动词“是”所带的宾语都是复杂的名词性短语,“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复杂定语“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和简单定语“严格的”与名词中心语“纪律”构成的偏正结构短语,“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复杂定语“军队战斗力的”和简单定语“重要”与名词中心语“因素”构成的偏正结构短语,“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是复杂定语“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与动词中心语“保证”构成的偏正结构短语;三个短语是判断动词“是”的宾语,既有概念的界定,也有一般性说明,实质上表达了强调、肯定的意思。
所以,“是”是判断动词,连用判断动词,表达了强调的意味,让军人读者更加关注判断词后出现的军事内容。
例50
突出主音。下达口令时,把重点字的音量加大。如:“向后——转”要突出“后”字,“向前×步——走”要突出数字。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附录一)
例50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中关于队列口令下达要领的要求,运用了一个“把”字句,“把重点字的音量加大”。这是一个无主句,主语不言自明,指的是下达队列指挥口令的人;句子由介词宾语和谓语动词组成,介词宾语由介词“把”和宾语“重点字的音量”构成。
显而易见,谓语动词“加大”是及物动词,应该接宾语,从语义上看,“加大”的宾语应该是“重点字的音量”,而这个宾语却被介词“把”提到前面去了,表达了主动施加影响的意味,即下达队列指挥口令的人主动加大重点字的音量。
所以,就逻辑意思而言,“加大重点字的音量”与“把重点字的音量加大”是一样的,但是表达的效果却不一样,“把”字句通过介词“把”将动作涉及的对象提到前面,增强了主动作为的意味,强调了“重点字的音量”这个信息焦点。
而下面例子中的“把”则不是介词,而是动词。
例51
把调查分析事故征候作为预防飞行事故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360条)
例51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关于飞行事故防范的规定,运用了一个“把”字,似乎也是“把”字句。其实不然,“把”字句是运用介词“把”将谓语动词涉及的事物(即宾语)置于动词前作状语的一种句式,而这里的及物动词之后有自己的宾语,其实是一个兼语句式,“把”是动词。
第五,在军事共同条令中还存在少量的复句关系紧缩单句。
例52
军人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军人在执勤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73条)
例52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关于军人外出请假销假的制度规定,其中,句子“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关系比较复杂,实际上是一个包含假设关系的紧缩句,如果有逗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就是一个复句,但是这里没有该标点符号,所以被认定为单句。[78]同样的道理,“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也是一个紧缩单句。
紧缩句的特点是既表达了所述内容之间蕴含的复杂逻辑关系,又使语言的外在形式简洁。而在军队这个特殊的武装集团组织中,由于严格管理秩序和指挥层级的需要,往往存在着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军事关系,这样的关系正常情况下需要通过复句来表达。但是,军事语域环境下,要求语言表达形式尽量简洁精练。紧缩复句恰好能满足这两方面的需要,因而紧缩句句法在军事共同条令中经常被应用。
由此看来,此例中使用两个紧缩句并非没有原因,而是满足军事语言的内在需求所致。紧缩单句的运用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使言语表达更简单,信息结构更凝练;另一方面契合了共同条令语言作为法律语言的实用功能生命力。[79]同时,这种示范性效应的句子表达形式通过条令学习和教育必然能促进军人作战指挥简洁言语能力的提高。
第六,相对于单句,在军事共同条令中复句使用较少,主要关系类型有并列句、条件句、转折句。
例53
奖励和处分是维护纪律的重要手段。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奖励;对违反和破坏纪律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8条)
例53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关于奖励和纪律处分的总原则。其中,按照句号划分,共有两个句子,“奖励和处分是维护纪律的重要手段”是一个句子,它是完整的单句,属于主谓句;“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奖励;对违反和破坏纪律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是另一个句子,它是一个复句。这里着重观察复句的使用。
这个复句包含两个分句,即“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奖励”和“对违反和破坏纪律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分句之间无连接词,通过分号隔开。从两个分句的语义看,意义相对,第一个叙述的是奖励的情形,第二个叙述的是处分的情形,属于并列关系,整体上是无标并列句。
并列关系本可以加上连接词显示,比如,这里可加上“一方面……另一方面……”使之成为有标复句。这就使句子变长了,不那么简练了。因此,无标并列句契合了军事语言的简洁需求。
例54
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45条)
例54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关于军事战备、训练、任务和行动中记功的规定。整个语段只有一个句号,就是一个句子。它包含三个分句,即“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三个分句之间没有连接词,通过两个分号隔开。
从三个分句表达的含义看,是一种逐步加深的意思,这体现在分句中所用词和短语的含义加深上,“成绩突出—功绩显著—功绩卓著”,“较大贡献的—重要贡献的—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显然,三个分句是由浅到深的递进关系,属于无标递进句。
与上面并列复句的情形相似,这里无标递进复句契合了军事语言的简洁需求。
例55
在紧急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处分,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受处分者如果对处分不服,可以在处分决定宣布后10日内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章)
例55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关于实施处分的程序规定。在这个例子中,存在两个比较显性的复句,一个是“在紧急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处分,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这个复句是个两重复句,连词“但”后的分句包含一个并列复句;另一个是“受处分者如果对处分不服,可以在处分决定宣布后10日内提出申诉”,是个一重关系复句。
第一个复句中有一个连接词“但”,使这个复句成为一个转折关系复句;如果不使用连接词“但”,后面的分句前只有“事后”这个表示承接含义的时间状语,整个复句就是并列关系了。另一个复句中有一个连接词“如果”,使这个复句成为一个假设复句;如果不使用连接词“如果”,这个句子在逻辑上就有些说不通了,因此,连词“如果”不可缺。
所以,这个例子中为了表达转折意味,连词“但”不可缺,这是以标志词强调条令规定内容前后转折意味的需要;为了表达假设关系,连词“如果”不可缺,这是正常表达条令内容之间逻辑关系的需要。语言表达科学严谨,契合了共同条令作为军事法律的语言表达严密性要求。
例56
宣誓时,若举行迎、送军旗仪式,迎军旗在宣誓大会开始后进行,送军旗在宣誓大会结束前进行;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5条)
例56陈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关于宣誓程序的规定。整个语段只有一个句号,是一个句子。这个句子包含两个分句,一个是“宣誓时,若举行迎、送军旗仪式,迎军旗在宣誓大会开始后进行,送军旗在宣誓大会结束前进行”,另一个是“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两个句子之间没有连接词,通过分号隔开,是并列关系复句。
显然,第一个分句不是简单句,而是复句,包含三个子分句,即“宣誓时,若举行迎、送军旗仪式”、“迎军旗在宣誓大会开始后进行”、“送军旗在宣誓大会结束前进行”,第一个分句中包含连接词“若”,它表示假设关系,表明第一个子分句与后面两个子分句之间存在假设关系,整个分句形成假设关系的复句,而后面两个子分句之间没有连词,从语义上看构成并列关系复句。同样,第二个分句也不是简单句,而是复句,包含三个子分句,即“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根据连接词和语义内容,同样可以发现,第一个子分句与后面两个子分句之间存在假设关系,整个分句形成假设关系的复句,而后面两个子分句构成并列关系复句。
这里的假设连词“若”不可缺,否则难以构成假设复句。值得注意的是,“若”不仅使假设关系得以凸显,构成假设复句,而且它是一个书面语色彩较浓的词[80],增添了语言的书面语格调,这里契合了军事共同条令的庄重严肃的言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