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后现代主义思潮与生态伦理学理论的关联性

6.1.1 后现代主义思潮与生态伦理学理论的关联性

敬畏生命和大地伦理学虽然是20世纪生态伦理思想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生态伦理学”这个术语并不存在。60年代后的西方世界在生态伦理思想领域确立了“环境伦理学”这门新学科:从道德角度出发,重视自然的价值属性和权利。这个学科的最大特征是强调人的道德性,对自然(包括自然界的万物)必须尊重,并有责任保护自然和生命。

环境伦理学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大时代背景。后现代主义思潮亦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80年代完成了理论体系构架,在90年代衰弱并分裂。后现代主义产生的背景是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科学技术和理性的负面功能愈发凸显,先进技术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掠夺世界资源和其他弱国的手段,加上政治经济等矛盾的发展,人民的自主性和主体性愈发丧失。此外,西方现代哲学中的反形而上学、尼采的非理性主义等思潮,使得人们开始对现代社会加以反思。这是一种以“对立关系”、“辩证的否定”为特征的思想思潮,它在肯定现代性给世界带来进步的同时,批判其负面作用。

后现代主义思潮对于生态伦理理论体系的构建,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后现代主义的“反传统”的理念,使得人们开始反思传统思维中人与自然关系的错误论断。而后现代理论构建的两种模式:解构和建构,也对生态伦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解构是承认多元化和不确定性,挑战整体性、单一性;解构还指打破传统,反对所谓公认的、传统的、广为接受的理论和实践;反对生态伦理建构中的中心主义,寻求差异性和不确定性。

从建构维度来讲,后现代主义思潮对生态伦理的建设意义在于创造一种非中心、多元的理论系统。但是由于后现代主义重视批判、解构,而在建构方面没有成熟理论,因此从建构意义上来说,后现代思潮对生态伦理学理论的贡献是微不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