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 《有意破坏帮》的“技术单向性”作用

6.3.3 《有意破坏帮》的“技术单向性”作用

当从立法或者政策保障方面得不到有力支持的时候,若文明方式的抵抗也无法解决问题,《有意破坏帮》中的粗暴解决方式就成为民众解决矛盾的方式的一种尝试。小说的主人公海都克试图和他的志同道合者,共同打破技术作为“强求”的属性。海德格尔曾经提出过,如果强行向自然界提出不属于自然界本来属性的要求,这种强求会严重侵害事物存在的特征;在这种严重侵害中,事物被迫放弃它本真的存在,海都克和他的伙伴们想恢复自然被人异化的功能。在这个意义上,堤坝所代表的技术已经成为一种框架,为了谋求人类的最大利益,水坝、水渠工程代表的技术手段,已经蒙蔽了人类的眼睛。

艾比承认,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就曾有过和海都克一样的行为,为了保护自然而进行有意的生态破坏。艾比的生态观中,技术进步和保持生态原貌是矛盾的,技术作用是单向度的:技术的消极作用被过分夸大,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是被忽略的。艾比将技术的消极作用放大乃至绝对化,他如此形容汽车的作用:“汽车最初是作为方便交通的工具来使用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变成了嗜血的暴君,每年夺去五万人的生命,发动一场抵制汽车的运动,不仅是公园管理机构的责任,也是每一位关注荒野保护和文明保护的公民的责任。汽车产业几乎成功的使我们的城市窒息,我们一定不能让它再毁了我们国家公园。”[137]他把抵御破坏自然的行为视为己任,海都克的行为其实代表了艾比的生态主张。当海都克进行破坏活动时候,艾比使用文学作品这种表达形式进行主动选择,为自己树立立场;在面临着外在世界和内心世界双重异化的挑战的时候,找到自己的心灵之路。当《有意破坏帮》在现实中被人们诟病的时候,艾比阐述了其合理性:“如果有个陌生人手拿斧子砸烂了你的家门,并用致命的武器威胁你和你的家人,然后肆意洗劫了你的家,那么依照法律和公共道德,所有人都认为他有罪。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主人有权利也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他自己、他的家庭和他的财产。地域侵犯的自我防卫是一个基本的法则,它不仅适用于人类社会也适用于人类生命本身,不仅适用于人的生命,也适用于所有生命。美国的那一点很有限的荒野,现在的的确确正遭受同样的侵犯。那些人以推土机、挖土机、链锯为工具,为了向世界输出木材大规模的砍伐森林,加之挖掘矿场、开辟牧场,侵犯着我们的公共土地——所有美国人的财产,疯狂的冲进我们的森林,山脉和牧场,洗劫着他们能够洗劫的一切,为的是那些公司眼前的利润……他们有权利这么做吗?然而我们却没有认定这种罪行的法律。……荒野是我们祖传的家园,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的发祥地。如果真是这样,如果荒野确实是我们的家园,那么,在他被侵犯、抢劫和摧毁的时候,我们当然有权利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卫我们的家园……什么叫生态自卫,生态自卫就意味着反击,生态自卫就意味着有意破坏,生态自卫危险却有趣,未必授权却其乐无穷,不合法律却符合道德律令。”[138]

在向着良性的生态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曲折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包括极端的做法。但是在这种生态性有意破坏的过程中,人们未必知道这种方式是否有效,对生态前途该走向何方充满迷茫;生态性有意破坏和非生态性破坏的界限在哪里?《有意破坏帮》里有两位生态卫士的争论不仅表达了艾比的内心矛盾,更是人类在生态矛盾面前手足无措的表现。“乔治,我们并不十分清楚我们在做什么。假如建设性的有意破坏转变成非建设性的有意破坏,那时该怎么办?也许我们的破坏会超出导致良好效果的那个度。有人说过,如果你攻击这个制度,你只会使它更加强大。是呀——如果你不攻击它,它将在所有的山脉露天采矿,将在所有的河流拦河筑坝,在所有的沙漠修建公路……”[139]《有意破坏帮》并不能真正为有生态环  境困惑的民众提供一个有效和持续的解决环境问题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