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乃谦小说中的外国文学因素
曹乃谦的小说多用方言俗语,看似土气,实则别致。汪曾祺读了《到黑夜想你没办法》,脱口说好,写了一篇评论。文中有两处评语,评价甚高,其中有一处专门说到了小说的形式和美:
小说的形式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朴素、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简直就是简单,像北方过年夜会上卖的泥人一样的简单。形体不成比例,着色不均匀,但在似乎草草率率地勾画出的眉眼间自有一种天真的意趣,比无锡的制作得过于精致的泥人要强,比塑料制成的花仙子更要强得多。我想这不是作者有意追求一种稚拙的美,他只是照生活那样写生活。作品的形式就是生活的形式。天生浑成,并非“返朴”。……
语言很好。好处在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这才是善于学习群众语言。学习群众语言不在吸收一些词汇,首先在学会群众的“叙述方式”。群众的叙述方式是很有意思的,和知识分子绝对不一样。他们的叙述方式本身是精致的,有感情色彩,有幽默感的。[1]
汪曾祺是小说大家,他的评价自会影响到不少读者和评论者,或许很长一段时间内,会被视为是不证自明的、权威的看法和观点。实际上现在一些评论文章在谈到曹乃谦小说时,土气的、方言俗语的、本色的等等似乎可顺手拈来的一些词语,已难出汪曾祺评语范围。
汪曾祺的观点本身也不是不可议论的,从理论上讲,存在不少问题。第一,小说就是“做”出来,小说的形式就是作家选择的结果,不管哪种形式的小说,无论单纯、朴素或简单,皆为作家“做”出来的风格。“稚拙的美”即人工、人为追求的结果;称道某部小说“天生浑成”,等于说这个小说还需修改、修饰、雕琢,未成形。第二,群众的语言从来就不是精致的,相反,只有知识分子才会追求精致。至于说到群众的“叙述方式”,或许群众在生活中形成特殊的话语方式,可如果一个作家把此种方式直接移植到自己的小说里,这样的小说不会有人要看的。其实,拿群众说事,尤其拿群众说文学之事、说创作之事,还是过去时代集体主义的余绪。
曹乃谦的小说创作,力道很足;缺点在于用力过猛,结果便成了汪曾祺所说的“稚拙的美”。一个小儿,成长过程中言行显得稚拙,童趣十足,看上去令人喜悦;一个成年人稚拙,那不就是装吗?文学上、艺术上是同样的道理。曹乃谦的小说,凡显稚拙的地方,大体上稚拙有之,美则一点儿也无。有些作品表面上显得平实、老实,或者质朴、朴素,其实力气使得大,青筋暴露,不好看。包括词语、句子,看似村言土语,细察则不无修饰,刻意为之,还是作家本人的话语。比如《黑女和她的二尾》,二尾是只鸡,公母一体,既能下蛋又能打鸣,打起鸣来不仅全村的公鸡跟着叫,草鸡(母鸡)们也跟着叫,“二尾子就是这么的领着全村所有的鸡子叫来叫去,不让人们睡觉不让人们犯迷糊,要叫人们清清醒醒地活”。一只不公不母、既公又母的鸡,半夜瞎叫,竟然是为了让全村的人“清清醒醒地活”,此物的觉悟有点太高了吧。这种对人和物的描写背后,半隐半显着一个比小说人物高出许多的叙述者,径直说,某些时候就是作家本人,于叙事进程中忍不住探出头来,对事件及人物行为做了几句点评,或具象,或抽象,指示其中意义,以强化读者的印象。这已经成了曹乃谦小说的一个基本模式。试再举一例。短篇小说《贼》的主人公,名板女,于三年困难时期偷来粮食,送给自己的相好,却因此而被丈夫打断了腿。这不仅没有吓倒了她,反而促生了一种力量,那就是只要有吃的,她便深更半夜也要送去。小说结尾写道:
真黑。
黑得啥也看不见啥。可板女就是能看见路。
路在发光呢。
她拐起了腿,一颠一颠地加快了步。
路的那头,她的奶哥哥在等着她。
“路在发光呢”,这句带有诗意的描述,显然是叙述者从外加上的句子,一心想着要把食物送给情夫的农村妇人,不大可能说出这种话的。
曹乃谦的小说是用力写出来的,不是什么无意求之、浑然天成的。外国文学中的一些形象、细节以及某种寓意等等也是构成其小说的较为重要因素。
曹乃谦在不少访谈中说道,他有四千多册藏书,其中四分之三为外国文学作品。曹乃谦是诚实的,他专门写有一篇文章《我的外国文学之最和我究竟模仿了谁》,历数了他喜欢的外国作家和作品。他说,在他拥有的外国文学作品中,看过两遍的大约有一百多本,看过三遍四遍的一本也没有,看过五遍则只有斯坦贝克的《人与鼠》,这也是他读过的次数最多的一本小说。对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作品还有《羊脂球》《修理椅子靠垫的女人》《莫兰那头公猪》《一个儿子》等。相比较起来,曹乃谦对现代主义文学作品不能很好地接受,比如,对《尤利西斯》读了三次,均中途放弃,读不下去。对自己喜欢的作品,有时到了痴迷的程度。曹乃谦说,有一次结识了一个同样喜爱外国文学的年轻人,藏书多,让他眼红到了痛苦的地步,“他的那些书,是在两个半揭盖儿的木头衣箱里码着,都用浅蓝色的晒图纸包着皮子,书皮上没有写书名。打开一本,司汤达的《红与黑》,我有。再打开一本,又是他的《巴马修道院》,我没有。又打开两本,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我有。《远大前程》,我没有。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和《笑面人》,这我也没有。又取出的是亨利·詹姆斯的《一位女士的画像》和萨克雷的《名利场》。这我都没有。别了。别取了。我好羡慕哟,我好嫉妒哟。长这么大,我是头一次真正地体味到了羡慕和嫉妒的滋味。让人心痒难挠还又有点痛苦的那种滋味”。[2]结果是,他把自己没有的那些书,从年轻人手里全买来了,变成自己的收藏物。
在曹乃谦喜爱的外国文学作品中,正如上文所引,他读的次数最多的因而也是最为喜爱的,就是《人与鼠》(又译为《人鼠之间》),这是美国作家斯坦贝克的中篇小说。其中人物之一的莱尼,个头奇高,容貌丑陋,眼大而无神,宽肩膀往下溜,走路时脚步沉重,像狗熊一样两脚拖地;外形魁梧,智力欠缺,喜欢玩小动物如老鼠、兔子等,手劲大,往往一玩就玩死。他还有一个不能自我控制的喜好,那就是见着喜欢的东西总想着要去摸上一摸,一摸便坏事。乔治,这个莱尼唯一信任的且跟定了的人物,知道他的这一近似于秘密的喜好:
是这样,他看见了一个穿红衣裳的女人。这个傻子,凡是他喜欢的东西他都想摸,其实就想摸一下。那天他就伸手去摸那件红衣裳,那个女人尖声叫起来。她这一叫,把莱尼吓糊涂了,除了死扯住衣裳不放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那个女人就一声接一声地嚎叫。我正好离得不远,听见叫喊就赶紧跑过去。可是那时候莱尼已经吓蒙了,只知道一个劲儿地抓住衣裳不放。我用一根木棍子打他脑袋他才放了的。就因为他太害怕了,所以才忘了松手,而他妈的他又那么有劲。[3]
莱尼离开乔治肯定会出事,这一点乔治太清楚了,果然不久莱尼就把柯莱的老婆捏死了。尽管乔治不断向众人求情说莱尼是个精神病,但没人听他的。为了不让莱尼被抓住受罪,乔治在一个山冈上用手枪打死了这个总干坏事却非出于坏心的傻子。
曹乃谦小说人物之一福牛身上明显有着莱尼的影子:
可是,剧团的乡还没下完。狗日的福牛就让人家给撵回来了。连工钱也没给,就让人家给撵回来了。
那是因为他有次让戏子们给灌醉酒后,他给出了大洋相,就叫给撵回来了。
福牛有个毛病。那就是一喝醉了就管不了自个儿。那次他硬要追着摸人家喜儿的手,还追铁梅。说别的不做那个啥,就闻闻袄袖。吓得那些女戏子们看见他就像见了黄耗子的小母鸡,尖声叫着四处逃命。
黄世仁叫着大春,李玉和叫着鸠山。四个人一齐下手,把福牛按在地下打了个灰。
狗日的福牛回了村就给疯了。[4]
试比较一下:莱尼有个喜好,喜欢摸女人,吓得女人尖叫起来,让乔治一顿乱棍打去才得放手,后来捏死另一个女人,被乔治枪击身亡;福牛有个毛病,一喝醉酒便追着摸女演员,吓得她们尖声叫着四处逃命,福牛被众男演员打个半死,最后发疯。莱尼和福牛,两个人物之间的影响关系,不是很明显吗?而且从智力上说,这两个人物也具有共同特点:智商不高,都有一些缺陷,在欲望和自控之间,常常出现空当,做出的事情自然就伤害到了他人。
曹乃谦小说里,有些细节描写整体移用了外国文学作品,可能是因为作者太熟悉这些情节,把它们当成自己的东西了,在写作过程中直接搬用过来,并不知道这些情节、人物等,其实是有主人的。如写黑女死后与二尾鸡升天一节,借用了安徒生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结尾文字:
在熊熊的大火中,黑女一下子看见了她的二尾子。二尾子张开巨大的翅膀,从天空中飞下来,落在黑女的跟前,等黑女坐在它的背上,二尾子翅膀一扇,腾空飞起。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把温家窑留在了下面。[5]
再看安徒生的描写:
于是她把整束火柴中剩下的火柴都擦亮了,因为她非常想把祖母留住。这些火柴发出强烈的光芒,照得比大白天还要明朗。祖母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显得美丽和高大。她把小姑娘抱起来,搂到怀里。她们两人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也没有忧愁的那块地方——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6]
虽然把祖母换成了二尾子鸡,可在“大火”和光明中“越飞越高”的细节,显系从安徒生经典借用而来。
《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中,有一个从未被正面描写过的人物,但他是整个文本的核心人物,很多生活场景里都会出现。这个人物就是“下等兵”,早年在傅作义部队里当过伙头军,是村子里唯一一个见多识广的人,村里人称其为“日能”人。“打平花”(合伙吃饭)时有他,喝酒(酒精勾兑)时有他,耍笑时有他;如果没有下等兵,村子里一切活动就显得无聊、无趣。下等兵教会了光棍们如何“跑马”,解决了性饥渴,村人们啧啧称赞他实在是光棍们的“大救星”。凡事去问下等兵,他知道得太多,没有什么能够难住他的;他会讲古事今事,荤的素的一应俱有。他会讲武则天一夜御一男,次日再杀掉,一连杀掉成百上千人,直到玉皇大帝派下“驴肾太子”,她才得满足。下等兵就是这样一个趣味十足的人,他让贫穷无聊的生活变得有点生气,有点亮色。从做人一面说,下等兵“平素是个从来都占便宜,永也不会挨拐的人”,他太聪明了,当然没人会占得了他的便宜;但他偶尔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有一次输给了玉茭一顿莜面窝窝。
下等兵是小说中写得很好、给人留下最深印象的一个人物形象。没有这个人物,《到黑夜想你没办法》整体上要减色不少。这个形象除了作家从生活中撷取的部分外,大半是有出处的,他的身上有着两个人物形象的影子——斯坦贝克中篇小说《煎饼坪》里的丹尼,尤其是另一个中篇《罐头厂街》中的主要人物马克。丹尼是一个退伍兵,他在自己的房子里招待着失业的朋友们,他是维系一群流浪汉们的纽带;而马克,正如小说所描写的,是一个小团伙的兄长、导师,是一个“占点小便宜的剥削者”,“这伙人的共同特点是:无家无钱,除了尽情满足醉饱之乐以外,别无奢想”。马克及其朋友们身上的一些特点,同样出现在温家窑下等兵和他周围那一群光棍们身上。从影响角度说,显然是下等兵和他的朋友圈学习着丹尼尤其马克及其朋友圈的做事风格。当然,二者毕竟所处环境不同,作家所赋予的观念以及所寄寓的情感有别。下等兵们身处极端情境,表现出生命残缺的悲哀。马克们则不同,正如另一小说人物多克所评价的,这些小伙子们在特定的乱七八糟的世界上比其他任何人都活得好,当别人被野心、胆怯和贪婪搞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们活得安宁无事。一些所谓有成就的人个个都是病人,消化不良,灵魂肮脏,相比而言,马克们的生活则更健康,且出奇的干净。一句话,多克总结道,他们“才是真正的哲学家”[7]。
除了这些具有线索可循的形象、细节甚至字句,外国文学作品中的情调、氛围、精神、气质等,对曹乃谦小说同样产生了较大影响。比如黑女,丈夫死后有过不少相好,她和他们都“做过那个啥的”。真正让她产生献身村里所有男性的想法,始于看见一个光棍追着母羊兽奸,作为一个女人,总不能看着他们活得连鸡狗都不如——如此大慈大悲心肠的观念,如此要度尽村中受苦处、忍熬煎的男性的悲壮情怀,只能是作家所赋予人物的。传统宗教文化中有“金沙滩头马郎妇”形象,传说为观音化身,与一切人淫,以止一切淫,[8]大约也影响了黑女形象的塑造,而莫泊桑笔下的羊脂球等人物形象,应为更重要的影响因子。特别明显的一个例子是板女形象(《到黑夜想你没办法·贼》),其精神谱系可追溯至莫泊桑短篇小说《修软垫椅的女人》。板女从小爱着她的“奶哥哥”,后来被迫嫁给一个半傻不傻的男人,让男人打断了腿也不能阻止她约会。只要有机会,她会把能吃的——莜面窝窝、山药饽饽、苦菜馍馍、玉茭棒乃至山药蛋,带上送给她的“奶哥哥”。在那个艰难的时代里,浓深的黑夜里,一个瘸着腿的女人,带着食物一颠一颠地加快步子走路,去会她的相好,这个形象着实太感人了。她明显就是法国那个修软垫椅女人的“中国版”。莫泊桑塑造了一个执着于爱情的流浪女子,她用以表达爱情的方式就是给钱:第一次,她给了他七个苏,这是她全部的积蓄;第二次两个法郎,对她来说是一大笔钱;第三次三法郎二十生丁;第四次五法郎。当得知那个男人结婚的消息,她跳进了池塘,幸而被人救起。此后,她一边修椅子,一边想念,有机会便远远地望一眼他,最后在临死前,请人把一生的积蓄送给那个自己单恋的男人。[9]修椅子的法国痴情女送钱,温家窑的瘸腿女性送食物,这是她们表达爱情的最好方式。她们有着太多相似的地方。
曹乃谦的小说别致、特殊,风格独异,特点明显,在当代文学中似是不可复制的。这种特点并非来源于生活,并非来源于山西雁北地区独特的风物景致、土俗民情。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比曹乃谦生活地区有独特风习的地方多的是。这不是文学的决定性因素。曹乃谦自述他的写作始于一场打赌——半年之内写一篇作品并公开发表,否则请客,而那种不能已于言的表现冲动,以及异于常人尤其异于其他作家的内在感觉,才是他个人文学的真正推力。其次,那四分之三的外国文学书籍更是他赖以创作的凭资。这会使人立刻想到鲁迅的著名表述,鲁迅说,他开始写作时,所仰仗的全是先前所读过的百来篇外国小说,再加一点医学常识。文学,它是一个公开的、共享的精神资源,一个作家想要形成个人的风格,都会从这一资源中寻取适合自己性情、精神的部分。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就看作家能否找到、找对属于他的那一瓢。
文学是有继承关系的,作家需要寻找文学上的“爸爸”。海涅说过,文学史就像一座硕大无朋的“停尸场”,后来的作家们都会去那里找他们的“亲友”。海涅说,当他一眼看见莱辛和赫尔德的崇高容颜时,禁不住心怦怦直跳,忍不住跑上前吻一下他们“苍白的嘴唇”[10]。中国当代作家和诗人中,木心坦诚地说过,他一直寻找自己的“精神父亲”,一生中寻找到了很多:模仿塞尚十年,与纪德交往二十年,信服尼采三十年,爱陀思妥耶夫斯基四十年;有一些在后来抛弃了,如罗曼·罗兰、高尔基、纪德等。木心还说,他早年有两个文学上的“舅舅”:“大舅舅”胖胖的,热气腾腾、神经病,这是巴尔扎克;“二舅舅”斯斯文文,要言不烦,言必中的,这是福楼拜。在寻找、学习过程中,木心慢慢建立了自己的风格。木心不仅自己这样做,也劝说其他作家用心寻找,因为这是一个作家安身立命、成功成就的依托。如果一个作家一辈子都找不到一个这样的依托,那么这人便“不知自己的来历”,一生茫然,不会有多少文学成就。[11]
曹乃谦找到了他在文学上的“精神血统”:契诃夫、莫泊桑、斯坦贝克、海明威等等。在这一文学谱系上,还可以添加一些同样如雷贯耳的大师的名字:狄更斯、雨果、司汤达、马克·吐温、高尔基、霍桑等等。在具体的写法上,曹乃谦一点儿也不避讳他对上述作家作品的模仿,在《我的外国文学之最和我究竟模仿了谁》一文中,曹乃谦说,在写作《温家窑风景五题》时,语言方面,他首先想到的是斯坦贝克。斯坦贝克用的是其熟悉的美国南方的乡土语言,而自己最熟悉的就是应县的家乡话,如此则语言问题解决了。形式上,他刚刚读了《外国文艺》登载的一个短篇小说,五千多字,分成了七八个小的章节,独立成篇,又相互关联,形式很是新颖,这个作者的名字叫博尔赫斯,如此则结构、章节问题解决了。剩下的便是每一小节的命名问题:
至于每一小篇的题目,那我照契诃夫的办。我最佩服契诃夫给小说取名儿了,写农民就是《农民》,写妓女就是《妓女》,从来不绕绕弯弯。我给我的这六篇定下的题目是,《亲家》《莜麦秸窝里》《女人》《愣二疯了》《锅扣大爷》《男人》。
如何才能做到每一篇的字数不超出一千呢?冰山理论发明者海明威大师早已经告诉我了:把八分之七留在海下。好,简约,简约,再简约。
可当我把六篇都写出来后,加起一算,字数超出了七千。不行,按既定方针办,于是,把《男人》取掉,留下五篇。
就这么复杂,也就这么简单。
短短的不到六千文字,我模仿了斯坦贝克、博尔赫斯、契诃夫、海明威四位大师。[12]
曹乃谦文学上的独特性,正源于他所接受的外国文学影响。他那些艺术性不是很高的作品,如短篇小说集《最后的村庄》以及中篇小说集《佛的孤独》《换梅》中收录的作品,节奏急促,意态直露,人物形象有如被操纵的木偶,文本整体上缺乏必要的含蓄蕴藉,原因即在于少了外国文学的影响。是外国文学成就了曹乃谦的文学;没有外国文学影响,就没有曹乃谦的小说艺术。
曹乃谦小说中的批判意识,也直接源自外国文学影响,这一点尤值得注意。
【注释】
[1]汪曾祺《〈到黑夜想你没办法〉读后》,见《汪曾祺散文全编》(三),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935-936页。
[2]曹乃谦《你变成狐子我变成狼》,湖南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236-239页。
[3]《斯坦培克选集·中短篇小说选》(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99-300页。
[4]曹乃谦《到黑夜想你没办法——温家窑风景》,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51页。
[5]曹乃谦《到黑夜想你没办法——温家窑风景》,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86页。
[6]安徒生《童话选》,叶君健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156页。
[7]《斯坦培克选集·中短篇小说选》(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25页。
[8]钱锺书《管锥编》(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064页。
[9]《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21-229页。
[10]张玉书《海涅选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7页。
[11]木心《文学回忆录》(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74页。
[12]曹乃谦《你变成狐子我变成狼》,湖南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243-2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