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路遥。第十五讲评介《路遥创作年表》时,程光炜说,他发现路遥童年时期的不幸经历养成自卑而又自负的性格,控制亦决定着其创作走向,反映在小说人物高加林、孙少平等身上,则是集自私、执着、进取、功利等等于一身的性格因素,“在一个重大转型的中国,任何这种非常自私、功利和顽强的精神气质都是受到鼓励的,是被允许的,有时候甚至是可以逾越各种道德和法律栅栏的,因为这种历史语境需要千百万像他们这样的人去支撑、去响应、去拥戴,33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活力也来自于此。这是我们内心都深深知道的一个道理”。所以,研究路遥作品时,需要反省其中人物的“看似超时代、病态的和不可理喻的性格特征”,也“应该把路遥小说放在文学史的环境之外”。[9]

程光炜以一个文学史家宽阔的视野发现了,研究路遥小说只局限于文学史范围可能会忽视一些重要问题;文学史之外的路径,或许也是一种可行性选择。但是,把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人物性格尤其那种病态性格上,则有值得商榷之处。

路遥早年的不幸经历,一句话,就是穷怕了,体现在小说人物身上,高加林只要能离开穷得没有指望的农村,使出什么手段都可以。农村青年高加林们的悲剧,直接源于户籍管理制度,这在今天已经是一个广为人知的话题了。日本学者安本实较早地发现了户籍制度导致高加林人个奋斗归于失败的原因[10]。需要补充的是,1958年正式以立法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前后,此制度经过了一个持久的、未曾间断的完善过程:1956—1958年,为阻止灾区和非灾区农民“盲目外流”、进入城市,政府共发布过三个文件,即《国务院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国务院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补充指示》《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的补充通知》。1962年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户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严格控制”;1975年修正后的《宪法》取消了关于公民迁移自由的条文;1977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其中规定要“严格控制”“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至此,“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的二元户籍管理结构完全形成”。[11]路遥的研究者们没有注意到的是,在高加林们与户籍制度之间暗含着一种张力关系:此种制度的管控力越强大,高加林们的逃离欲望越强烈。悲剧在于,他们只知道自己要什么,却不知道阻力来自何处。这恰好说明了,正是户籍制度造就了一意逃离乡村的高加林们,而在同期城市题材的小说作品中,就没有类似的人物。路遥在一次访谈中说道,高加林这种人物形象不仅仅农村中才有,各行各业都有,有城里的高加林,有工厂里的,也有大学里的。[12]这根本不对。

路遥这一代作家不可能质疑户籍制度本身是否存在问题,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盲区。路遥最大的局限,也恰好就在这里。在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中,路遥很老实地写道,“高加林当时的生活出路,不仅我无法回答,恐怕政治家也未见得有高明的回答”。因而路遥把人物的悲剧归结为其自身性格因素,比如,高加林的失败,大半源于其性格中的“庸俗性的因素”[13]。当年的文学批评以及后来文学史研究基本上顺着路遥的说法往下说,变成一种道德批评和道德谴责,指责高加林抛弃心爱的农村姑娘,到城里去出人头地,道德败坏。这是一种倒果为因的释读法。其实,高加林与刘巧珍的爱情,是无可怀疑的。他们二人相爱,无人可以替代。许多文章探讨高、刘的爱情悲剧,本身就是伪问题。这两个年轻人对未来都有过设想和谋划,小说第十一章有一节文字:高加林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想到外面当一个工人或干部,“最好把巧珍也能带出去”,转眼间又否定了这一想法,认为是瞎盘算。他当然不知道,他手里缺一个城市户口本。比较而言,女主人公的设想要现实得多:“……只要有门道,我支持你出去工作!……将来你要是出去了,我就在家里给咱种自留地、抚养娃娃;你有空了就回来看我;我农闲了,就和娃娃一搭里来和你住在一起……”路遥可能压根儿没有想到,他让女主人公说出的这几句话,无意中透露了当时社会上的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或模式:丈夫在城市工作或打工、妻子在农村种地带孩子的家庭模式,社会学上有一个术语,叫作十二分之一型家庭,即夫妻分居,一年十二个月中仅有一两个月的时间在一起生活。[14]可是,那个只要有机会就连联合国都想去的男主人公实在等不及了,毅然抛弃痴心姑娘,一力冲进城市。他使的力未免太大了,而且用了不正当手段。程光炜视此种被无形的墙反弹回来的盲目力量为一种令社会前进的“活力”,则值得讨论。

当时的户籍管理制度还滋生出了一种所谓“子随母”原则。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在父母“常住地”申报出生登记,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却形成了“随母原则”。由此带来的问题便是,农村妇女与城镇职工(由被城市工厂招工的农民身份转变)所生子女,有些地方不仅不予登记,甚至将户口也注销了,据1982年的一项调查统计,被注销人数有一百多万,占无户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三。直至1998年颁布《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子女落户“随母原则”始放宽为“随父随母自愿”[15]。有这么多限制,一对年轻人感情再亲密无间,现实制度不会成人之美——如此高度发达、成熟的户籍制度,已经施行了三十多年,犹如铜墙铁壁一般,高家沟年轻带课教师的离乡要求,在它面前,显得何其渺茫、可怜。这才是造成高、刘二人爱情悲剧的全部原因或根源。质言之,他们的悲剧,与道德无关,与性格无涉,与所谓病态性格更是毫不搭界。

与贫穷相关联的,还有路遥早年身受的屈辱。1968年底,已经身为革委会副主任的路遥,再度被迫返回农村。1971年,在一场“昏天黑地”的恋爱中,将自己的招工指标让与初恋情人,不久便被对方抛弃。政治上被踢出局,恋爱上被女友甩掉,路遥过早地尝到了、也尝够了被抛弃的滋味。对一个生命力旺盛且颇不安分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深深的屈辱,已经积淀成为其内心深处的一道创伤。据厚夫《路遥传》所述,路遥曾一度想自杀;有人亲眼看见,路遥大冬天身着白衣,自称“为自己戴孝”[16]。据路遥的一个朋友回忆,1987年,已经成名的路遥准备出访德国,到北京后,在王府井一带寻找一家门市部,情绪激动,在大街上快步如飞,见人撞人,见物撞物,原来他在寻找那个给自己“雪上加霜”“反手一刀”的情人,此刻是一家市场内的售货员,要亲眼看看她的现状。[17]其内心的怨毒之情,甚至都不稍加掩饰。作为参照,再来观察《人生》中女主人公刘巧珍,就会发现这个具有金子般美丽心灵的农村女子,其实是一个理想人物,她的身上曲曲折折地寄托着路遥的心思和创伤;刘巧珍的被抛弃,正反映了路遥被抛弃的深深的屈辱。即此而言,《人生》的写作实际上就是路遥对他本人的一次文学治疗。

路遥原本是想通过这个文本来抒发他的不平之气,他有痛感,并把这种痛感真切和深切地表达出来,无意间,也恰好契合了当时不少身受压抑的农村青年的心灵,恰于一个合适的时机里传达出了他们的心声,渐次汇聚成一种洪亮的声音,也成就了一个名篇。

好的文学治疗作家自己的心灵伤痛,只有坏的文学才想着去治疗别人、改变别人。也许,这是路遥至今还在吸引读者的一个主要原因。

【注释】

[1]程光炜《文学史二十讲》,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版,第12、40页。

[2]程光炜《文学史二十讲》,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版,第12、40页。

[3]程光炜《文学史二十讲》,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版,第7页。

[4]赵毅衡《意不尽言——文学的形式—文化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7页。

[5]程光炜《文学史二十讲》,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版,第146-147页。

[6]涂光群《五十年文坛亲历记(1949—1999)(上)》,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41页。

[7]刘锡诚《在文坛边缘上》,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5页。

[8]李敬泽《致理想读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4页。

[9]程光炜《文学史二十讲》,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版,第292-293页。

[10]安本实《路遥文学中的关键词:交叉地带》,刘静译,《小说评论》1999年第1期。

[11]殷志静、郁奇虹《中国户籍制度改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

[12]《路遥文集》第二卷,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15页。

[13]《路遥文集》第二卷,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4、563页。

[14]郭书田、刘纯彬等《失衡的中国——城市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第一部),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4页。

[15]王新华《中国户籍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16]厚夫《路遥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64页。

[17]海波《我所认识的路遥》,《十月》(长篇小说)201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