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美国批评家乔治·斯坦纳设想过:一个“天生的”小说家应该是这样一种人,“在一个炎热的夏日,在一节二等列车车厢内,他能够信口说出一则故事,迷住所有的乘客”。[1]
汪曾祺是不是一个天生的小说家,不好说,也不敢说。但汪曾祺一开口即能迷住人,则确然无疑。小说《徙》第一句“很多歌消失了”,一下子挑动了人的想象,遥想那些消失的歌,不由得激活人久远的记忆;第二句“许多歌的词、曲的作者没有人知道”,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歌还在唱,词曲作者真的没人记得了;第三句“有些歌只有极少数的人唱,别人都不知道。比如一些学校的校歌”,言归正传,进入小说主题。这便是作者的事、叙述者的事。小说写了一首校歌:“西挹神山爽气,东来邻寺疏钟,看吾校巍巍峻峻……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有一个句子,“玻璃一样脆亮的童声高唱着。瓦片和树叶都在唱”,在小说中至少重复了两次,以衬显校歌内涵。小说点明,歌词中也蕴含着“一种遗憾、悲哀而酸苦的嘱咐”,难怪小学生们唱的时候,乌黑的眼睛里都泛着光。与校歌相对应的,还有一首无歌词的“歌”,悲凉,凄婉,歌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高雪的姑娘。这首歌,当然不用唱出来,而是说出来的,它留在了阅读者的心上,如刻,如镂,不能释怀,也就不能忘怀了。
汪曾祺部分小说有一个特点,即先写足了外围,写足了背景,写足了氛围,然后再用或相当或不多的篇幅,引导主人公出场。高雪就是这样走出背景、走向前景的:民国的教育机制,教育系统的倾轧,高雪父亲高先生的孤傲,还有抗战等等。高雪在家里是受宠的,她所有的要求都会得到满足,只有一次例外,而这一例外,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她本人的计划很美满:初三毕业考高中,将来再到北平上大学。然而,父亲高先生没钱供养,只能让她读师范,她哭也没用。按当时教育部规定,师范毕业须教两年小学,以补偿三年师范学杂费,然后才能考大学。这中途发生了许多变故,高雪的年龄也一年年大起来了,接下来连考两年,不中,第三年抗战爆发,她向往的大学已迁至云南。她想冒险前往,全家人激烈反对,只好窝在小县城,郁郁寡欢。结婚半年后病逝,病名是“忧郁症”。
乱世中,像高雪一样命运的女子,想来应不在少数。评论家和研究者对这篇小说的评论和研究,却多没说到点子上。小说有两处地方写得明白无误,一是高雪自小受到娇宠,一应大小事情尽量满足她;二是高雪死后,姐姐喊叫起来,痛苦极了,“妹妹,你想飞,你没有飞出去呀”。父亲高先生也捶着书桌说:“怪我!怪我!怪我!”高雪的理想受挫了,因此而致病,以至于最终死亡,这解释是通的。但彼时世人中理想受挫者多了,莫非都得死吗?
这里用得上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理论了。按马斯洛基本需要理论,人有五种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五种需要类似于一个梯子,当次一级需要获得满足后,会逐层上升至更高一级。此序列中,任何一个基本需要受挫,即可被诊断为病人。高雪的几个需要,即便生逢乱世,家人都满足了她,只有最后一个需要,即考大学,也就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受到了严重挫折。可是,这挫折怎么会导致她个人的死亡呢?
按马斯洛的动机理论,人会依着自己本性发展,“一棵橡树籽可以说‘迫切需要’成长为一棵橡树;一只老虎可以看成是正向老虎的样子‘推进’;一匹马也朝着马前进”。就像一粒种子,“人极力要完成他自己真正的本性”。一个人实现了自我,就是实现了其“内在价值”,这种人“最终所爱恋的是价值”。[2]
高雪在家唯一所能做、所愿做的事,便是浇花;在学校里表现出色的,则是唱歌、弹琴,唱《茶花女》中的《饮酒歌》,弹肖邦的《小夜曲》。她乐意做,后天养成,亦适合天性。她骨子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派头”,令小县城的女孩子们觉出自身的“土”气来。上大学,就是当然之事了,阻碍她,无异于要她的命。她最后一次挣扎,想孤身冒险,冲破战争障碍,奔向已迁往后方的大学。她很爱自己的家人,可前方有一个声音,时时召唤,更具诱惑力;她结婚了,并非丈夫不可爱,而是自己所爱的,丈夫不能给予。高雪,她本性的种子已萌芽、开花,现在需要适宜的环境——马斯洛说,这环境即是空气、阳光和水,缺少了三种因素,花会凋零。高雪死于“忧郁症”,病因则是无能实现的、枯萎了的“价值”。有多少女孩子,屈服了,妥协了,可高雪不能,从高级需要跌落至次级需要层次,她不甘心。飞不出去,则生不如死。死,是命运给她的最后一份礼物,也是她最不想接受的。
高雪最后死在了身为中医的丈夫怀中。他帮高雪穿衣服,穿袜子;袜子穿好了,高雪微微皱了皱眉头,“说左边的袜跟没有拉平”。待袜跟拉平后,她温柔地看了他一眼,轻声说“你真好”,便闭上了眼睛。这一细节,不经意的,却有着足够多分量,仿佛把读者的心轻轻揪了一下,力气不大,疼痛感一圈圈漾开了。
汪曾祺的小说,就是这么的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