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好像根本用不着怀疑的当然模式。凡写到基督教题材以及与之相关的人物、生活等,都会不自觉地进入此套路中,不论是长篇小说、中篇小说还是短篇小说,几乎没有例外。再随手举一个例子,张惠雯的短篇小说《路》(2012年),开首引用了《圣经·马太福音》第3章“施洗约翰传道”:“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小说写了一个信教的老妇人于寒冬腊月去看望另外两个信众:一个老女人,因媳妇反对,不能上教堂祈祷,孙女看到有人来看望奶奶,竟做出“恶媳女的表情”“恶毒的样子”打断她们的谈话;另一个男性老人瘫痪在床,缺少照顾,屋子里臭气熏天、昏暗阴冷。寒冬中送去温暖,这是一个浅薄的象征,却是对《圣经》原型的忠实演绎,可忠实到了有违情理的程度。为了衬托出信教的必要和坚定,叙述者不惜将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子刻画得像成年而且成熟的泼妇那样,作为信仰的对立面,在对比中显示一种信念,越是有反对,越是要信教。这个短篇可算是一个典型了。而徐则臣的长篇小说《耶路撒冷》(2013年),则可说是一个更为典型的例子。

这是一部以其冗长情节和繁琐描写来考验读者耐心的小说,以故乡(花街)为圆心,向四面延伸,写了四五个少年人的友谊和他们成年后离乡闯世界的经历:有做记者的,有开公司的,有当教师的,有开电梯的,还有做假证件的,工作、事业虽十之八九不如意,相互间却一直保持着难得的联系,可谓是一曲青春哀歌。其中一个女性人物名叫福小,也是小说主要人物之一,作家似乎把所有的灾难分配给了这一家人:福小的弟弟于一次偶然的闪电惊吓之后,行为变得奇奇怪怪,体温也忽高忽低,时不时还对着镜子喊叫“我找不到自己了”,后割腕自杀;福小本人受不了家庭的阴郁氛围,那是一种“铅灰色的静寂的悲哀”,离家出走,到北京一家物业公司开电梯;最主要的是她的祖母,曾经做过妓女,“文革”期间受尽了侮辱——半边头发被剃掉,脖子上挂着破鞋,时时接受革命群众的批斗,是本地最先入教的信徒,后来“在一个大雨之夜抱着十字架死在石板路上”。将灾难集中于一人、一家的写法,无非起到强化效果,与情节上的过于散漫和描写上的繁琐相比,这是一种内部主题上的拘谨,受制于由苦难到救赎的观念,叙述上表现出一个特点,即为主观情绪推动之下的概念化演绎,代替了人物自身的内部精神发展。描写越突出,情绪越强烈,越像是教化和宣传,在所有人物形象中,福小一家均呈概念化特点,缺少生气,没有血肉,比如乃弟遭到闪电惊吓后高喊“我找不到自己了”,就是一种陈旧、过时的抽象化表现。试再以福小祖孙二人为例,略做分析。

从出场到死亡,祖母都是一个典型的符号化人物,她用个人经历验证了最终的救赎观念:年轻时当过妓女,“文革”时遭受羞辱打骂,最后归向天主获得内心安宁,一个高度模式化的三部曲。小说还为这个人物附加了一种她自身不可能拥有的意义:“她一个人的宗教在花街人看来,也许就是一个人与整个世界的战争,但她毫无喧嚣和敌意,只有沉默和虔敬。她侍奉自己的主。她的所有信仰仅仅源于一种忠诚和淡出生活的信念,归于平常,归于平静。”

人物缺乏内在生命力,其本身不能拥有而作家又想给予一些太多、太沉重的东西,只能从外部附加、堆砌,具体手法即为解释、证明、比较等,这是一定之理,凡概念化写作的小说,几无例外。祖母的意义被无限度地拔高,这还不够,还要再度强化,由其孙女向世人证明其纯洁和高贵。在小说中,这个年轻女性仅承担了证明功能,自身因而没有生命,而且行为描写上多不合情理,如她拒绝了物业公司副总的追求,收养了一个长相颇像弟弟的小男孩,踏上了回乡的路途,如果说这里多少还有一点情理可言,那么以后的心理、行为则匪夷所思,姑举二例:第一,把《圣经》捧在手上时,“突然觉得她跟祖母之间有了隐秘的,甚至超越了血缘的契约,而教堂则向她提供了祖母幽深的内心旅程”;第二,从墓地回来后,突然生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胆量”、勇气,敢于冲进当地正在举行的“妓女研讨会”现场,公开承认自己的祖母曾做过妓女。可是之前文本已设定的结构关系中,此人物与其祖母几乎没有什么交流,更不用说心灵的感触了,在其眼中,祖母无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表情空洞,毫无意趣。这表明祖孙二人的关系乃为空白,空白即障碍,她怎么能够越过一个明显的、巨大的障碍,一下子便进入一个与自己原本毫无关系的人的内心世界呢?

手持一本书,再走一趟坟地,另外做几个越来越清晰的梦,梦见祖母诵念经文,就令一个人发生绝大变化,前后判若两人,心智亦猛然间变得成熟,深透地体察到冷暖人情,由此认识了整个人生……这种显得太过仓促的、跳跃式的写法,是为了直奔一个目的:“从墓地回来,我有了这个胆量。我甚至都不觉得自己动用了胆量。我站出来理所当然,不是为我奶奶漂白身份,而是想什么就说什么。我现在一点都不觉得耻辱,我甚至因为我奶奶曾有这样的身份感到自豪——没有那个身份,我奶奶就不会成为后来那个样子。”

把一件事物、一种行为抬得太高,反而会走向另一极,产生不可信效果。即以此节文字而言,其祖母曾做过妓女(不管强迫还是自愿),正视则可,“感到自豪”则大可不必;经历苦难之人可能会投向某种宗教,寻求安慰,而在“那个身份”(妓女)和“后来那个样子”(皈依天主)之间,建立必然关系,亦大可不必,虽然《圣经》上早有记载,可那是宗教经典而非小说,况且“妓女”一词已是类型、象征或比喻,坐实或演绎,对宗教经典而言,是诚实和忠实;可对小说而言,牺牲形象而证实某种观念,则是末路或穷途。

严格地说,《耶路撒冷》不仅是一部受观念控制的小说,而且又进一步将这种救赎观念狭隘化了,它传达出了一个强烈信息,即只有那些身上存在问题的人或有缺陷的人,才有资格近主,才会去信仰基督教。受此影响,即便一些非宗教性的人物,他们身上的不足、毛病、缺点竟也会成为一种优势。小说中有一个专做假证的年轻人,赚了不少钱,后被拘捕,于事发前为几个少年玩伴每人办理了一张银行卡,送给他们,以备“应急”。就像祖母入教被视之为“一个人与整个世界的战争”,这个曾经的小伙伴同样被当成了一个“英雄”:“……他从号子里出来后,他会转身在正道上走得比我们都远都激进。正道上的先锋从来都是英雄。”假设了一个远未必能够走得上的“正道”,再转而坐实其人已经成了一个“英雄”,这是一种非常成问题的逻辑。一个年轻人在其成长过程中,因家庭、教育等因素的缺失,不得已而走上了歪门邪道,实际上是一件极为悲哀的事情,哪怕他此后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富翁,把赚来的钱分给好友们,也没什么值得夸耀的。

小说总体结构上还存在着一个大问题,即,以有缺陷的人生状况,来衬托出宗教抚慰人心的特征。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没有一个是事业顺心、生活如意的,福小一家个个倒霉,这不用说;办假证的伙伴最后进了监狱,也不用说。其他几个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出于何种原因,生活中皆存在着大缺憾,比如开公司的两口子,生意兴隆,颇为可观,但他们不能生育,没有自己的孩子,此亦人生一大缺憾;还有一个伙伴执教师业,婚姻不顺,受打击后变得神经兮兮,自说自话。一个似乎在小说中起联络功能的人物名叫初平阳,是所有人物里面学历最高的,获得过博士学位,他个人的生活也不是很顺心,同居了几年的女友受不了居无定所的苦头,选择了离开。与此种成年后不完满的人生景况相对照,小说凸现了几个伙伴的童年记忆——没有例外,他们小时候都听到过那个老祖母恭读《圣经》,沉淀于记忆中的原初情景,终于被激活了、被放大了,小说中引用的几段经文,证明几个人能够清晰、准确地记得出自哪一章哪一节,一字不落。这一结构性的对比,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对比的目的,就是要突出一种效果。似乎担心读者不能集中注意力于此点,小说又强调性地描写了初平阳与基督教的关系:童年时听过祖母诵读经文,入大学后自己读过《圣经》,后来又与耶路撒冷城的犹太教授通信,表达了对耶城的向往之情,且有前往一访的动议。为增加人物的深度,小说采用了一种看上去属于循环往复式的描写:初平阳只要想到“耶路撒冷”一词,即感到不能自已地神往,而这里又关联着初平阳内心深处的一个秘密——福小的弟弟自杀时,他未能“及时阻止正在消失的生命”,为此而感苦痛,因苦痛而想到耶路撒冷,想及该城即感心下大安。犹太教授因此高度评价初氏“有忏悔、赎罪、感恩和反思的能力”,相如之下,如今“具备这种能力的年轻人何其之少,在世界各国都如此,中国大概也不能例外”!为了拔高人物形象,作者不惜信口开河,夸张无度,将其描写成全世界少有、中国也不多见的一个人物,潜意识里其实还是那种“高大全”观念在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