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小说中基督教书写缘何在一开始即出现模式化现象,追溯其原因,与文化和文学上两种缺陷相关:

第一,没有一个现成的可资依赖的文化传统。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冲突和磨合,是一个远远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上个世纪初,胡适就这两种文化之间的不同处发表过他的意见,在一篇英文文章中,他写道,中国人有自己的传统和信念,比如基督徒相信“原罪”,而中国人则相信人性是善的,谁是谁非,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传统和信念能否化为己用,重要的是“如果基督教要在中国有任何的影响力,它必须要把基督的观念移植到儒家伦理思想的土壤里”[5]。胡适当年所思考的重点,他指出的两种文化如何接近、相互接纳等,是一个繁难的再生成、再创造作业,此作业仍处于未完成状态。

第二,没有一个现成的可以直接取法的文学传统。自五四新文学以来,虽然也有少数作家写过基督教题材,如鲁迅、老舍、冰心、许地山、萧乾等,但总体而言,他们的写作并未能形成一个榜样或传统,以供后人取法和效仿。即使大师如鲁迅,他的那篇直接取材于《圣经》的描写耶稣钉上十字架的散文《复仇》(其二)(1924年),其实也是中规中矩的写作,很谨严地模仿着宗教经典的用词、造句、语调及其文风。茅盾的短篇小说《耶稣之死》(1942年)同样是一部相当规矩因而拘谨的作品,一如篇末所注明多取材于《新约》,依次描写了法利赛人拿金币陷害耶稣、犹大出卖、钉上十字架等几个重要事件。老舍的此类小说多呈讽刺风格,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时“吃教”现象,如短篇小说《柳屯的》(1934年)刻画了一个泼妇形象,自行组织了布道会,网罗了村中偷情的、酗酒的、盗嫂的一干人,令村人侧目。而村民们对正规的教会也是“敬而远之”的。与创作并行的,亦有理论的倡扬,周作人写于1920年的《圣书与中国文学》一文,试图讲清楚《圣经》与中国文学的“特别的关系”,然而因为缺乏新文学的写作实践作为实例,他最终仅从基督教文化中拈出了一个人道主义思想[6],这不过是一个常识而已。朱维之《基督教与文学》(1941年)一书,主旨在于梳理、介绍西方基督教文学传统,唯在最末一章简略描述了几部小说,认为这些作品仅是“中国基督教小说的先声”,而“完全表彰基督教精神的”则一本也没有。[7]可见,新文学中不乏关于基督教题材的文学作品,但从来没有形成过关于基督教书写的文学传统。

正因为缺少可以依赖的传统资源,当代小说中关于基督教题材的写作,不仅显得模式化,而且有些稀奇古怪,简言之,总是要找一些有问题的人出来,然后让他们去告解、祈祷、忏悔,这和中国文化精神相异甚至相冲突。在中国文化中,正如胡适所说,没有什么原罪一说,主要还是相信人性为善。倘若多说一句的话,对中国人而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清白充实过完一生,不浪掷生命,凭什么非得把自己先设想成有罪之人、戴罪之身,然后去认罪,去忏悔,求得最终的宽恕?上引诸小说中,所描写的都是底层,是底层有缺陷的人,如小偷、强盗、妓女、杀人犯等等,小说把这些人写得最有资格接近天主,最有资格进入天国之门,比一般循规蹈矩、善良老实的国人还要高贵、纯洁,亦即在道德上占尽了优势,就像祖母曾经做过妓女,孙女竟然声称自己为先人的此种身份而感到自豪、感到骄傲,其自豪骄傲的理由是,祖母若没有那种妓女身份就没有后来的教徒身份及其虔敬品质,真是一种匪夷所思、不可理喻的说法。这种成问题的模式化的书写,也不见得尽能准确符合基督教本身的精神,但是却于无意之中树立起了一道围墙,也树立了对立面——与中国文化的对立。《耶路撒冷》在描写那个高学历的文化人时,为了让其与基督教产生更为紧密也更具理由的关系,必须要在他身上找出一种缺陷、挖出几条罪行来。难道罪是一个必要条件吗?是否可以设想:一个洁身自好、从无罪过的中国文化人,他从小听过祖母读经文,大学时读过《圣经》,后来又与犹太教授通信,这三个过硬的因素,够不够使之成为诚心皈依基督教的条件?缺少了过,没有了罪,他还会把音译的“耶路撒冷”四个字挂在嘴上,念兹在兹,唠唠叨叨吗?

思考、表现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冲突和磨合,正如胡适所说,是最有价值也最繁难的工作;胡适所说的寻求移植、结合,应该仍然是当代小说基督教题材书写的一个基本路径。

在有些当代小说里,恰恰是不经意写出的片断细节,某种程度上可说实现了这种移植、结合,也即“中国化”。莫言长篇小说《丰乳肥臀》(1995年)第十一章里的瑞典牧师马洛亚,于高密地方生活了几十年,完全顺应了当地的人情习俗:不高兴时就蹲在地上,掏出旱烟袋一声不响地吸烟;两只看似笨拙的洋人大手,在案板上拉面时又抻又拽,时而如拉弓射箭,时而如洞中拨蛇,其熟练灵巧程度令人吃惊;人家给小儿起名如小猫小狗时,他便把上帝和孔夫子一起搬出来反对,连连说不合上帝旨意、也不合“名不正则言不顺”云云;当着前来抢劫的鸟枪队员时,居然忘记了连这些土匪都害怕的“洋腔洋调”,只是可怜巴巴地用一口地道的高密东北乡腔调说:“兄弟们,你们要什么?”然后鞠上一躬;当被另一人物于姑夫怀疑他如此地中国化,可能是个“假洋鬼子”时,便像受了巨大侮辱似的,满口粗话,大骂“于大巴掌这驴日的”。虽然马洛亚时不时地说总有一天要回到自己的祖国去,事实上他的根已深深扎进高密这块土地。与莫言的描写相近的,还有刘震云长篇小说《一句顶一万句》(2009年),上部《出延津记》第9节也写了一个詹牧师,意大利人:“老詹来延津时二十六岁,高鼻梁,蓝眼睛,不会说中国话。转眼四十多年过去,老詹七十岁了,会说中国话,会说延津话,鼻子低了,眼睛也浑浊变黄了,背着手在街上走,从身后看过去,步伐走势,和延津一个卖葱的老汉没有区别。老詹……并不适合传教。……说着说乱了,或断了,鼻子‘吭吭’一阵,再从头说起。一段话从头说几遍,主早让他说成了另外一个人。”寥寥数语,传神入化,读后让人难以忘怀。

这里有必要提到王蒙,他的发表于1988年的短篇小说《十字架上》,从《圣经》中取材,于叙事方法上,既能入乎其内——刻画了基督形象,设身处地,进入其内部体验痛苦、省思自身,在新文学史上,直接描写十字架上基督形象,前有鲁迅《复仇》(其二)、茅盾《耶稣之死》,后有王蒙《十字架上》;同时又能出乎其外,站在一个隐蔽的高度,观察基督与那些围观基督的人众——基督俯视着纯驳不一的人众时,突然涌出一个念头,为着如此的人众而死,值得还是不值得?而那些或哀痛或嘲弄的人群里,也发出混杂多样的声音,有认基督为真实的,亦有视其为骗子的。这显然是一种人文主义的视角。小说的节奏一波三折,回环往复;肯定、否定、怀疑、质询、辩难等等,说它是复调亦无不可。2008年,王蒙出版《王蒙自传·九命七羊》(第三部),开篇第一节《十字架上》再次阐释了这个短篇所涉及的多个命题,如:人的信仰、神性概念、弥赛亚情结、神之无力、造神运动、使命感带来的必然冲突、神圣精神与大众结合之后造成的悲剧或闹剧等。[8]这篇小说是一个当代中国作家处理基督教题材的模范文本——它所达到的深度,无人可及;它所使用的叙述手法,不无示范意义。

【注释】

[1]戈登·菲、道格拉斯·斯图尔特《圣经导读》(下册),李瑞萍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9页。

[2]张鸣《重说中国近代史》,中国致公出版社2012年版,第182页。

[3]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77页。

[4]罗伯特·坦普尔《水晶太阳之谜——现代人失落的宇宙奥义》,徐俊培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09页。

[5]江勇振《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新星出版社2011年版,第527页。

[6]周作人《艺术与生活》,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页。

[7]朱维之《基督教与文学》,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版,第274-275页。

[8]王蒙《王蒙自传·九命七羊》(第三部),花城出版社2008年版,第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