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相关
技术市场的法律界定
虽然伴随反垄断法理论的发展和方法的演进,部分反垄断案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并不需要对个案涉及的相关市场进行界定,但是由于反垄断法的核心任务是制止和消除不合理的垄断,判断一个主体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律所禁止的不合理垄断时通常需要将该主体行为置于一个具体的市场背景下才能作出合理判断。因此,“在大多数场合,相关市场的界定实际上是竞争分析的出发点和基本前提,虽然其内容未必规定在反垄断法的具体条文里,但它却蕴含在反垄断法的各主要制度之中”。[1]而在相关市场的界定上,无论是司法审判还是行政执法,近些年来都逐渐开始较为频繁地触及相关技术市场。相较而言,相关技术市场的界定因所涉的行业具有非常突出的专业性特征而往往显得十分复杂。在这种背景下,厘清相关技术市场的基础问题就尤为重要,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潜在的积极失误或者消极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