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力推竞争中立政策的动因

一、美国力推竞争中立政策的动因

由于国有企业数量很少且国内市场竞争机制比较完善,美国本身是世界上最缺乏实施竞争中立政策土壤的国家,然而它却在国际上极度推行竞争中立政策。现实反差与美国实用主义(American pragmatism)形成的鲜明对比表明这种现象的出现绝非偶然,它必定有着美国自身的特定利益考量和配套战略安排。

(一)遏制国家资本主义模式

国家资本主义一般指与国家政权相结合,由国家掌握和控制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它是一种典型由国家力量主导的资本主义制度,其性质与作用完全决定于国家的性质。纵观世界发展史,国际资本主义发端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随后曾经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家资本主义在不同的国家演化出不同的模式,归纳起来总体有四种,即“赶超式”国家资本主义、“凯恩斯式”国家资本主义、“莱茵式”国家资本主义和“计划式”国家资本主义;实行“赶超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国家主要有日本、韩国等国家,实行“凯恩斯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国家主要是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实行“莱茵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国家主要有德国等莱茵河畔国家和北欧等国家,实行“计划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国家主要是印度。[1]20世纪80年代末,伴随着超级霸主美国在资本主义世界推行“公平自由贸易政策”,基础体量相对较小的这些模式不同的国家资本主义都开始较大幅度地退缩,很多国家只在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供水供暖供电网管铺设、基础医疗教育供给等少数领域保留,自由资本主义重新开始常态化地主导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并对不少发展中国家产生巨大的外溢影响。

虽然我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有意识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但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上半段才初步引入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引入的迟缓、计划经济存续的悠久等多种因素的叠加使得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前在不少领域还存在一些政企不分现象,国有企业基本掌控着各个领域的市场。“入世”带来的阶段性冲击迫使我国掀起“抓大放小”的经济改革,国有企业开始“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尽管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在“入世”前几年迅速攻占甚至垄断了不少可竞争性行业的市场,但是以国有企业为核心力量的本土经济在整体上还是成功地抵御了外资进攻。不仅如此,得益于改革决策的科学和市场竞争的洗礼,我国在“入世”后至今所采取的改革举措不但没有导致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走向没落,相反,它们在很多经济领域越来越多地扮演着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市场角色,这包括国际市场的港口吊装、高速铁路等不少行业。在2008年之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似乎并未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崛起尤其是走向世界经济舞台给予足够的关注,但金融危机之后出现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浪潮使得国外开始急速将目光投向中国经济及其发展模式。

2010年,美国政治风险咨询公司欧亚集团董事长伊恩·布雷默(Ian Bremmer)出版的《自由市场的终结:政府与公司谁将获胜?》宣称一种新的制度——国家资本主义正在崛起,对自由市场制度造成了严重威胁。[2]2012年1月出版的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刊登了标题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兴起》的封面文章,指责中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国家的大型国有企业正在推行一种新的混合模式——国家资本主义,破坏了贸易公平,给全球贸易体系造成严重冲击;该文章的观点得到了《金融时报》《华尔街日报》等著名媒体和一些学者、政客的呼应,一时间造成巨大影响。[3]诚如前面所述,国家资本主义应当早在19世纪就已存在,它并非多么新鲜的事物。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之所以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表现得大惊小怪并横加批评,无非是为了遏制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因为自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家的飞速发展,以国家主导的产业政策为核心的国家资本主义模式逐渐引起很多国家的关注并逐步成为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重要议题之一;国家资本主义模式的迅速兴起不仅开始威胁到自由资本主义模式在全球经济领域的霸主地位,而且直接影响到美国在全球经济乃至政治领域的领导地位。(https://www.daowen.com)

因此,美国精心组织并竭力向全球推行竞争中立政策,这不仅表现在美国与OECD、欧盟、TPP等在相关问题上的态度所呈现的遥相呼应表象,还表现在美国不少政要在各种重要场合发表的言论,如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曾在纽约表示美国希望全球商务领域能够实现“竞争中立”。抽象文义上的竞争中立对国家资本主义模式有着很强的攻击力:第一,政府原则上不应当与私营企业争夺商业性交易机会,特别是那些具有可竞争性的领域;第二,即便政府按照商业化的方式组建国有企业参与市场活动,这些国有企业也不应当因为投资主体的身份性质获得公共部门的额外支持。为了将这种效果发挥到极致,美国不惜公开以中国为样本进行演绎。美国前财政部长盖特纳在2012年的瑞士达沃斯论坛上公开说:“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及其补贴和扭曲对中国的贸易伙伴们非常有害。”[4]在没有明确竞争中立的科学定义、行为准则、适用除外等具体内容的情况下,美国的这些做法客观上很容易造成国际社会对国家资本主义模式的认识扭曲。

(二)制定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WTO框架下的各项多边协定基本上构成了现行的全球贸易规则。众所周知,现行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自始至终都是被美国所左右。理论研究表明:“一国从国际经济规则获益的来源有两个:一是国际经济规则所拥有的正外部性,即规则的统一促进了商品与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提高了国际分工的水平,优化了全球资源配置,从而实现了全球福利的改善。这一点对所有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国家都是适用的。二是国际经济规则的非中性,即规则的制定者或主导者能够从中获得巨大的额外经济收益。换句话说,只有少数国家能够从后一种来源中获益。”[5]美国在“二战”后特别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宣告瓦解之后力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规则,根本动因在于获取经济层面的直接优势。得益于两次世界大战尤其是“二战”,美国企业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在资本规模、技术创新、制造工艺、管理水平等诸多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领先优势甚至绝对优势,即便相对于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亦是如此。在这种情形下,美国政府需要做的工作就是想方设法深度打开其他国家的市场,让美国企业凭借历史积累下来的独特优势通过形式上的公平竞争获胜,从而保证美国能够持续地处于国际分工链条的顶层。

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对现行国际分工体系的不满以及对经济学“比较优势理论”的反思,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纷纷开始利用产业政策通过组建、扶持大型国有企业来集中社会资源,重点发展基础工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行业等。这种政府干预市场的模式在多个国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则是最为成功的典范。在GDP方面,根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2012年的GDP达到8022万亿美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在企业实力方面,2013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有近五分之一为中国企业,其中有三家国有企业名列全球前十位;在国际货币结算方面,中国已经先后同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规模不等的人民币互换与结算协议。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崛起正逐步使得美国企业先前拥有的竞争优势渐渐消失,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使得美国及其很多企业出现了窘相。自2008年以来,美国不少知名企业先后进行了大规模的裁员或者业务撤并,部分企业整体被所谓的外资收购,有些直接宣布进入破产程序。经济局面短期内急剧出现的鲜明反差使得美国非常不安甚至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恐惧,但是现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对于美国来讲又是“爱莫能助”的。在现行WTO框架下,政府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组建国有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的商业活动是合法的,现行国际贸易规则对政府参与商业活动的重要限制就是原则上禁止进行各种补贴。因此,除非一国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的补贴来帮助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来获得额外竞争优势,否则任何主体都没有依据和理由进行指控,这包括一国政府通过直接投资、政策扶持等方式将资金、人才、技术等社会资源汇集到一个或者多个规模不等的国有企业使后者具有较为深厚的竞争优势的做法。

正是在现行国际贸易规则利己的经济红利基本消失的背景下,美国才以“弥补现有的国际经济规则无法保证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公平竞争的缺陷”为由竭力尝试“变法”、伪善地推出了竞争中立政策,企图借此捆住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的政府产业政策之手以维持美国及其企业的优势地位。有些专家深刻地指出:从战略上看,“竞争中立”论旨在推动修改国际经贸合作规则,以期削弱中国不断增长的对外贸易和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抬升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的门槛……世界经济的领头羊美国,从轮胎特保案、彩电倾销等事件,又一次假借促进公平竞争之名,实则是为实行国家贸易保护。[6]深入解读“美版”的竞争中立政策,不难看出美国的企图就在于希望用形式上的公平竞争来限制和阻止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通过产业政策来培植大型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以解决国际市场历来已久就存在的实质不公平问题。客观而言,这种做法在较大程度上将会使得竞争中立政策嬗变成为一种国际贸易保护手段。“美国推动竞争中立,主要是以中国等国家普遍存在的国有企业为目标,在美国与其他国家的竞争中保护美国的利益。一方面,美国积极推动他国的自由贸易,从而为本国商品和资金打开市场;另一方面,美国又加强对本国产业的保护,抑制别国竞争。此外,美国也想借此继续抑制其他国家通过投资获取美国技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