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

五、结语

对于《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出台,正如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先生所深刻指出的那样:“这是在我国《反垄断法》实施近8年之后,再次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作出重大的制度性安排,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72]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是突击运动,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需要长期进行的治国之策,必须形成常态化的制度体系。”[73]因此,我们应当采取必要的激励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促进机制,从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


[1] 徐士英:《竞争政策视野下行政性垄断行为规制路径新探》,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

[2]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2页。

[3] 丁国锋:《我国〈反垄断法〉规制行政性垄断之不足及完善建议》,载《江淮论坛》2010年第2期。

[4] 王晓晔:《行政垄断问题的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9年第4期。

[5] 丁茂中:《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研究》,载《现代法学》2017年第2期。

[6] 熊英:《地方立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载《中国改革》2005年第11期。

[7] 丁茂中:《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研究》,载《法学杂志》2016年第3期。

[8] 徐士英:《国家竞争政策体系基本确立的重要标志——有感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载《中国价格监督与反垄断》2016年第7期。

[9] OECD, Competitive Neutrality 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Challenges and Policy Options,www.oecd.org, 2016.12.13.

[10] 罗豪才、宋功德:《现代行政法学与制约、激励机制》,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3期。

[11]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6页。

[12] 夏金莱:《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基于行政法学的视角》,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4期。

[13] 王健:《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特点及优化建议》,载《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2016年第2卷。

[14] 陈毅:《现代国家建构的制度保障:程序正义》,载《云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15] [美]欧内斯特·盖尔霍恩、威廉姆·科瓦契奇、斯蒂芬·卡尔金斯著:《反垄断法与经济学》(第5版),任勇等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6~7页。

[16] 张占江:《中国法律竞争评估制度的建构》,载《法学》2015年第4期。

[17] 寸玉海:《行政激励法制理论研究》,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

[18] 刘进:《法律不确定性视角下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选择》,载《竞争政策研究》2016年第2期。

[19] 王健:《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特点及优化建议》,载《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2016年第2卷。

[20] 这段表述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时建中教授就《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发表的观点。屈丽丽:《增量政策“自我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落地难》,载《中国经营报》2016年7月11日。

[21] 徐士英:《竞争政策视野下行政性垄断行为规制路径新探》,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

[22] 丁茂中:《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研究》,载《法学杂志》2016年第3期。

[23] 丁茂中:《论我国经营者集中控制标准的立法不足》,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3期。

[24] 魏琼:《追究行政性垄断法律责任的对策——从“责令改正”谈起》,载《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1期。

[25] 张穹:《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载《人民日报》2016年6月21日。

[26] 徐士英:《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重大举措——浅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载《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2016年第2卷。

[27] 徐士英:《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重大举措——浅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载《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2016年第2卷。

[28] 李克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职能提效能》,载《人民日报》2016年5月23日。

[29] 丁茂中:《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研究》,载《现代法学》2017年第2期。

[30] 喻玲:《从威慑到合规指引——反垄断法实施的新趋势》,载《中外法学》2013年第6期。

[31] 冯兴元:《地方政府竞争——理论范式、分析框架与实证研究》,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32] 丁茂中:《企业竞争合规的政府指引模式国际考察及中国选择》,载《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1期。

[33] 关保英:《论上下级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1期。

[34] 魏琼:《追究行政性垄断法律责任的对策——从责令改正谈起》,载《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1期。

[35] 陈江:《政府管理工具视角下的信息工具》,载《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36] 熊英:《地方立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载《中国改革》2005年第11期。(https://www.daowen.com)

[37] 秦前红:《谨防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载《党政视野》2015年第2期。

[38] 谢素芳:《立法监督“利剑出鞘”》,载《中国人大》2015年第7期。

[39] 丁茂中:《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研究》,载《法学杂志》2016年第3期。

[40] 欧成中:《深化人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职能》,载《天津人大》2007年第1期。

[41] 杨俊峰:《中国行政垄断的治理困境》,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61377?full=y,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11月1日。

[42] 林远、方烨:《依法治市破行政垄断壁垒》,载《经济参考报》2014年10月23日。

[43] 徐士英:《竞争政策研究——国际比较与中国选择》,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231页。

[44] 徐士英:《中国竞争文化建设的路径探寻》,载《中国物价》2014年第1期。

[45] 徐士英、应品广:《竞争文化的培育和发展——从日本竞争主管机关竞争执法、竞争推进谈起》,载《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46] Se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Network, Advocacy and Competition Policy, 2002,http://www.internationalcompetitionnetwork.org/uploads/library/doc358.pdf.

[47] 张占江:《竞争倡导研究》,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5期。

[48] See R. Hayward, Markus Kemmelmeier, How Competition Is Viewed Across Cultures: A Test of Four Theories,41 Cross-Cultural Research 364(2007).

[49] 王先林主编:《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热点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82~83页。

[50] See F.A. Hayek, The Road to SerfdomText and Document ,Chicago: University Chicago Press, 2007, p.87.

[51] 丁茂中:《我国竞争中立政策的引入及实施》,载《法学》2015年第9期。

[52] 李克强:《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载《求是》2014年第9期。

[53] 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省级地方政府外,福州、厦门、宁波、成都、泉州、武汉、无锡等70多个已经发布“网约车新政”的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基本都存在“本地户籍和/或本地牌照”这样的要求。

[54] 丁茂中:《行政行为的竞争合规制度研究》,载《现代法学》2017年第2期。

[55] 冯兴元:《地方政府竞争:理论范式、分析框架与实证研究》,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129~130页。

[56] 王军:《不同激励理论在团队激励中的应用》,载《科技管理研究》2010年第19期。

[57] 倪正茂:《激励法学探析》,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第506页。

[58] 黎明、耿晓钢:《激励理论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研究》,载《企业研究》2013年第16期。

[59] 杨雨莲、张国清:《庸官懒政的博弈分析》,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60] 罗豪才、宋功德:《现代行政法学与制约、激励机制》,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3期。

[61] 陈雅娟、罗仕国:《从强化理论看科学研究中“马太效应”的存在合理性》,载《科技管理研究》2011年第6期。

[62] 张五常:《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09页。

[63] 蔡彤:《论政府行为外部性的形成机理》,载《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第7期。

[64] 李郁芳:《国外政府行为外部性理论评介》,载《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12期。

[65] 冯辉:《论我国的地方政府竞争及其法治调控》,载《广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

[66] 张晖:《地方政府竞争的方式及其双重效应》,载《经济体制改革》2011年第1期。

[67] 李江:《财政分权、地方政府竞争和区域经济增长》,载《财经问题研究》2012年第2期。

[68] Konisky, D. Regulatory competition and environmental enforcement: Is there a race to the bottom?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2007, 51(4), pp.853-872.

[69] 按照国际约定俗成的提法就是要求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和领地实施竞争中立政策的经济改革。本文也采用这种做法,以竞争中立政策的经济改革来一揽子概括它们签订的协议所涵盖的改革内容和任务等。

[70] 因为存在前面暂缓发放在后面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补发情形,所以单个年度发放的余额与当年各州和领地应当获得的总额通常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值。

[71] 周丽霞:《澳大利亚竞争政策及其审查机制给我国带来的启示》,载《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年第9期。

[72] 张穹:《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载《人民日报》2016年6月21日。

[73] 徐士英:《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重大举措——浅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载《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2016年第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