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失误与消极失误比较

第四节 积极 失误与消极失误比较

伴随着“联通电信案”“茅台五粮液案”“洋奶粉案”“强生案”“3Q案”等多起反垄断案件的裁决公布,著名反垄断法专家伊斯特布鲁克(Frank H. Easterbrook)大法官提出的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客观上无法避免出现“积极失误”与“消极失误”的问题开始受到我国社会多界人士的关注。[64]但对于这些施法失误的市场影响、可补救性、风险概率、集中领域等重要内容,我们目前尚不完全清楚。因此,本文拟从比较视角对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积极失误”与“消极失误”展开较为细化的研究,希望能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科学实施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