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特病门诊来助力(2017年)
2016年以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偿工作相对滞后,患者垫付资金压力较大,这些客观因素给部分家庭收入较低的乙肝患者带来沉重负担。2020年康国俊的疾病负担研究结果显示,乙肝患者次均门诊费用为951.6元,年人均门诊费用为11 419.2元。2014年张华等调查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门诊直接经济负担时发现,其年门诊费平均12 714.0元,占家庭年收入的40.7%。浙江地区的两项研究表明门诊乙肝患者年均直接医疗费用分别为7 140元和3 107.13元,提示乙肝患者的门诊直接经济负担较重。这主要是由于乙肝与其他很多慢性病一样,病期长而无特效药,患者需长期不间断进行抗病毒治疗,再加上现有的医疗条件使得乙肝患者一般无需住院治疗,只需在门诊购药,因而门诊就诊次数多,累计医疗费用高。此外,目前乙肝患者用药的种类较多,品牌也较多,但某些药品要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才能买到,仅仅是来回的交通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再加上繁杂的就医及报销流程给患者带来的不便,无形之中增添了患者的间接经济负担。研究还发现住院乙肝患者次均直接医疗费用为13 161.60元,深圳地区的一项研究表明慢性乙肝患者次均住院费用为14 803.14元,患者的人均直接费用占人均年收入的62.3%,家庭年收入的16.4%。高昂的门诊费用,再加上住院费用及其他开支,给乙肝患者带来沉重的直接经济负担。
为了缓解患者经济负担,2017年7月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要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把一些治疗周期长、费用高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例如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重庆市的具体报销情况如表1所示。正如2015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保基本、强基层的基础上,着力建立新的体制机制,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按照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原则,遵循医保基金“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的要求,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相比于住院占用本身有限的医疗资源,纳入特病门诊后,门诊报销方便了患者就诊,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
表1 重庆医保慢性乙肝门诊特病报销比例
为响应国家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的号召,2015年重庆市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感染学分会年会期间,与会专家在现场宣读并共同签署了《支持乙肝纳入重庆市特病门诊医保》倡议书,呼吁根据不同治疗方案,为慢性乙肝患者制定相应的报销额度。同时,通过医保精细化管理,提高药物的可及性,降低肝癌、肝硬化比率,有效减轻慢性乙肝患者经济负担,减少重病医疗的经济开支,提升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