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析和展望

三、评析和展望

罕见病患者作为社会保障中的弱势群体,承担着疾病治疗带来的生理和经济双重压力。目前罕见病治疗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主要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浙江、山东青岛等地已将部分罕见病纳入医保范围。随着2018 年《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的出台以及2019 年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的建立,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响应号召,于2019 年5 月21 日公布了《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本地的罕见病诊疗提供政策指导。但仍存在着疾病临床诊治手段缺乏,用药可及性差且费用昂贵,医疗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罕见病病症表现多样,涉及多系统、多脏器,需各科室联合治疗。罕见病诊治要求的医疗水平高,针对医疗资源城乡分布不均、地区分布不平衡的问题,应尽快完善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相关工作,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发挥协作网络的转诊作用,建立地区间医疗机构的罕见病转诊通道,加强罕见病诊治的黏合性和持续性,减少患者就医困难。

第二,进一步完善罕见病目录,在定期听取包括医疗机构、行业专家、病患及家属以及医疗企业在内的各界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公开透明及时更新调整罕见病目录。

第三,从公平性出发,罕见病参保患者享有平等的生命健康保障权益。针对罕见病的特殊性,在考虑罕见病用药进入医保的过程中,应更看重其社会效益。在重庆市医保总额预算模式下,兼顾社会效益,建立罕见病用药医保准入体系。设立罕见病专家小组,对社会效益大和确有必要进入医保目录的罕见病用药做好调查评估,实施特殊的准入标准,简化审批流程,设立罕见病药品绿色通道,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尽量规避疾病治疗带来的经济风险。多部门联合出台具体措施,促进医药行业积极进行罕见病药物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第四,为保证医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应根据重庆市经济发展水平,采取针对性的罕见病筹资措施。优先选取成本-效果或成本-效益较好的罕见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通过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多种途径,为罕见病患者提供保障。同时号召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社会组织,共同构建罕见病保障体系,形成患者、医保、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筹资体系。特别是针对现无特效药治疗的罕见病,通过专项基金专项拨付,对罕见病患者治疗发生的费用实行分段报销的形式,减少报销限制条件,形成专门的报销流程,减少患者报销过程中的障碍,让基金真正流向急需的患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