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梳理

四、政策梳理

●2016年2月 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一)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健全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

(五)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

●2016年8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医药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服务技术不断创新,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品质更加优良,带动相关支撑产业发展。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和中药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2016年10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第九章 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第一节 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第二节 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

第三节 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打造全产业链服务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第十七章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逐步扩大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的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第十八章 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

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制定健康医疗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扶持一大批中小微企业配套发展。

第二十章 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第一节 加强医药技术创新

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

第二节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发展专业医药园区,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构建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

●2016年12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到2020年,中医药“一带一路”合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与沿线国家合作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2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注册100种中药产品,建设50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

●2017年3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2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增强社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培养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人才,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机构、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密切合作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乡社区。

●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十六条 国家加强对中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2017年10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的意见》

社会办中医作为社会办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等服务,涉及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多个领域。

探索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等中医药资源和区位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相对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以及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探索医疗与养生、保健、康复、养老、旅游、健身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健康服务与医学教育、文化宣传协调发展,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特色鲜明、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更好地满足国内外较高层次健康消费需求。

●2017年12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是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健康养老、中医文化、健康旅游等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实现个性化、便捷化、共享化、精准化、智能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对推进中医药供给侧结构改革,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2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

总体目标是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

●2018年8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

到2030年,建立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为核心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体系,完善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机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能力与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升。要以中医药学为主体,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不断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理论知识。

●2018年8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鼓励中医药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中药材基地。

●2019年7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

要通过医联体建设,切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促进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2019年10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以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二、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

三、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

六、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深化改革,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传承精华,注重整体观和中医药原创思维,促进中药守正创新。坚守底线,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

●2021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

二、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

三、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强融资渠道支持。

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

五、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实施名医堂工程;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六、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

七、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2022年1月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发挥旅游市场优势,推进旅游与科技、教育、交通、体育、工业、农业、林草、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领域相加相融、协同发展,延伸产业链、创造新价值、催生新业态,形成多产业融合发展新局面。加快推进旅游与健康、养老、中医药结合,打造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