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博士后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特色

二、我国博士后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特色

我国博士后制度经过35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选拔和培养优秀的高水平年轻科技人才、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人才流动、创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以及吸引优秀留学博士回国工作等诸多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人才战略部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国博士后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初步建立时期、摸索发展时期、稳步提高时期。

(一)初步建立时期(1985—1987年)

在这个时期,博士后的主管部门之一为国家科委,其统一负责博士后各项管理工作。随着工作的逐步展开,相关的制度建设也在不断推进完善,《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办法的通知》《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试行条例》等相关文件和规定先后出台,为博士后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

1985年,第一批共批准了72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102个博士后流动站,主要以理工科为主,招收对象大部分为留学归国的博士生。另外,由于当时设站单位较少,统一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管辖,因此各项工作启动、落实都较为直接、快速。同时,设站单位也均为国内比较知名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所有资助均为国家财政直接拨款。

(二)摸索发展时期(1988—1998年)

在1988年之后,博士后的主管部门转为人事部。博士后相关政策经过不断改进,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博士后制度,使招收、培养、管理等流程更为合理有效。在此期间博士后设站单位、学科、招收规模、资助额度等均得到了长足发展。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增加资金投入渠道,贯彻博士后“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的培养方针,1994年,批准了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以招收博士后,为博士后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也为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供了有效途径。因此,博士后开始慢慢融入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中。

在这一时期,博士后的资助主体开始逐步向多元化发展,由原来的国家统一拨付,转变为以国家拨付为主,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自筹经费为辅,博士后制度的推进更加符合市场的发展运行规律。博士后制度的建设也更加成熟、完善,博士后从进站、中期考核、出站等重要环节都有配套措施跟进,保障了人才培养质量。另外,国家主管部门开始逐步放宽招收资格,各流动站和工作站具有自主招收的权利。

(三)稳步提高时期(1999年至今)

我国的博士后制度紧跟时代步伐,在1998年之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迈进,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与时俱进,结合我国实际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和改进博士后各项措施,进一步创新中国博士后制度,公布了《博士后工作“十五”规划》,修订了《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细化了《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这一时期博士后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策更加灵活,在管理上实行分级、分类的网络管理模式,使得整个博士后机制运转更加高效、便捷,流动站和工作站规模逐渐扩大,每年的招收数量也在稳步增加。

经统计,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地区)建立了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涵盖了全部的“985”“211”大学和主要科研院所、国家重点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截至2020年初,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共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 318个[9],覆盖了理、工、农、医和哲学社会科学等13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等部门共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 850个,覆盖了电子信息、生医药、国防科技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主要领域。全国进站博士后人员总数达到25万余人[10],期满出站博士后近15万人,已有125人成为两院院士。近5年来,全国在站博士后共承担国家级项目9万余个,省部级项目8万余个,其他各类项目12万余个,平均每位博士后承担两个以上的研究课题。显而易见,我国博士后在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85—2019年博士后进出站具体情况如图1.2~图1.5所示。

图1.2 1985—2019年博士后每年进站人数统计情况

图1.3 1985—2019年博士后进站人数年增长率

图1.4 1985—2019年博士后每年出站人数统计情况

图1.5 1985—2019年博士后出站人数年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