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激励机制,实施特色化考核
2025年09月10日
四、构建激励机制,实施特色化考核
各设站高校为提升研究水平,多出成果,多出高质量成果,均构建了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博士后奖励机制,对于提升博士后的研究热情和积极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由于每位博士后从事的专业不同,研究领域有较大差异,因此产生的研究成果类型多样、各具特色,不能以某一种标准来简单衡量。虽然高校主要以基础性和理论性研究为主,但是面对当今发展大潮,将研究成果有效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才是研究核心,基于此,应该建立特色化的考核机制,将研究报告、课题、专利、版权、标准、专有技术等统一纳入考核的指标体系中,这样才能保证考核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出每位博士后的研究水平与能力。
以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例,为了有效破除唯论文的倾向,在出站指标考核上进行了一定的改革与完善,比如,对于博士后在站期间完成的科研工作中,如果有以下情形,经出站专家评审小组鉴定,可视情况折抵相应出站核心期刊论文:
(1)1篇SCI、SSCI或A&HCI收录的论文(需有学校图书馆等相关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可折抵2篇出站核心期刊论文。
(2)出版的20万字以上的高水平学术专著(须为独立著者或第一著者,不含主编、编著、译著或教材),可折抵2篇核心期刊论文。
(3)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可折抵1篇出站核心期刊论文: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并形成有影响力的成果;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申请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普通期刊论文原则上不能折抵。部分特殊学科因核心期刊数量较少而确需折抵的,经专家评审小组认定,一般4篇普通期刊论文可折抵1篇出站核心期刊论文。
(5)上述四种情形之外的,是否折抵及折抵标准由专家评审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