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工作的发展与不足

三、评估工作的发展与不足

评估工作是随着博士后制度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在国外大多数国家中,评估工作的负责人是博士后导师,导师根据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等对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给学校、科研院所等博士后主管部门。这样的考核过程既有利也有弊,导师作为博士后的主导者,其对考核的认可度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评估内容的客观性有待商榷。另外,并没有配套的奖励机制、惩罚措施等,也就是说,虽然进行了考核,但对于考核结果如何处置,一直是处于悬而未决状态的。

我国也建立了博士后评估机制,与国外相比更加成熟、完善。比如,导师的考核只是评估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会考虑博士后本人的科研成果、设站单位的建设情况等,有其先进性和可借鉴性。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考核评估未建立更加细化的评价指标

目前的考核指标体系并未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工作进行初步细化,只是简单地分为工作站和流动站两类考核,这种分类对于全国几千个博士后站点来讲,就显得有些过于简单化了。比如,一所全国名列前茅的高校与一所普通的高校相比,由于其具有更多高水平的导师、更先进的科研环境、更优秀的研究资源,因此更能吸引研究水平更高、综合素质更好的博士生源。长此以往,这样的高校招收到的博士后数量更多,水平更高,产出的成果更突出。进一步来讲,即便在同一个设站单位,所属的专业领域不同,招收数量、产出成果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在同一所高校或者科研院所,一个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专业与一个较为普通的专业相比,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专业在社会上、高校中更容易得到支持,各方面的资源也会相对较多。因此,专业领域的不同也会导致结果的不同。

同时,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造成了不同区域博士后站点的建设情况、招收规模、成果产出等都有一定的差异性。尽管影响考核工作的因素较多,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很难做到,但还是需要将各种可能的因素考虑进去,做到相对公平,使更多的单位认同考核结果。

(二)评估呈现出以偏概全的现象

一般来讲,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这对于提交科研成果来讲,是非常短暂的。以一篇核心论文为例,写一篇论文至少需要经过调研资料、撰写初稿、仔细打磨、投给相关的学术期刊等过程,这一系列过程至少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目前国内的核心期刊见刊最快也要半年以上。因此,为达到出站考核指标,有的博士后急于完成论文,造成重数量、轻质量现象的出现。各个设站单位会给博士后施加一定的压力,其结果就是偏离了设立博士后制度的初衷,毕竟产学研是一个需要时间累积的过程。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成果转化能力、创新能力、技术开发能力还有待提高,需要博士后潜下心来投入时间和精力,因此,不能以短时间的成效简单地判断博士后工作的优良与否,评估考核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性工作。

(三)建立了评估制度,却缺乏配套的奖惩机制

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15号),对于评估结果的处理,只谈到将评估分为四个等级,对于考核优秀的博士后站点未明确指出给予何种奖励,将会导致考核工作缺乏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站点,则只说明了“对管理不善、评估不合格、不具备设站条件的流动站和工作站视情况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并向社会公布”,未帮助其找到产生问题的根源、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将问题直接推给了设站单位。因此,这与评估工作的实际意义——促进各站点的健康发展稍有不符。

面对上述不足,应该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与完善,例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根据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建立更为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针对上面提到的评估指标体系较为简单的问题,应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博士后各个站点进行统一摸底调查,整理分析出各站点的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根据调研情况,建立更加完备的博士后评估指标体系,比如有针对设站单位的评估指标,也有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评估指标,用以评价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术交流能力、未来发展潜力等,这样评估工作既考核了设站单位,又考核了博士后本人,达到了点面结合的良好效果。

(二)注重评估的过程性与结果性的相互补充

目前,我们的博士后评估政策更加注重评估的结果性。评估工作一般每5年举行一次,而考核工作从最初的资料收集到提交大概只有1个月的时间,那么在1个月内要将5年内的博士后各项考核内容准备齐全,对于设站单位来说本就是一项繁重的工作。同时,成果的产出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有的成果可能在一个月内无法提交材料,这会给设站单位的考核结果带来一定影响。而实际上,博士后的培养是需要长期不断投入的,因此在评估时,也应该将过程性考虑进去。

(三)建立配套有效的奖惩机制

一定的奖励可以促进积极性,同时一定的惩罚也会产生敲响警钟的作用。我国的博士后评估工作应该制定配套的奖惩制度,比如对考核评估优秀的设站单位应该给予一定奖励,同时设站单位也可以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奖励优秀博士后及其导师和博士后管理人员。同样,对于考核较差的工作站,也可以不以警告、撤站等作为处理结果,而是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以应对,比如可以派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到相关领域站点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强交流,促进落后站点大踏步追进。另外,对于评估结果较差的设站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可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