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策引导,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2006年人事部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修订了《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其中的主旨部分首次提到了产学研,具体为:“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但是对如何加强产学研的合作、各个层面如何进行指导规定中并未明确阐述,可见在产学研用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各级政府对产学研用的关注度虽然在逐渐提高,给予了一定的扶持,但实际上,产学研用创新发展模式需要诸多方面共同努力,在这个协同合作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出台配套的政策法规予以规范。比如在成果转化方面,由于涉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的知识产权和利益,如何更好地保障各方权益,目前还未形成正式的规定或者协调机制,对于各个方面的权益无法得到有力保障,将会直接影响产学研用的进一步合作。
从上可知,产学研用发展模式由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市场共同参与,涉及每一方的根本利益,因此这是一个复杂的、循环的合作模式。在这个合作模式中,政府应该起到指导、支持、联系、监督的作用。首先政府应该根据目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关于产学研用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各方的权益、成果转化等相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使协同合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各方利益的同时,为各方更好地发展提供各种机会和平台,比如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博士后、课题申报进行协调,使其更加重视目前市场的需要,以及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类型和渴望的科学技术。那么,企业也要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多领域合作,学习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培养模式,熟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了解相关领域的前沿等。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进自己的生产模式,以此获得更多的效益。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充当桥梁的作用,提供更多的交流促进机会,使各方能够相互熟悉、相互促进。
另外,需要政府投入一定的资金给予支持,尤其是一些小型企业,面对急需产业升级的窘境,却无法提供足够资金,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政府在对它们进行投资扶持的同时,也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在税收、信贷等方面出台政策法规,支持产学研用不断发展。在博士后待遇上,国家每年会提供给流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8万元的资助,对于大多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来说,这部分经费是没有的,需要自筹经费培养博士后。虽然工作站博士后与流动站博士后一样,都可以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但是由于立项率只有1/3左右,所以不能保证每位博士后都能得到资助。另外资助金额相对较低。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研究的博士后资助标准一等为12万元,二等为8万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博士后资助标准一等为8万元,二等为5万元。对于开展独立研究或者是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来讲,这些资助可以说是捉襟见肘,缺乏资金将导致博士后的一些创新想法、实验无法落地,因此,国家应该在政府层面上,提高博士后的科研资助。
综上所述,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发展模式是需要相关机制支持和引导的。首先要对博士后发展提供各项扶持政策;其次要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为产学研用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促使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的博士后面向产业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而企业博士后也要依托自身优势,在技术创新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