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博士后科研成效,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支撑

四、提高博士后科研成效,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支撑

逐步提高科研成效,是博士后制度发展的必然。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合作导师的主导作用,使其贯穿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培养等的整个周期中。不仅如此,还要赋予合作导师一定的管理权利,可以根据科研课题的需求来招收所需博士后,也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或者缩短博士后在站时间。一方面,可以加强博士后与国家级重大科技课题的相互结合,以此来扩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平台招收博士后的规模,推进科技创新。逐步理顺科研团队的组成结构,确立博士后在团队中的中坚作用,使博士后成为国家级科技平台科研队伍中的一个重要层次。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对博士后进出站考核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博士后进出站考核标准,逐步构建以创新性学术成果和创新性思维能力为核心评价标准的评估体系。

要积极发挥设站单位在博士后培养和使用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合同管理,明确博士后、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各方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权责不清而造成的矛盾或冲突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干扰和消极影响。坚持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的实质性联合,通过科研项目促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之间的联合,加速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科研、产品开发能力和研发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出深化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新模式,打造以博士后为主体的核心研发团队。

另外,还要继续坚持扩大工作站博士后招收规模,适度提高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比例,优化博士后人才队伍结构。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投入更多经费,引导更多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改进对企业博士后的考核评价机制,更加注重获得专利、发明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能力,按规定对在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给予适当奖励。加大大型企业博士后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大型企业的科技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通过加强高新区、开发区、创业园博士后工作,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等多种途径,统筹为规模较小、有创新需要的科技企业提供博士后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