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多措并举提高培养质量
博士后在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博士后制度已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培养、吸引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成为开放合作和人才吸引的重要窗口。博士后已成为高校、科研院所补充师资和科研人员的重要来源,成为国家重点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项目团队中科研创新的主力军。面对新时代新要求,现行的制度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为此,需要构建更加完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增强制度的灵活性与吸引力,不断提高博士后的培养质量,减少当前出现的“高数量、低质量”现象,为博士后事业蓬勃发展开创新局面。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与完善。
(一)进一步优化博士后分级管理体制
随着博士后制度的发展,各方已经开始逐渐意识到博士后的管理需要从政府统一管理逐步过渡到由国家、地方(部门)和设站单位组成的分级管理模式,形成责权明晰、分工科学、协调高效、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的博士后工作运行机制。其中,国家的博士后主管部门可主要负责总体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设站审批、评估、表彰、培训等统筹性的整体工作,其余工作的管理权限可以考虑适当下放给下级管理部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博士后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整体的战略部署,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特点,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工作规划和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本地区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此外,应逐步将一些博士后进站审批权力、日常审批手续等工作移交给各设站单位,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博士后招收与日常管理的具体事务,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与规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博士后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的博士后工作实施全过程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博士后管理机制
1.坚持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相统一
在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规模,增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规模的基础上,把质量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布局结构,着力提高质量。
2.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
坚持在培养中用好人才,在使用中培养人才。加强博士后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结合,使博士后在实际研究工作中锻炼成长,在成长过程中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坚持流动站和工作站发展相协调
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基础研究、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中的独特作用。通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协调发展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引导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企业技术创新做贡献。
4.坚持完善制度和强化服务相促进
改革和完善博士后制度,发挥博士后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善博士后服务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服务,以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博士后制度发展,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博士后制度
坚持以实际需求为引领,不断突出博士后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进一步深化改革各项管理体制。在这点上,既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主体作用,还要不断增强博士后评估考核工作,构建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有效性的评估体系,根据各设站的实际需要以及专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客观、全面、公正的博士后考核办法,同时,加强学术研究道德建设,严惩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1.完善博士后招收条件
在现行的博士后招收条件中,将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满三年、申请在职博士后等的三类申请人员视为特殊进站人员。各设站单位对这三类人员的入站是需要进行格外审批的,并且需要严格控制这类人员的比例。根据目前的博士后发展形势,可以适当放宽博士后的入站年龄以及博士毕业时间限制,以利于招收更多优秀的、有实战经验的博士生源。对于在职博士后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进入工作站的人文社科专业或者是人才较为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
2.适当地、有条件地开放博士毕业生进入在同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内的流动站做博士后目前为了加大博士后的流动性和交叉性,基本按照此项规定执行,但是许多博士的研究领域本身就是很窄、很专,一味地要求其改变专业,使其很难就博士期间的研究进行更加深入、透彻、连续的探索。尤其是对一些目前基础还较为薄弱的专业领域,该办法的实施将造成一定的人才流失,也会导致一部分研究被中断、搁置。
3.强化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作用
一般来讲,学术委员会承担着研究、审议本单位的研究发展规划、学术研究工作、科研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等工作。在博士后管理中,充分发挥各设站单位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引领作用,将对全面提升博士后学术研究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在博士后入站之初,应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分别与每位博士后签署适合自身发展的博士后科研协议书,同时在协议中规范博士后出站成果考核评价指标。在整个博士后期间,加大学术委员会研究评审、学术评议、学风维护和学术仲裁等方面的学术权力,在完善博士后的规划决策机制等方面进行不断探索,更好地服务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事业发展。
4.实施分类培养、分类评价
博士后实行因材施教是造就各类人才的科学之路,博士后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大力度支持各设站单位招收、培养不同研究专业、学术背景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针对上述博士后人员,要因地制宜,构建不同的培养方案和分类评价体系。同时,根据设站单位的实际需要,招收设立项目博士后,尤其是对已经设有国家重点科研基地、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单位,经过国家批准可支持其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所需的博士后。
5.畅通博士后退出机制
一直以来,对于博士后的进出机制,基本上采用的是严进宽出的政策,这种政策无疑会导致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的显著下降。因此,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应建立健全相应的退出机制,给予博士后一定压力。否则,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创新型博士后培养更无从谈起。那么具体来讲,设站单位一方面要提高入站条件,层层把关,真正引进所需的博士后人才;另一方面设站单位也要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提高出站标准,严格落实各项考核指标,对于进站后实在无法完成各项工作的博士后,要畅通退出机制,这样有利于博士后优胜劣汰,真正选拔出优秀的高层次研究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