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制度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国的博士后制度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博士后站点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统一批准设立。对于申请单位也提出了相对较高的条件,详见第二章,面对设立要求,很大一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被拒之门外,而高水平、一流的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往往集中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导致博士后流动站数量在全国范围内不均衡和地区差异性较大。这也从侧面说明,博士后流动站数量可以反映出一个地区的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学术研究水平,高级知识分子数量等。在1985年博士后制度创立之初,只批准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72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102个博士后流动站,而这些批准设站的单位都是科研实力雄厚、综合排名居于全国前列的。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设站单位逐年增加,截止到2019年底,博士后设站单位已经遍及我国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流动站设站单位共计521家,流动站共计3 318个。但是各地区的数量还是有巨大差异的,如图6.1和图6.2所示[1]。
图6.1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流动站设站单位数量
图6.2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流动站数量
从图6.1和图6.2可以进一步发现,博士后流动站分布存在不均衡现象和地区差异性。在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站单位数量前十名依次为北京(119家)、江苏(38家)、上海(35家)、湖北和陕西(同为26家)、四川(23家)、辽宁(22家)、广东(21家)、山东(20家)以及黑龙江(17家)。设站单位数量较少的地区依次为西藏和宁夏(各1家)、海南(3家)、青海(4家)、内蒙古和贵州(各5家)。排名靠后的六个地区设站单位的总和只有19家,不及山东省的总数。再从流动站的数量情况来分析,流动站数量前十名依次为北京(594个)、江苏(327个)、上海(245 个)、湖北(208 个)、陕 西(193 个)、广东(179 个)、山 东(144个)、湖南(141个)、辽宁(125个)以及四川(112个)。流动站数量相对较少的地区依次为西藏(1个)、宁夏(3个)、青海(7个)、海南(9个)以及贵州(14个)。从以上数据可以发现,各地区设站单位数量与流动站站点数量基本保持一致,博士后流动站站点的设置主要集中在北京、江苏、上海、湖北以及陕西等五个地区,上述地区的流动站设站单位总数达到244家,占全国总量的46.83%,近一半。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国博士后制度发展的不均衡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设站单位主要集中在教育、科研、产业、经济等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呈现出“东部>中部>西部”的态势。在学术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上,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差距明显,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国家级科研院所远远超过地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超过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
这一点也可以从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工作站设置情况来进一步证明。我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建有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可以说上述设站标准还是比较严格的,符合条件的至少是省级以上企事业单位,虽然工作站数量在逐年增加,但还是以北京、江苏、广东等地区为主。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共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达到3 719家,具体分布如图6.3所示[2]。
图6.3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工作站数量
工作站数量较多的十个地区依次为北京(466 家)、江苏(442 家)、广东(403家)、山东(318家)、浙江(223家)、上海(162家)、河南(152家)、湖北(132家)、黑龙江(124家)以及福建(119家)。较少地区依次为吉林(33家)、海南(24家)、宁夏(16家)、西藏(6家)以及青海(5家)。从图6.3中可以发现,工作站的分布情况与流动站大致相似。不仅如此,各地区的数量差异性也较大,北京最多为466家,西藏最少仅为6家,两者相差有460家。另外,还可以从全国各地区工作站设站单位的数量上进一步加以分析,如图6.4所示。从图6.4中可以直接发现,北京以总数585家遥遥领先,江苏与广东以400多家占据第二方阵,紧接着为山东(338家),浙江(236家)形成第三方阵,而数量最少的依然为西藏和青海,均未达到10家。
图6.4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设站单位数量
究其原因,首先,北京是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对较为集中的地区,且大部分高学历人才也聚集在此,形成了相对浓厚的科研氛围。此外,北京企事业单位也相对较多,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雄厚的研究资源等,这都决定了其在博士后制度发展方面的领先地位。以2018年为例,全国共招收博士后21 561人,其中,北京招收了4 896人,招收人数多,达到22.7%。其次,西部地区之所以博士后设站单位数量少、规模较小,一方面是由于该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慢,能提供的科研经费也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是由于博士生源规模较小,与国际交流合作的机会不多,这些影响因素导致西部地区的博士后制度相对滞后于其他地区。而经济发达的地区能够为博士后群体提供较多的经费、研究资源、晋升机会等。综上所述,博士后设站情况也从一定程度上揭示出我国经济、科研、教育发展的基本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