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大博士后投入,构建多元化支持体系
目前,博士后的整体待遇是偏低的,与毕业后直接工作的收入相差不大,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博士后的吸引力,从而很难招收到高水平的优秀博士后。因此,需要逐步解决博士后待遇问题,努力构建与市场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一)逐步增加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
为保证博士后事业能够快速发展,激发社会各界的热情,应改变原有的、单一的投入结构。近年来,中央财政已经开始对博士后加大投入。但是面对庞大的博士后群体,仅仅依靠国家财政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作为,想方设法为博士后提供相应的经济投入。
(二)开拓多种投入渠道
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基础之上,还要鼓励各设站单位加大投入力度,与此同时,逐渐增强博士后事业对我国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的宣传力度,以此来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的经济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博士后专业分布构成和经费分配方式,合理分配各专业博士后数量和经费投入量占比,尤其要加强对我国一些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博士后培养的支持力度,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一定的财政倾斜。不仅如此,还要不断鼓励各单位积极设立博士后专项资助金,在符合博士后各项政策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赞助人可以自行决定其支持模式、受益人以及要求。除此之外,各设站单位应加强同科研、教育、产业等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将博士后发展与国家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如国家科技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相结合,即可依托这类重点研究项目来逐步解决博士后待遇问题。各设站单位还可以在国家政策框架内,积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开拓多种合作模式,如开展联合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各种方式。
(三)改革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办法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国家对博士后学术研究进行的重要调控和激励方式。随着目前博士后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也要根据博士后的整体形势,进一步改革完善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办法。比如,需要改变原有单一的、平均的、固化的资助方式,采取点、面相结合的新模式,增设一些特色性资助金,如博士后重点科技开发项目资助金、西部博士后资助金以及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金等。
(四)提高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据统计,早在2006年11月就将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额度由原来博士后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万元,而后在2015年8月1日又一次上调了日常经费资助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8万元。事实上,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8万元对于博士后的资助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即便是这8万元的资助也不能惠及所有在站博士后,只能给予部分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据统计,当年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中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可以申请到日常经费资助,大部分流动站博士后和所有的工作站博士后是无法得到资助的。因此,在提高博士后日常资助额度的同时,还要不断扩大资助面,适当地向工作站博士后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