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考据
版本考据
施寒微
缘 起
一、“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项目设想的形成及其与“经济与社会”的关系
韦伯转向世界史课题研究,最初与他对“经济与社会”的考虑有极其密切的联系。他在1913 年12 月30 日给出版商西贝克的信中说,《经济与社会》一书的“宗教社会学”章第一稿已经完成,信中提道:
我想好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学理论及其表述方式,按照这个理论,一切重要的共同体形式都与经济有关,从家庭与家务共同体到“企业”、家族、民族共同体、宗教(包括世界几大宗教:特洛尔奇所谓的救赎学说与宗教伦理社会学,如今成为所有宗教的了,不过相当勉强)。最后还有一套完整的社会学的政治与统治学说。
我敢断言,目前尚无类似的理论,也无“先例”可循。[1]
实际上,韦伯社会学研究的认识在布局上有了变化,最早的设想可能是1909 年提出的,到1910 年肯定已经成形,1914 年韦伯执笔的《社会经济学大纲》与前面的布局相比出现了如下变化:在1914 年的执笔分配方案里,马克斯·韦伯承诺为《社会经济学大纲》写的“经济与社会秩序及权力”章成了标题“第五”下面的“宗教共同体——宗教的阶级局限性;文化宗教与经济信念”[2]。韦伯提出的宗教的阶级局限性及文化宗教与经济信念之间的关系反映在他身后问世的《经济与社会》一书中的“宗教社会学”章的标题里:
第一节 宗教的起源
第二节 魔法师·祭司
第三节 上帝概念·宗教伦理·禁忌
第四节 “先知”
第五节 教区
第六节 神知·布道·灵魂关爱
第七节 等级·阶级与宗教
第八节 神义论的难题
第九节 救赎与复活
第十节 救赎之路及其对生活方式的影响
第十一节 宗教伦理与“俗世”
第十二节 文化宗教与“俗世”[3]
沃尔夫冈·施卢赫特强调,《经济与社会》与《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之间的变化关系,既不是时间上的前后关系,也不是事情轻重的先后关系,而是一种互相补充和互相阐释的关系[4],韦伯1915 年发表的《导论》首次做了统治类型学的论述,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济与社会》里也有一些文章,不是宗教社会学论文的组成部分,就是与此相关而写成的。《过渡研究》就更清楚了,部分词语与《经济与社会》宗教社会学部分第十一节“宗教伦理与‘俗世’”雷同。做一个对照就更清楚了——
《经济与社会》第343 页:
“没有个人的尊严”,“无恨无爱”,没有恨,因此也没有爱,没有专断因此也就谈不上宽容,人的政治,同样还有人的经济,今天就是为了履行客观的职业义务而不考虑具体的个人关系来完成它们的工作的,尤其是这种政治与经济在国家暴力制度的理性标准最理想的程度上来执行它们的工作时,就更为客观。
《过渡研究》(1915)后面第293 页:
“没有个人的尊严”,“无恨无爱”,没有恨,因而也没有爱,科层制的国家机器以及包括在其中的人的政治,同样也有人的经济,就这样客观地完成了它们的事务,如果它在国家暴力制度的理性标准最理想的意义上完成了对不义的惩罚,这种惩罚正也属于它的事务。
韦伯自己在1915 年发表在《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里的《导论》第一稿中也指出了《经济与社会》与《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的某些文章之间的联系。[5]
除了在这些文章中,韦伯在某些著作里也跨越了地中海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空间,比如在他去世后首次发表的《音乐社会学》(《马克斯·韦伯全集》第一部分第14 卷)里,他就曾试图以音乐这个领域为例来阐释世界史的难题[6],在《导论》中也曾引有节奏的气氛为例来解释各种理性的非理性残余。[7]韦伯论城市的文章中也有类似的提法。在儒教研究与印度教研究的开头,都有关于城市类型学的表述。韦伯去世后,1921 年《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第47 卷里(第621 页起)发表了题为“城市”的论文,后来收入了《经济与社会》[8],但不能确定,该篇是否是在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研究中写就的。[9]有迹象表明,这篇论文是另一篇把印度教研究与古犹太研究衔接起来的过渡文章的基础;[10]但是同样可能,这样一篇衔接文章似乎更应该跟着基督教研究发表(或者与此相联系发表)。关于后一种可能性,至少韦伯在《导论》中强调了西方城市作为基督教“主要舞台”的特点。[11]
二、世界宗教经济伦理项目的执行——“儒教与道教”研究
马克斯·韦伯究竟可能何时开始进行世界史方面的宗教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按照玛利亚娜·韦伯的说法,最早当于1911 年到1913 年间。关于《经济与社会》的准备工作与《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之间的关系,前面已经做了说明。
韦伯在1913 年12 月30 日给出版商的信[12]中所说的他想好了一套把宗教与社会联系起来的“完整的社会学理论及其表述方式”,指的是《社会经济学大纲》的准备工作,这也印证了韦伯自己在为1915 年10 月14 日出刊的1915 年9 月号《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刊登的《导论》所作的后面第一个脚注里指出的,1913 年已经有了关于《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的某些文章的初稿:“下面的阐述仍是两年前抄正和对友人宣读时那样,未做任何改动。”[13]
这些文章曾经“宣读”过,而且后来也是针对友人听众写就的,这也可以从某些用语的特点看出来,例如《印度教与佛教》第二章结语“下回分解”。[14]这些“友人”是谁,并不全清楚。他们中有恩斯特·特洛尔奇和乔治·卢卡奇,可能不出韦伯家星期天下午沙龙圈子。[15]
韦伯说那些文章发表时未做任何改动,他对这一点和缺乏学术参考资料的解释是,1914 年“入伍服役”。无疑,韦伯在付印前读校时做了若干修改。不清楚的是,在多大范围内对原文进行了修改。
经出版商保罗·西贝克一再催促“索要马克斯·韦伯笔意”,韦伯显然在1915 年6 月下了决心,将他的各篇论文以“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为题发表[16]。1915 年6 月22 日,他自海德堡写信给出版社:
我打算把一系列关于“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的文章交给《文库》(指《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下同。——译者)——都是《社会经济学大纲》里系统宗教社会学的准备和阐释,这些文章从战争开始一直放到现在,只需从文法上审阅一遍。它们只能按现在的样子发表,几乎没有注释,因为实在顾不上。它们包括儒教(中国)、印度教与佛教(印度)、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17]这些文章统统采用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里的方法,我可以大言不惭,它们会像《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当年一样畅销。将来您如果愿意,可以把这些文章与新教伦理文章分开出版。眼下还不行,因为它们现在的形式只适合于作为杂志文章发表。我还是照例把它们先交给《文库》。不行的话,就是说,您和雅菲现在只想出纯粹的战争卷[18],我也不会计较,这回可能投给另一家杂志。“这些文章篇幅不小,4 篇文章每篇要用4—5 个印张。如果不久能付印,或至少一部分能付印,将有助于《社会经济学大纲》的出版,因为《社会经济学大纲》更为紧迫,而且要‘系统’。我会跟雷德勒博士说这事。如有必要,请将此信寄给雅菲。”[19]
出版商也很重视这些文章能尽快问世,这可以从负责《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的编辑部秘书、海德堡编外讲师(编外讲师是做完教授论文,取得在大学授课资格但没有教授职位的人。——译者)埃米尔·雷德勒博士与出版商之间的书信往来中看出来,通信主要谈的是韦伯的论文应该在哪一卷发表,每次发多少,自始至终着眼于杂志订户和可能的零买读者。由他们的通信[20]可以看出,韦伯在通知出版商上面引述的决定之前,就与埃米尔·雷德勒谈过这事了。
关于中国的论文,1913 年似乎已经基本上具备了1915 年付印时的稿本,支持这一看法的是1915 年12 月中旬乔治·卢卡奇收到专刊后写给韦伯的信:
衷心感谢您的来信和杂志。我想肯定还会陆续收到下面刊印的各篇。到现在为止读到的给我的印象和当年在海德堡一样深刻。文体上,我认为您的担心是多余的。我非常高兴所有文章将来能够结集出版,非常高兴能够有机会连贯地阅读。[21]
由韦伯1915 年夏天写的《导论》脚注1 里的声明——“第一部分仍是两年前抄正和对友人宣读时那样,未做任何改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文库》41 卷第一册(1915 年10 月4 日出版)和第二册(1915 年12 月23 日出版)里关于儒教的部分基本上是照1913 年的文稿排印的。后面关于印度和古犹太教的论文同样有可能已经有了大量手稿。理由不仅是《导论》和《过渡研究》里提到了印度教论文,而且还有前面援引的1915 年6 月22 日给出版商的信。
至于到战争开始韦伯1914 年8 月参加海德堡预备役野战医院委员会工作之前,对《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的研究进行到了哪一步,尚无法确定。野战医院的担子极重,韦伯既不能继续写他承担的《社会经济学大纲》里的论文,也无法写《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以至于玛利亚娜·韦伯在《马克斯·韦伯传》里称它们为“被遗弃的手稿”[22]。她在该书另一处谈到韦伯退役后的工作:
退役后,韦伯一下子沉浸于宗教社会学研究,在服役最后几个月里,他每天都抽出一个小时来写论文。
韦伯被遣返之前以及接着在柏林的短期研究工作之前,就已经在做他的宗教社会学研究了,这可以由他与出版商保罗·西贝克的通信证实。[23]
无论如何,1915 年6 月30 日之前,出版商保罗·西贝克、《文库》主编埃德加·雅菲和埃米尔·雷德勒之间就出版事宜达成了共识,在此前提下,出版商才致函韦伯:
我非常高兴大作能在《文库》发表。阁下若能在日内告知何时可以排版以及间隔多久可以提交各篇论文,我将非常感谢。[24]
韦伯通过邮件答复:“我这几天就寄出《导论》手稿,两周后寄下一部分。”[25]1915 年7 月2 日出版社收到《导论》手稿,计12 页(见出版社1915 年7 月2 日给马克斯·韦伯的信)。后来韦伯又附在1915年7 月14 日的信里补寄了3 页。但是从信中无法判断,这3 页是《导论》的哪一部分,信里只说:
附上拙作《导论》3 页。请插在更正里,因为它们放在那里比放在现在的地方要好些。儒教第一部分就有六七个印张,约占全文的1/4。
我只能每两周寄一次。文笔太差,还有不少活儿。儒教第一部分将于周一或周二寄出。[26]
韦伯在这封信里指出:
您如果愿意,可以将这些论文在整体完结之后或接近完结时,就是说有了一个总结性的末章,与“资本主义精神”(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两篇论文。——译者)一起作为《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出版。
韦伯如约于1915 年7 月18 日(星期日)给出版社寄出一包手稿,当天还写了一张明信片:
今天又寄出一部分手稿,大约有儒教部分的1/4。剩余部分近日补全。身心交瘁,所以文体修改很慢而且极费劲。[27]
从一封韦伯1915 年7 月29 日致出版社的信[28]可以看出,这一天他给出版商寄出了第一部分最后若干页,即儒教第3、4 印张的结尾部分[29]。
儒教前两部分与《导论》一起刊在1915 年10 月14 日出版的9 月号上,即41 卷第一册,有《过渡研究》的第3、4 印张则刊在1915 年12 月23 日出版的11 月号第2 册上。至此,本卷(指《马克斯·韦伯全集》第19 卷《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儒教与道教》。——译者)里作为A 本的版本全都刊登出来了,该版本后来经过加工作为定稿收入《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一卷,即本卷里的C 本。
与儒教论文不同的是,下面《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的部分论文付印时经过了较大修改,韦伯在1915 年就有意把《导论》的第一个脚注安排在这一部分里,并且着手做了。印度论文中的某些说法证实了韦伯所说的,主要部分已经在1913 年为做报告写成。[30]至于韦伯为什么对别的论文做了重大修改及删补,就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了。
韦伯在柏林住到1916 年5 月,有关《社会经济学大纲》总体设想方面的问题,他都是从这里与出版社联系的。与此同时,他继续《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的工作。玛利亚娜·韦伯这样引述马克斯·韦伯可能写于1916 年5 月的信里的话:
我感觉良好,精力旺盛,一旦开始中国与印度的活儿,我就非常渴望去做。干一半儿让人无法忍受。[31]
由这类诉说可以看出,韦伯在柏林不仅继续修改《印度教与佛教》论文,而且可能已经在那里为修改儒教论文搜集资料;但也可以设想,“中国的活儿”指《印度教与佛教》论文第三部分中关于佛教在中国的阐释。1916 年秋天和1916—1917 年的冬天,韦伯也致力于《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论文,这时他主要是在修改古犹太教,也有可能捎带修改儒教论文和基督教论文。从与出版社的通信中也可以看出他一直在修改宗教社会学论文。1917 年2 月20 日韦伯给出版商的信中写道:
但愿战争快结束,我好回到我的大纲书上来。眼下就是不能干这个,因此最好继续修改宗教社会学论文。但我渴望做另一样。您不必担心我干不完。[32]
三、《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准备工作和《儒教与道教》论文的修改工作
如前所述,韦伯早在1915 年就打算把《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与新教伦理和新教教派论文结集出书[33],自那时起他就没有改变这一计划。这也可以从1917 年发表的《古犹太教》论文第一部分里看出来:
下面的阐释发表时删去了埃及、巴比伦和波斯部分。将来这些论文与其他旧文和尚未发表的论文结集并修订(中国部分将给出引文出处并补充内容)出版时,阕如部分会补进去。[34]
1917 年春和夏继续修改补充论文,为此他可能曾请求海德堡印度学家布鲁诺·李比希书面告诉一些事。[35]从1917 年5 月24 日给出版商的一封信里可以看出,此时韦伯已经在为“论文集”修订第一部分论文:
战后全集(您要乐意,也可以叫“论文集”[36],与“资本主义与新教”一起出)第一部分论文的修改和增补工作正在进行。
在同一封信中他写道:“如果这个集子一直继续到基督教的话”,有可能成为“洋洋三大卷”[37]。
括号内对“第一部分论文的修改和增补工作”的说明似乎不是指1904—1905 年间分几部分发表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38]韦伯似乎计划在这段时间内写一篇关于基督教的论文;至于是否动手做了,无从知道,不过,前面引过的1915 年6 月22 日的信[39]指出有一篇今天失传的手稿。
韦伯后来仿照《印度教与佛教》论文的题目,把“儒教”论文称为《儒教与道教》,这一部分论文的修改和补充的准备工作可能在1915 年底就开始了,但是1918 年才开始本质性的修改,这一改,论文长度大大增加了。
“儒教”论文的修改工作
《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所有论文中,只有“儒教”部分做了彻底修改与增补。韦伯多次告诉出版商要删减印度教与佛教和古犹太教的论文,但没来得及进行。1918 年4 月(出版商的回复日期是1918 年4月18 日),韦伯在一封寄自维也纳的信中告诉出版商:
我希望大大加快大厚书(指《经济与社会》。——作者)的进展,同时通过补充(中国部分)的资料和修改(最后几部分:删减)为论文集的文章做准备。[40]
韦伯1915 年底修改完《印度教与佛教》,1916 年秋修改完《古犹太教》,到了1918 年春天,他在维也纳,这时候他希望能补充和修改中国论文。在维也纳,他与外交官和汉学家阿图·封·罗斯托恩建立起联系,他们还是1906 年7 月29 日在海德堡的埃拉努斯社(埃拉努斯在希腊语中原意是节日宴席,延为济贫,海德堡的埃拉努斯社是由神学家阿道夫·戴斯曼和古代语言学家阿尔布莱希特·迪特里希于1904 年创建的,成员多是宗教科学方面的志同道合者。韦伯也在社里做过报告。——译者)里认识的,那天封·罗斯托恩做了一个关于古代中国宗教的报告。韦伯在给他妹妹的一封信里曾谈到1918 年7 月底在维也纳听的罗斯托恩的一场报告[41]。可能阿图·封·罗斯托恩这次借给他若干文稿,归还时韦伯在1918 年7 月16 日的信中向封·罗斯托恩提了一些问题[42]。无法确定具体是封·罗斯托恩的哪些文稿(可能不是印刷品或尚未印刷的手稿)。
维也纳,7 月16 日
第8 区—思廓达街15 号
阁下:
附信奉还惠借文稿。兴之所至,拜读再三,受益极大。临行匆匆,未能拜谒求教,敬祈见原。承蒙不弃,拟冬日亲聆垂教。愚惑大致如下:
1.(全信只有这一个序号。——译者)第7 页,西亚篡位者(新王朝的创建者)往往强调其超然出身——始创于阿喀得之萨尔贡,言其乃天意所至(合法性基础)。中国历代改朝君主是否也以天意为本?
第16 页和第30 页(农业制度):阁下认为“井田制”(地分九份)乃史之使然而非士之发明,能否举例明示?又,能否肯定古代绝无大地主所有制?窃以为,系于种姓制的大贵族所有制曾靠荫护及依附农制统治印度,直到各邦始行管理与军队科层化以及随之而来的“民主化”,当不排斥独特的大地主家产,甚至对其有利。
阁下认为这些是否取决于转嫁国家负担之形式?其一是徭役和劳役及受束缚的占有制。其二是税收及不受束缚的占有制。王安石变法本质上是否试图用税收取代徭役,从而将军队与行政管理置于国家货币经济基础之上?又:战车消失于何时?为何种军制取代?在西方,这一变革后果极大。史书常常提到儒家治国实验,战国各国,秦国尤先,以中央集权治国,此系儒家理性主义建树?其建树莫非诸侯特有之治(而是仆役与义务兵之自我武装原则)?
还可穷究,暂问至此。阁下十一月若能恩赐寸金,我将去府上拜谒。再次感谢阁下文稿,清诲开塞,仰之弥高,谨申微意。敬候择日拨冗面命。
祗请钧安
马克斯·韦伯肃上
信里所说的“第7 页”以及“第16 页和第30 页”指的是韦伯提到“文稿”的页数。不知道封·罗斯托恩的回音,也不知道韦伯提出的面谈是否进行了。不过,从后来完成的《儒教与道教》稿本来看,韦伯并没有修改以给封·罗斯托恩信中所提出的问题和观点上为基础的假设。[43]
1918 年11 月底,韦伯前去法兰克福,准备在那里逗留几周,“按照法兰克福报编辑部的愿望给其政治建议”[44],似乎直到那时他还没有完成对中国文稿的修改。证据是1918 年12 月5 日给出版商的信:
我这些文稿还得从头到尾通读一遍。第一部分——中国——改动极大,第二部分(印度)改动较小,第三部分(犹太)只做了校订。据我所知只有最后一部分正在排印,难道不是?再过八天,我从这里回海德堡,随后立即投入工作。[45]
就是说,韦伯到这时还没干多少;不过,压缩印度和犹太教文稿的决心却大大动摇了,西方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研究就更谈不上了。
半年以后,1919 年6 月,韦伯迁往慕尼黑前一天,通知出版商要交的稿件,其中也包括《文集》(1919 年6 月20 日信)。1919 年8 月底,他写信告诉出版商,尽管全力以赴,活儿还是干得很慢。对此,出版商8 月28 日和9 月3 日做了回复。玛利亚娜·韦伯在《马克斯·韦伯传》里也提到几封信,其中有:[46]
我现在开始修订“新教伦理”,准备付印,接着是“经济伦理”,接着是社会学……进度很慢——“新教伦理”和另一篇肯定能付印。
1919 年9 月11 日从海德堡寄给出版商的信[47]。相当详细地描述了工作状况:
“前言”还没写,不久将补上,“资本主义精神”手稿改写完了,八天里完成“教会与教派”。
然后就该《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各篇了。中国(儒教)已经做了部分补充,但还需要几周才能干完。印度没改动,看完清样儿就可以付印了。然后插一篇关于西方特殊发展的普遍基础的,尚未动笔(有了腹稿)。然后是犹太教(只需通校一遍)。
《经济与社会》(社会经济学大纲)可以寄开头部分,但下面的必须一审到底。
翌日,1919 年9 月12 日,韦伯就寄出了完全“新写的关于教派的文稿”,预告“很快就寄《导论》(不长)”,指的显然是后来的“前言”。他接着写道:
然后:“经济伦理”,像以前说得那样,中国论文要增加许多,用大量引文充实起来。
在这封信里,韦伯告诉人家,他9 月21 日(23 日?——本文作者)前在海德堡,以后在慕尼黑。
几天以后,出版社9 月18 日和19 日写信给韦伯,请他给这些文章写一个“作者自己刊登的出书广告”,登在该社出版的“绿皮书”《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与H.豪普书店新书预告》上。从出版社9 月24 日的信里可以看出,广告词当天就收到了,后来登在10 月25 日出刊的1919 年第3 期第11 页上[48]。
这篇“作者自己刊登的出书广告”告诉我们一个出版方案:
《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目前已有两卷付印”,除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还有已经发表过的《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各篇。在《儒教与道教》和《印度教与佛教》之外,又增加了“埃及和美索布达米亚及琐罗亚斯德等宗教伦理的简单表述,重点是古代和中世纪欧洲市民阶层的发展史简述,旨在说明造成西方社会特点的历史根源”。“犹太教部分直到马加比时代”,增加了诗篇和约伯记。第三卷包括古基督教、塔木德犹太教、伊斯兰教和东方基督教,末卷讨论西方基督教。各卷探讨的问题都是:西方世界的经济与社会特点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它是如何产生的,特别是它与宗教伦理起源的关系。[49]
增加部分“埃及和美索布达米亚及琐罗亚斯德等宗教伦理的简单表述”,第一次发表古犹太教时,韦伯只是把它抽了出来[50],但并未放弃。旨在说明造成西方社会特点的历史根源的“古代和中世纪欧洲市民阶层的发展史简述”,最终没有落实。[51]关于“西方社会特点”的简述也有可能指韦伯1919 年9 月11 日给出版社的信里提到的那篇“尚未动笔”但“有了腹稿”的“关于西方特殊发展的普遍基础”的文章。[52]因为最后提到的这一篇要插在印度论文与古犹太教论文中间,就更容易让人猜想,韦伯两处提到的都是同一篇文章。
玛利亚娜·韦伯为《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三卷写的序里称,马克斯·韦伯曾经想“通过分析诗篇和约伯记来扩充古犹太教,还想阐述塔木德犹太教……然后以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论文结束。这方面的准备工作早就完成了”[53]。——韦伯原来设想的包括古基督教、塔木德犹太教、伊斯兰教和东方基督教的第三卷以及讨论西方基督教的末卷,有的没写,有的没写完。1919 年9 月25 日,韦伯从慕尼黑致函出版商,通知他:
估计插入文集里的部分总共有10 个印张左右。(还有一些小的补充,特别是中国部分)。[54]
“前言”手稿最迟到1919 年10 月初已经交给出版社,因为1919年10 月29 日(印厂当日章)出版社已将盖有“复校”戳记的“前言”拼版校样寄给韦伯。[55]1919 年11 月12 日,“前言”清样(所谓精校)盖上了印厂即日章,12 月17 日有了新版《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全文校样。这两篇文章的精校直到1920 年初才完成。鉴于《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出版准备工作进度很快,出版社也计划赞助出版《经济与社会》,就于1919 年10月21 日建议韦伯两部作品签一份出版合同。韦伯则向出版社表示,他近期寄不出手稿。在1919 年10 月27 日(寄自“康拉德街16 号雅菲家”)的信[56]中,韦伯告诉出版社,因开课耗费精力过多,难以“持续写作”。
出版社早在1919 年11 月3 日就拟好了一份关于修订《社会经济学大纲》中的“经济与社会”章和出版韦伯的著作《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合同草稿,1919 年12 月1 日,韦伯还是在草稿上写上修改愿望给出版社寄回去了,关于《宗教社会学论文集》,他的意见是应该“有40 个印张”。[57]——由于不能立即交稿,韦伯12 月8 日通知出版社,他到圣诞节才有时间,然后是2 月。实际上,韦伯直到1920 年春天才在慕尼黑继续修订宗教社会学。1920 年3 月8 日,他写信给出版商:
您后天收到一包手稿(两部分全面校过的稿子已经给您寄出):
“宗教社会学”……
在同一封信中,他表示歉意:
未能如愿在三周前寄出,我自己也相当不好受。无奈数月得不到有关中国的文献,作品质量到底是大事。[58]
这个通知,还有他4 月中收到《儒教与道教》的头一份校样这个事实说明,韦伯确实是1920 年初才最后一次修订中国论文的[59]。但准备工作早在1916 年就开始了,在印度教论文中有不少改动字样。在谈到中国佛教时,他引用了德拉玛瑞的《明史》[60](德拉玛瑞翻译的《御撰通鉴纲目·明史》),后来在修订《儒教与道教》里的佛教一节时又用过[61]。
1920 年4 月1 日,韦伯自慕尼黑湖街3 号致函出版商:
今天寄出两大件宗教社会学
校对稿:一件宗教社会学
这里说的只能是部分保存下来的校订手稿的后面的部分[62]以及《导论》的校对稿,但也有可能是一部分《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精校。
这最后一部分修订手稿1920 年4 月中旬才寄给出版社。
以及《导论》的校对稿,但也有可能是一部分《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精校。
1920 年4 月19 日韦伯致函出版商:
“宗教社会学”,收到《儒教与道教》第1—92 页校样。如可能,请立即续寄,即使您那里把关的人还没审完,也先寄来,我会在拼版之后考虑他的意见。我要看看是否没有任何遗漏,——看起来几乎没漏什么!今天收到儒教第111页后面校样,是第2 段,接不下去,直到现在的版面里找不到某些阐释(关于村族和村祠的)。也许是我放到后面了。[63]
韦伯这里说的所收到的校样1—92 页,指的是由印厂手写页码的儒教论文开始部分的一校校样。出版社显然按他的请求,火速寄来下面部分,有印厂发出当日章为证。韦伯1920 年4 月19 日的信[64]证实收到了盖有印厂“1920 年4 月17 日发出”章的第111—131 页校样,不久收到了盖有印厂“1920 年4 月21 日发出”章的第132—145 页校样,随后是第146 页以后的校样[65]。韦伯通读了111—131 页校样,下一批132—145 页还没到,虽然“92 页后面的全没看到”,他还是在4月21 日把看过的给出版社寄回去了。
在1920 年4 月21 日的信里,韦伯请出版社把缺的手稿寄来,说“把关的先生可以在拼版复校样上一眼就看出来”[66]。
两天以后,1920 年4 月23 日,韦伯收到了93—110 页校样,他写给出版商的信里说:
一切对头,什么也没丢,多谢!儒教1—92 页明天寄出,93—145页这些天已经校完,可以排版,给您寄去了。按此发排并校对,到圣灵降临节,这一卷就能排完,(所有手稿都在您手里了,除非您要再厚些,那就得从《印度教与佛教》里拿出来一些几乎不用修改的加进这一卷了。)《宗教社会学》第一卷以这部分手稿结束(大约32—33 印张),不过我也无所谓。[67]
只有认为,韦伯4 月21 日就收到了怕丢了的93—110 页,校对完了,与信里告诉出版商准备“校对儒教第二部分开头”并一起寄回去拼版,4 月23 日这封信才与4 月21 日信矛盾。几天以后,韦伯把“现在称之为《儒教与道教》”的1—73 页校样寄给出版商,因为他还要再看一遍剩下的,即74—92 页,那里面尚缺一段引文。[68]
1920 年5 月12 日韦伯致函出版商,“杰出的最可信赖的先生”应该在校完社会经济学大纲第三印张以后“注明‘作者准印’”,这里说的“最可信赖的先生”是退休神学家策勒长老,可能与其他信里提到的“把关的人”是同一个人。
这位把关人有可能也通读了拼版校样并且做了校对,不过韦伯在1920 年5 月30 日给出版商的信中说,除了检验几个还没拼版的印张外,他已经“审完了《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全部校对”。不清楚的是,韦伯说的校对是否超出了《过渡研究》(见下面的信!)
后来别人在一张补充进校样上添上的日期1920 年5 月29 日可能是正确的,因为1920 年5 月30 日韦伯在前面说的从慕尼黑寄的信[69]里一如1920 年4 月23 日的信里的态度一样,请出版商定夺是否扩充第一卷的篇幅:
友人尊鉴:
我审完了《宗教社会学论文集》所有校对——除了检验几个还没拼版的印张外。但我看不出来总共有多少印张,40、30,还是35?第一卷恰到好处。如果您想做得特别厚,就是说满满40 个印张,那就得从《印度教与佛教》里抽出一章来加进去。正好,前5—6 个印张很快就审完了——与后面的正相反——不需要“修改”。请您定夺是否要加并通知我。因为按照合同,应该有40 个印张左右。请您叫人再算算,第一卷现在有多厚了,给我个信。对我来说,怎么解决都行。
致友情问候!
马克斯·韦伯拜上
5 月底还没结束排版,但韦伯已经按照他的意思修改完了中国论文。早期版本和为《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做的加工版本之间有个时差,这个时差也表现在韦伯的表达方式上,许多地方用过去时取代了原来选择的现在时。部分原因是1912 年帝国结束,共和国建立,中国许多东西就显而易见属于过去了。时态的改变也表示了韦伯在他的论文里采取的保持距离的态度。因为韦伯在修改《文库》A 本时,即使与中国论文无关的事件,也用了过去时来描述。从某些修改可以明显看出,战争经历对韦伯意为着重大转折。1920 年才做的另一些修改,有的是韦伯做的,有的出自他人之手,例如把“今天也是”改成“最终才是”(参见本书第196 页。)
第一卷付印时,韦伯计划继续修改《印度教与佛教》后面部分,或者对出版商表示有这种可能。
从1920 年6 月4 日起,韦伯在患病的最后时日没在工作。[70]6月14日晚,韦伯在慕尼黑去世。他最后在校样上的改动,我们没有看到;对照印刷本和校样,可以看出有所改动,某些改动肯定出自玛利亚娜·韦伯和出版社“把关的人”之手。
四、正文
1.《导论》
无法查明,《导论》[71]是什么时候写的。前面曾指出,在《社会经济学大纲》项目之内扩充《经济与社会》第一部分的写作计划,[72]早在《导论》第一个版本里就反映出来了。[73]最后版本(C 本)的《导论》[74]与《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库》里的《导论》(A 本)相比(“后来”改成“经常”)[75],只是更进一步修改的结果。不能想象,《导论》晚到1915 年才写成。不过,玛利亚娜·韦伯在《马克斯·韦伯传》里凭记忆说:“他最后还是开始发表《儒教与道教》的片段,前面放了一个历史哲学的导论”[76],这有可能暗示,韦伯1915 年才写《导论》。一方面玛利亚娜·韦伯指出《过渡研究》早在战前就写完了[77],另一方面《导论》和《过渡研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使下面的可能性更接近事实了,即《导论》1913 年就写成了,或者是临时性的,或者与1915 年印刷本接近甚至一致。这一看法受到玛利亚娜·韦伯另一处说法的支持,当然也只是凭记忆说的:
《文库》1915 年9 月号开始登载《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论文系列,一篇历史哲学的《导论》和儒教的前几章。这些阐释早在两年前就写好了。[78]
韦伯在《文库》本问世后显然做了某些修改与更正。在韦伯送给别人的单行本里在A19 页上有韦伯的手迹,划掉了“穆斯林的”,在“以色列的”与“古基督教的”之间加了“和”。[79]在这个单行本里还能找到“置于自己的官吏管理之下”(本书第124 页)(《文库》本作“保持自己的官吏管理”。——译者)的改动。[80]
韦伯写《导论》时,似乎印度教与佛教大部分论文已经写好了;证据是,这里提起的热爱黑天的性欲与半性欲的狂欢[81],正是印度教论文中谈到的。[82]
2.《儒教与道教》
儒教与道教论文最初发表时的题目只是“儒教”,《宗教社会学论文集》里的《儒教与道教》论文比《文库》发表的版本有很大扩充。韦伯在一个脚注里写了两个版本之间的关系:
在目前出版的这部论文集中,除改正了一些小的疏漏外,我还尽量去克服描述方面,特别是对中国社会情况的描述方面的严重缺陷,修改到一个外行在供他使用的资料的基础上所能做到的最好程度,同时补充了某些原始引文。[83]
显然1913 年就有了第一个版本[84];可以肯定,“儒教”的文库本1915 年付印时,不仅已经有了印度教论文第一稿,而且有了古犹太教的,估计1914 年就有了;证据是一面是以色列人的神,一面是中国的上苍权力的比较性论述(参见本书第99—101 页)以及其他中国与以色列的比较。[85]时态使用上从现在时到过去时的变化不能证明韦伯在1911 年帝制被推翻之前就写下某些部分了。说韦伯没有一直注意中国的现实变化,倒是更近情理。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在1919 年增订版里说的(B1 本第120 页):“形式上礼部尚书权倾天下,实际上吏部尚书(冢宰)今天也是中国的铁腕人物。”[86]在1920 年的终极版本里,或许是“把关人”[87]在排版时改正成了:“形式上礼部尚书权倾天下,实际上吏部尚书(冢宰)最终才是中国的铁腕人物。”[88]韦伯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完成了,他没来得及平心静气把他修订的《儒教与道教》作为整体通读一遍,只部分删除了A 本353 以后几页[89]的某些段落,换个地方又重复出现[90]。
在后来增补的C 本中,标题为“结论:儒教与清教”的第Ⅷ章在1915 年的第一个版本里已经有了作为总结的第Ⅵ章。在那里韦伯还提到他观察的结果,有可能正是这种结果促使他把儒教论文放在开头:
与儒教伦理对待地上事物的不偏不倚的立场极度对立的是,清教伦理把这些放进了对“世界”的强烈、庄严的紧张关系中……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种把对现世的紧张关系……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意图上的)理性伦理,就是儒教。[91]
3.《过渡研究》
在《过渡研究》中,针对1915 年本标题“宗教拒世的阶段与方向”,韦伯在1920 年本标题里加了“(的)理论”[92]。这一篇担当起韦伯《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第二篇巨著《印度教与佛教》的导论的角色。[93]仅仅出自对各卷篇幅的考虑,这一篇才被收进《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一卷。另外,《过渡研究》与《导论》就像合页一样,把《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和《经济与社会》从外到内都链接起来。[94]
沃尔夫冈·施卢赫特查出《过渡研究》与《经济与社会》题为“宗教伦理与俗世”的宗教社会学章相似,这一章包括“解脱之路及其对生活方式的影响”和“文化宗教与俗世”两篇研究成果[95]。第一个流传下来的《过渡研究》的版本发表在《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库》1915年11 月号上,题目是“宗教拒世的阶段与方向”,这一篇的构想“在时间上显然与‘宗教伦理与俗世’十分接近”[96]。
文存与版本
一、文存与文字鉴定
1.版本A
手稿无存。论文以“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宗教社会学概述”和“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续篇)”为题,分两次发表在《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库》第41 卷第一册(9 月号,1915 年10 月14 日出刊)第1—87 页和第二卷第一册(11 月号,1915 年12 月23 日出刊)第335—421 页。[97]
2.A1本
在A 本出版以后、《宗教社会学论文集》[C 本(即本书翻译依据的1921 年本。——译者)]付印之前,有一部分修订手迹保存下来了,它们可能出自1919/1920 冬季学期和1920 年春天,1920 年印的《儒教与道教》和《过渡研究》即以此为本。
这里说的修订稿是手写修改和补充的已经用线装钉起来又拆成散页的A 本以及补充插入的手稿页。A1本下面页数取自文库或插入:
《文库》第41 卷第1 册有:
第73—87 页,[98]上面注明插入的第78a 和78aa 页两页没有保留下来。
《文库》第41 卷第2 册有:
第335—340 页
补入第340 页:
第340a、340b 页(2 页补充手稿)
第341—347 页
补入第347 页:
第347/1—347/7 页(7 页补充手稿)
第348—349 页
补入第349 页:
3 页补充手稿,无页码(只写着“补第349 页”)
第350—354 页
第359 页(删除,第360 页背面)
第360—369 页
补入第369 页:
第369a—d 页(4 页补充手稿)
第370—372 页
第371 页(删除,第372 页背面)
第372—375 页
补入第375 页:
第353—354 页(=手书第375a 页)
第355—356 页(=手书第375a2页)
第357—358 页(=手书第375a3页)
第359—360 页(=手书第375a4页)
第375a5页(1 整印张补充手稿)
第376—386[99]页
《文库》第41 卷第2 册(《过渡研究》)有:
第387—421 页,第387 页左上角韦伯手书:
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卷终[100]
这最后一部分修订手稿1920 年4 月中旬才寄给出版社。
3.校样B 及其校对过的校样B1
A 本校订手迹有一部分以校样(B)的形式流传下来。这里说的是尚未拼版的手填页码的校样,上面有韦伯校对的手迹(B1)。缩略语B表示校对前的校样,B1表示校对过的校样。这些校样的文字与下面几章一致:“第五章士等级”、“第六章儒教的处世之道”以及“第七章正统与异端(道教)”开头部分:[101]
第111—131 页盖有印厂出厂章1920 年4 月17 日;
第132—145 页盖有印厂出厂章1920 年4 月21 日;
第146—168 页盖有印厂出厂章1920 年4 月27 日;
第256 页无印厂出厂章(无校对),与后面第298—299 页吻合。
现存的韦伯注释校样里没有改动,这些是第ⅩⅩⅢ—ⅩⅩⅦ页、第ⅩⅩⅨ页和第ⅩⅩⅩ页。中间并无缺页,第ⅩⅩⅧ页缺,是因为数错了;第ⅩⅩⅨ与第ⅩⅩⅦ页衔接无间隙。
这些校样都没盖印厂出厂章。因为大部分正文的注释都在存留的校样上,这些注释也是其中一部分,故出厂日期应与其一致。它们属于校样B111—131、B132—145 以及B146—168 的一部分;与后面第Ⅴ章和第Ⅵ章的注释一致,最后两个注释除外。
因为校样B 是按校订手迹排的,就产生了A1与B 本里都有的文字之间的对照。B 本中韦伯的校对(B1)一部分是异文,又改回A1里的正字。A1很多页边填上了校样B 和B1的页数,这也说明这些校样与校订手迹A1对照过。
《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一卷献词页的校样上用铅笔加引号写着“至白头”,这一页与《过渡研究》正文密切相关,上面盖有1920 年7月2 日印厂出厂章。[102]
另外还有一页保存实力的手填页码的拼版校样,(手写的“266”),该页附有两页手写的补充。[103]第1 页上有外人用铅笔注明:“第1 稿,未付印”,第2 页上有页码266a,左下角用同一字体注明:“第2 稿”,左上角有玛利亚娜·韦伯用墨水写的“1920 年5 月29 日?”两页纸上都有“至白头”,几个字出现在献词页上稍有不同。
4.版本C
以“Ⅲ.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比较宗教社会学初探”为题,收入《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一卷[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20 年版]第237—573 页的文字是最后版本,即版本C。这个版本1920 年10 月10 日问世,1920 年11 月4 日德国图书贸易报发布。[104]这个版本是付印的依据。A 本、A1本、B 本及B1本的偏差全都收在正文下面的评注里。[指《马克斯·韦伯全集》第一部分第19 卷(儒道卷)。——译者]
保存下来用于出版的文本一览
(各文本的页码系韦伯全集儒道卷的页码。——译者)

续表

续表

《儒教与道教》论文中有一部分文字(A 本和A1第73 页以后、B本和B1第146 页以后、C 本第346 页以后)既在A 本和A1中,也在B 本和B1中保存下来,由此可以更好地理解各个修订阶段之间的关系。B 对A 本和A1本的某些改动,比如“西方”的写法从拉丁语的改成了德语的,还有变音改成了上面加两点(例如Ä 代替了Ae、Ü 代替了Ue),估计这些不是韦伯改的,而是排字工改的。A 和A1本中的官僚一词从Bürokratie 改成Buerokratie,却是韦伯要求的。
C 本与保存下来的有韦伯校对手迹的校样(B1)的偏差表明,至少后面还有一个改动,可能在拼版校样里校出来的。有的改动韦伯后来又加了工,比如本书第292 页:

B1中的改动,排字工似乎没改清楚,有的地方根本没改。也许是下次校的时候又改回去了。如果是后面一种情形,就是说,韦伯在肯定还有的校对里没有对排字工的偏差提出指责。比如有些地方B 本与C 本一致,但B1却不一样,就能说明韦伯默认了排字工的做法。
从加工手稿A1中还可以看出,韦伯最初试图按照他信得过的人注的音标来拼写中国字和中国名字,后来的校样中有不少拼写改动。[105]某些拼法可能是由韦伯称之为把关人的在出版社工作的策勒长老最后改定的。[106]
二、韦伯的语言习惯
韦伯的时间界定往往非常泛,只能是个大概,通常无法细究。例如“奴隶制时期的莫斯科”(本书第91 页)、“古罗马”(本书第80 页)、“埃及托勒密王朝时期”(本书第80 页)、“蒙古人统治”时期(本书第85 页)、“都铎王朝时代”(本书第93 页)、“战国时代的中国”(例如本书第144 页,这个说法经常出现)、“封建时代”(例如本书第146 页,这个说法经常出现)、“各封建国家实际上完全独立的时代”(例如本书第119 页)、“19 世纪的黑人大帝国”[107](例如本书第113 页)、埃及“古代帝国”(例如本书第118 页)、“利奥波德统治下的奥地利”(例如本书第122 页)。
韦伯对资料来源也是泛泛一指,爱用“根据编年史”、“根据传说”、“古代笔记里”或“古代文献里”一类说法。具体源出哪部著作,要查韦伯的注释。除此之外,我们尽量指出详细出处。
韦伯使用的大部分著作都是严谨的学说著作,但有两部是伪著,只是当时还没有人辨出。J.O.P.布兰德和埃德蒙德·巴克豪斯主编的《西太后统治下的中国》(参见本书第214 页)立足于伪资料。埃德蒙德·巴克豪斯称之为他的发现的“中文资料”其实是他自己写的或让别人写的,有的是依据已经发表的文献,有的则纯系编造。巴克豪斯翻译的“文献”又被J.O.P.布兰德润色。埃德蒙德·巴克豪斯爵士的生平与伪造成为休·特里沃-罗波尔的研究对象,罗著题为《北京隐士——埃德蒙德·巴克豪斯爵士的隐秘生活》。特里沃-罗波尔在他的论著(第236 页)中指出:在美国发表的李鸿章回忆录问世不久就被揭穿其伪作面目,韦伯使用了回忆录的德译本。[108]
三、马克斯·韦伯的中文拼写
在研究过程中,马克斯·韦伯必须面对大量中文拼写,其中一部分相当纷乱。在校订的各个阶段他对拼写没有坚持一贯,经常模棱两可。起初他一般来说还是按照文献中的拼法来写,这点可以从手改修订本A1看出来,到了C 本里,拼写就常常从简了,可能是为了简便德语发音。由于排字工很难分辨韦伯手写的拼法,又增加了排版的难度。这么一来,韦伯手写的拼法就被大量“歪曲”了,后来又被韦伯和出版社的“把关人”改正过来,后者改得更多,但也有一部分没改。
文献主要是英语和法语的,韦伯和“把关人”在改成德文拼写时尽管没有持之以恒,但还是遵照下面的原则:
①根本不带撇,例如天、田、典拼作tien,而非t'ien。
②sh 写成sch,上帝写作Schang-ti 而非Shang-ti,但神shen 和社she 没有全改过来。
③hs 写作h,例如孝=hiao,但“活卖”仍作hsiao mai,经常出现的县仍作hsin。
④Ch 写作Tsch,例如周礼写作Tschou-li 而非Chou-li。
⑤ou 写作u(从法文转来),例如布帛写作pu po,而非pou po,“侯”写作heu 而非heou。
特别提起注意的是,武字在法文中拼作ou,出于不知,把Ou 拼成了U。
四、版本考据注解
(本节涉及韦伯全集儒道卷注解格式,略。——译者)
五、评论
在指出韦伯关于世界宗教经济伦理的其他论文《印度教与佛教》、《古犹太教》、《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以及《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的时候,只要韦伯没有强调当年的文库本,就都是指《宗教社会学论文集》里的最终版本。
因为韦伯自己没有使用中文原文,而是依据二手资料和译文,所以指出这种二手出处,当然也只能指出可能指出的。有几处提到詹姆斯·理雅各主编的《中国经典》,指出了卷数和页数。涉及引文时则指出韦伯引用的译文的章节。中文表达往往不在当页注释,而是放到词汇表里(韦伯全集儒道卷后面有一个难词注释表,因对中国读者意义不大,本书未收入。——译者)。
只有在韦伯没有明确给出文献出处的地方,才做了补充和矫正。其余全放在书后“韦伯引用文献索引”内。韦伯在论述时指出依据的文献,但有些地方只是推测,评注仅仅试图在这些语焉不详之处加一些注释和说明,以利于理解文意,使读者不至于转向。一般不在韦伯使用的文献之外提供与课题有关的别的信息或文献,尤其不着眼新的研究成果来评论韦伯的课题和问题。这样做不仅超出了版本考据的框架,而且指出的新成果不久也会被超越,因为韦伯触及的所有核心课题的研究状况都在不断改变中。对明显的事实错误自然要指出来,但是,所有在专业界尚无共识的问题,一概原封不动,对韦伯评价的相当复杂的个别情形也不予置评。
到此,这里考据的论著层次已经一目了然,但不能由此说更好地理解了韦伯著作的内部联系,尤其不能由此肯定韦伯其他晚期著作的先后顺序,只能放弃做这类结论的尝试。
根据《马克斯·韦伯全集》的出版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动原文,所以一开始就放弃了统一韦伯使用的拼写,尤其是中文拼写,这个难题只好留在书后的难词表里解决。
各朝代的起始和政期,以香港大学出版社1960 年版董作宾主编的《中国历史年表》上下卷为准。公元前841 年以前的年代不确切。[109]
[1]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2][德]沃尔夫冈·施卢赫特:《马克斯·韦伯的宗教社会学——学说史重构》,见该作者主编的《马克斯·韦伯的古代基督教观点——阐释与批判》,美茵河畔法兰克福,苏尔坎普出版社1985 年版,第526—560 页,此处参见第557 页及536 页。
[3][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社会经济学大纲》,第三部分)第1—4 分册,蒂宾根,西贝克出版社1921/1922 年版,《马克斯·韦伯全集》第22 卷,第9 页;参见沃尔夫冈·施卢赫特前引书第557 页及下页。
[4]参见沃尔夫冈·施卢赫特前引书第527 页及下页。
[5]参见本书第40 页。
[6]参见施卢赫特前引书第532—535 页。
[7]参见本书第56 页。
[8]《经济与社会》第513—600 页。
[9]参见本书第19 页脚注第③。
[10]参见本书第315 页。
[11]参见本书第43 页。(与其他一切城市不同的西方城市和仅仅在世界上这个地方出现的市民阶级是基督教的主要舞台,对于古代圣灵的教区虔敬是这样,对于中世纪晚期的托钵修会和宗教改革时期的诸教派,甚至虔信派和卫理公会派也都是这样。——译者)
[12]参见本书第3 页。
[13]另一个证明是乔治·卢卡奇1915 年12 月中旬给马克斯·韦伯的信;参见本书第9页。
[14]参见《印度教与佛教》,《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第42 卷,1916 年2 号第461 页,《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二卷,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1921 年版,第250 页。
[15]参见保罗·洪尼希斯海姆:《马克斯·韦伯在海德堡》,见雷内·科尼希、约翰内斯·温克尔曼主编的《纪念马克斯·韦伯》(《科隆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杂志》,1962 年特刊第7 号),科隆:西德意志出版社1963 年版,第161—271 页,此说法参见第161 页,后面还有几处。昆茨伦的说法比较不可信,参见:高特弗里德·昆茨伦:《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的不明出处》,载《社会学杂志》,1978 年第7 期,第215—227 页,此处见第217—218 页;又见该作者的《马克斯·韦伯的宗教社会学——形成史阐释》,柏林:敦克&洪堡出版社1980 年版,第61 页。
[16]参见约翰内斯·温克尔曼:《马克斯·韦伯的主要遗著》,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6 年版,第42 页。
[17]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论文,韦伯没能交付发表。怀疑有这方面的手稿存在自然毫无道理。这些手稿或者散失了,或者指韦伯死后收在《经济与社会》第四章第十二节(宗教社会学)里的部分。[《经济与社会》,蒂宾根:J.C.B 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21/22 年版,第227—356 页。]沃尔夫冈·施卢赫特认为完全有这种可能,理由是,第11 节和第12 节之间阕如部分拿去修改儒教与印度教论文用了,后来也没有再放回来。参见[德]沃尔夫冈·施卢赫特:《前言:介于征服世界与适应世界之间,对马克斯·韦伯早期伊斯兰教观的反思》,见该作者主编的《马克斯·韦伯早期伊斯兰教观——阐释与批判》,美茵河畔法兰克福:苏尔坎普1987 年,第22—23 页。
[18]战争诸卷目录中这样解释:“战争诸卷一方面力图描述战争造成的经济生活的变化,另一面力图指出战后所期待的重新布局。各党派和各种路线的追随者都参与工作。”
[19]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20]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蒂宾根。
[21]卡拉蒂·埃瓦、菲克特·埃瓦(主编):《乔治·卢卡奇1902—1917 年书信集》,施图嘉特:J.B.麦茨勒出版社1982 年版,第362 页。据两位主编说,这里所说的指1915 年12 月13 日出版的《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库》11 月号刊刊载的《过渡研究》。
但也有可能卢卡奇得到的是10 月4 日寄出的《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库》第41 卷第1册,该期有《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导论》和儒教论文的前两部分。
[22][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545 页。
[23]参见前面引的1915 年6 月22 日给出版商的信。
[24]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25]信上未标明日期,出版社回复日期是7 月2 日。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26]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27]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28]同上所引。
[29]参见本书第244—314 页。
[30]参见《印度教与佛教》第1 个版本:《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1916 年第42 卷第2册第461 页。下面所说的《印度教与佛教》,若非韦伯自己指出是刊登在《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的版本,通常均指最后定稿的第2 个版本,即收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二卷里的《印度教与佛教》。
[31][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580 页。
[32]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33]参见[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36 页。韦伯在1915 年7 月14 日给出版商的信中提到,“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可以“作为一本书出版”。参见前引文献第38 页。
[34]《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库》,1917 年第44 卷第1 册(1917 年10 月出版),第52 页。
[35]这一推断根据韦伯1917 年6 月23 日给布鲁诺·李比希的信。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36]在准备宗教社会学论文以书的形式付印时,韦伯还在权衡是否使用“文化社会学论文集”这个书名。见1919 年9 月11 日致保罗·西贝克信(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第44 页注释第49)。参见约翰内斯·温克尔曼:《马克斯·韦伯的主要遗著》,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6 年版,第142 页。
[37]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38]详见《马克斯·韦伯全集》第一部分第9 卷和第一部分第18 卷。
[39]详见本书第7—8 页。
[40]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41][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626 页。
[42]柏林埃里希·科希奥私人收藏;拷贝件存于慕尼黑马克斯·韦伯文献库。
[43]韦伯坚持井田制是“半传说”的说法(参见本书第154 页)。还有对古代地产(在《文库》发表时尚未提到)、战国时代的理性化(参见本书124 页,在《文库》发表时尚未提到)以及王安石变法(参见本书第157—160 页,在《文库》发表时尚未提到)的评价都没有背离信中的见解。
[44][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645 页。
[45]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46][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676—677 页。
[47]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48]见出版社广告及韦伯起草广告的手迹复印件。原件藏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49]参见[德]沃尔夫冈·施卢赫特:《马克斯·韦伯的古代基督教观点——阐释与批判·马克斯·韦伯的宗教社会学——学说史重构》,第558—559 页。
[50]见本书第13 页。
[51]于尔根·戴宁格认为,韦伯计划将1913/1914 年间写成的关于城市的论文的草稿“作为从东方向西方过渡的形式”(戴宁格语)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二卷里发表。
[52]参见本书第17 页。
[53]“第三卷序”,《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三卷,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21 年版,第250 页。
[54]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55]韦伯最后校对过的校样拼版原件作为私人收藏存在沃尔夫冈·J.蒙森杜塞尔多夫家中。
[56]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57]合同底稿收藏在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里,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58]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59]我们得到了部分校订(在勘校资料中标为A1本)的原件。参考本书第26—27 页。
[60]《印度教与佛教》第2 个版本,《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二卷,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21 年版,第289 页。
[61]参见本书第266 页注释②。
[62]参见后面的“文存与版本”。
[63]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64]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65]第146—168 页校样保存下来了,见本书第30 页。
[66]1920 年4 月21 日出版商的信。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67]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68]信寄自慕尼黑,没有日期,出版社回信日期是1920 年4 月29 日。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69]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70][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710—711 页。
[71]参见本书第39—73 页。
[72]全部写作计划参看[德]沃尔夫冈·施卢赫特:《马克斯·韦伯的宗教社会学——学说史重构》,见《马克斯·韦伯的古代基督教观点——阐释与批判》,美茵河畔法兰克福,苏尔坎普出版社1985 年版,第557—558 页。
[73]参见本书第4 页。
[74]对各版本的说明见本书第28 页以后。
[75]参见本书第58 页。
[76][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350 页。
[77][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561 页。
[78][德]玛利亚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三版,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4 年版,第561 页。
[79]参见本书第59 页。
[80]单行本存于慕尼黑马克斯·韦伯文献库。
[81]参见本书第52 页。
[82]《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二卷,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21年版,第198 页。
[83]参见本书第39 页脚注①。
[84]参见本书第6 页。标题二、世界宗教经济伦理项目的执行——“儒教与道教”研究及下面韦伯信所在页。
[85]参见本书第98 页。
[86]参见《马克斯·韦伯全集》第一部分第19 卷,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89 年版,第301 页。
[87]关于这位“把关人”,见本书第22 页。
[88]参见本书第196 页。
[89]参见本书第277 页。
[90]参见本书第298 页。
[91]参见本书第296 页。
[92]参见本书第315 页。
[93]参见《马克斯·韦伯全集》第一部分第20 卷,蒂宾根:J.C.B.莫尔(西贝克)出版社。
[94]参见[德]沃尔夫冈·施卢赫特:《遁世的解脱追求与有机社会伦理——马克斯·韦伯印度文化宗教分析考》,见该作者主编的《马克斯·韦伯的印度教与佛教研究——阐释与批判》,美茵河畔法兰克福,苏尔坎普出版社1984 年版,第13 页。(下面该书引文简称施卢赫特,印度教。)
[95]施卢赫特,印度教,第12 页。关于《经济与社会》和《过渡研究》的这个相似部分,还可参见本书第5 页。
[96]施卢赫特,印度教,第12 页。
[97]参见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与蒂宾根H.豪普书店1915 年1 月1 日—12 月31 日出版报告,第4 页。
[98]原件作为私人收藏存在沃尔夫冈·J.蒙森杜塞尔多夫家中。
[99]原件作为私人收藏存在沃尔夫冈·J.蒙森杜塞尔多夫家中。
[100]这一部分修订手迹存在文献库里,上架号:BSB—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
[101]见韦伯1920 年4 月21 日给出版商保罗·西贝克的信。
[102]《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二卷献词页上的文字是:
玛利亚娜·韦伯
1893 年“至白头”
1920 年6 月7 日
1893 年玛利亚娜·韦伯与马克斯·韦伯结婚那年。1920 年6 月24 日韦伯去世。
[103]手稿存于莫尔·西贝克出版社文献库,上架号:BSB- 慕尼黑,汇编第446 号,OM14。
[104]参见1920 年10 月16 日蒂宾根J.C.B.莫尔(保罗·西贝克)出版社1920 年,第Ⅷ号通函。还有1920 年11 月4 日刊行的莱比锡德国图书贸易每周新书和即将出版的新书索引第45 期。
[105]参见后面马克斯·韦伯的中文拼写与版本考据。
[106]参见本书第36—37 页。
[107]指非洲殖民地。
[108]哈根(Hagen M.v.)(编译):《李鸿章回忆录》,柏林,卡尔·西基斯蒙德出版社1915年版。
[109]参见本书第151 页韦伯的脚注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