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
同封建制是以荣誉为基础一样,世袭制则以孝为基础,孝是元德。前者(荣誉)是藩臣的封臣忠诚可靠性的基础;后者(孝)是统治者的仆从和官吏服从的基础。差别并不是截然相反,而是侧重面不同而已。即使西方的封臣也要“托身”,同日本的藩臣一样,也要尽孝。即使是自由的官吏,也有等级荣誉,这可以成为他的行动的动力,这在中国与西方是一样的。近东和埃及则不然,那里的官吏是从奴隶等级中升上来的。同样,无论在哪里,文武官员同君主的关系都带有一定程度的封建特征。甚至在今天,向君主个人宣誓,仍然是官员们的标志。君主往往从王朝的利益出发强调这些因素,官吏则往往从等级利益出发强调这些因素。在中国的等级制伦理上,仍然相当牢固地黏附着对封建制的留恋。对于封建主的孝,又被推及父母、老师、职务等级制中的上司和一切有官职的人,因为对于所有这些人,孝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封建的忠,事实上被引申为官僚阶层内部的庇护关系。忠的基本性质是家长制的,而不是封建的,子女对父母的无限的孝[335],正如一再强调的,绝对居于一切道德之首。在冲突条件下,先要讲孝,然后再说其余。[336]夫子格言(《论语》)中曾赞许地提到:有一位高官,出自孝心,为了保全父亲,继续容忍父亲处在同一官位时容忍过的不容分辩的乱用职权的行为(《论语·学而篇》:“子曰:‘父在,观其志;父不在,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子张篇》:“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不过,这同《书经》上的一处却大相径庭:皇帝让一位做儿子的承袭其父的官职,以弥补父亲的过失[337](鲧治水失败,舜令其子禹袭鲧的官职继续治水)。夫子认为,在看到一个人以何种方式为双亲服丧之前,他的行为不能算受到了考验。在一个世袭制国家里,孝被推及各种臣属关系,对于官员——孔子也曾做过相——来说,孝是引出其他各种德性的元德,有了孝,就是经受了考验,就能保证履行官僚制最重要的等级义务:履行无条件的纪律。这一点并不难理解。中国早在史前时期就完成了军队从英雄格斗向纪律严明的部队的社会学基础的转变。对一切领域里纪律万能的信念见于非常古老的传说,在孔子的同时代人中,这种信念更加牢固地确立了下来。“不顺从”比低劣的信念更为糟糕,因此,与其“奢”——指炫耀铺张——宁俭。但是——掉过来——俭又会导致“低劣的”思想,不符合有教养的人的身份,因此俭也未必可取。您看,中国人对经济的态度,也同在任何别的伦理中一样,是一个消费问题,而不是生产问题。对于“上等人”来说,犯不上学习经营管理,这样做有失体统(《论语·卫灵公篇》:“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但也不是从根本上拒绝财富,恰恰相反,在一个治理良好的国家里,人们以贫为耻,在一个治理不善的国家里,则以富为耻,怀疑居官不廉(《论语·泰伯篇》:“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仅仅在考虑财富的获取方面有保留。经济文献是官大人的文献。同任何官僚道德一样,儒教的道德也反对官吏本身参与赚钱,不管是直接参与还是间接参与,都被认为有背伦理、有失身份。官吏的薪俸本身并不高,而且主要是实物津贴,他越是事实上依赖对他的职务地位本身的榨取,那么当官之心就越切。这种既非封建主义的,亦非禁欲主义的功利主义的伦理没有发展出任何反货殖主义的理论,恰恰相反,儒教提出了听起来颇为时髦的关于供给与需求、投机与利润的理论。同西方不一样的是,货币的获利性(利息在汉语中也同希腊语中一样,是资本之“子”)是不言自明的,而且这种理论似乎不知道利息的限度(尽管朝廷明文规定抵制一定形式的“高利贷”)。只是作为私利相关者的资本家不得入官,受过文化教育的人本身则远避货殖主义。对逐利本身的社会顾虑出现时,总带有政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