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的等级特征。封建的与学生的荣誉

士的等级特征。封建的与学生的荣誉

任何士,包括仅仅及第而未做官的,都有等级制的特权。士在他们的地位巩固以后不久,就享有特殊的等级制的特权。最重要的是:(1)免除“下贱的劳动”,不服徭役;(2)免除笞刑;(3)享受俸禄(津贴)。最后一项,由于财政状况负担不起,早就大大缩减了。生员(“学士生”)虽然还有助学金(每年10 块钱),前提是参加每隔3—6年一次的举人(“学士”)考试。但是这点儿钱当然顶不了多大事。修业待命期的负担实际上都落在宗族肩上,我们在前面已经读过了宗族期待着通过族人步入仕途来收回本钱。其余两项一直很重要。因为尽管徭役的程度越来越少,但一直存在着。笞刑一直是国家的惩罚形式。它源于中国小学里的可怕的戒尺教育学,其下述特点使我们想起西方中世纪的情形,但显然比我们这里有过之而无不及[297]:族长或村长编制一份“朱卷”(学生名册、馆单),聘请由于供过于求而始终未入官的士当一个时期的塾师,祖庙(或别的不用的空房)是优待学校的教室;从早到晚响彻喊“行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每行字数固定的启蒙读物)的“齐唱”;蒙生终日处于一种“迷蒙”的状态[汉字中的“蒙”字,就是小猪(豕)钻在杂草里],府县里的学生和及第者照旧要挨“板子”(打手心,而不是打——用德国母亲们古老的打孩子的术语来说——“上帝要的那一块儿”),只要没有落榜,中了举,那就可以彻底摆脱体罚了。中世纪明确规定,他们可以免服徭役。如前所述,这些特权很烫手,因为一遭贬,就全吹了,贬抑并不罕见,说不定哪天就轮上了。考试及第就取得了等级资格,但也有可能被降格、被贬抑。年轻时挨打,上了年纪被降了格的也可能挨打,这是家常便饭。所以尽管儒生有那些特权(并且由于他们有那些特权),但是在上述基础上,仍然未能提出封建的荣誉观念。以往,这种观念曾经一度强烈地影响过生活。

古代史书把“光明正大”和“忠义”奉为基本美德。[298]“光荣地去死”是古代的口号。“遭厄运而不知死,是怯懦。”在这里特别指“没有战斗到死”[299]的武将。一位打了败仗的将军自杀,是一桩他视为自己的特权的事:允许他享受这种特权就是:放弃惩罚的权利,因此要考虑再三。[300]家长制的“孝”观改变了这些封建概念:一个人应当忍辱含垢,必要时还要赴死,如果这样做有利于主人的声誉的话;一个人能够(而且应该)通过忠于职守来扳平主人的一切过失,这就是孝。在父亲、兄长、债权人、官员和皇帝面前叩头,绝非封建荣誉的象征:一个古朴方正的中国人断断不会在恋人面前下跪!一切都与西方的骑士和扈从的做法截然不同。

官员的荣誉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着由上司通过考试成绩和公开审核规定下来的学生荣誉的特点,即使通过了最高级的考试,也是这样。在某种意义上说,这适用于一切官僚制(至少适用于低级的官职和有著名的“甲等—渔夫”的符滕堡,也适用于最高级的官职),只是中国的情形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