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教转向
1895~1898年间,关于社会生活中宗教和观念维度重要性的“发现”,使涂尔干无论在研究动机还是主张方面,皆带有意识形态的和理论的关怀。抛开个人方面的原因(例如,对Robertson Smith的阅读,或者他的教父去世,参见Lukes 1973,Lacroix 1981,Pickering 1984),涂尔干的这一重要转型也和更广的社会学因素有关,这些因素和社会学的制度化以及统一化相联系,包括围绕这门新学科及其发展的各种“束缚”。最近出版的涂尔干和莫斯的往来书信便是有力证明。尽管只有涂尔干的信件留存下来,但它们完整记录了这位严厉而坚定的叔叔,如同父亲与导师,与他随性侄儿之间的频繁联系。自1897年开始,涂尔干从波尔多写信给莫斯,敦促莫斯负责即将发行的《社会学年鉴》,并且在有关社会生活的基质(matrix)问题上,涂尔干以自己的公开主张代表了他们两人的学术协作:
但是,我最为害怕的——是与这些出版商打交道——我最担心的是,随着你在历史和哲学方面的深入,你最终将与我分道扬镳,或者,你为取悦于我而认可我的观点,并且把这些主张加在自己身上,但这样会降低你自己的学术贡献。但是,你作为这个团队的轴心,实在太重要了,不仅因为你身在巴黎,并且因为,如同我预见和希望的,从《社会学年鉴》中将萌生一种与粗浅的唯物主义完全相反的主张,尽管后者也带有客观主义倾向,但这种主张认为社会事实的基质在于宗教,而不是经济。尽管宗教是一种普遍现象,但却会考虑人处理宗教事实的不同方式。要是没有上述的主张,宗教只会被当成一种得体的举止,人们只会考虑它实用性中的情感因素。(涂尔干给莫斯的信,1897年6月,Durkheim 1998:71)
最后,如果我让你为了《社会学年鉴》牺牲大部分时间,这是因为我相信这样做是值得的。除了它在文献编纂上的意义,《社会学年鉴》还应成为一种学术导向。事实上,指出宗教现象在社会学上的重要性是我所有工作的成果;它在非常具体的方面概括出我们整体导向的优势,比我迄今为止提出的任何主张都更为具体。我越想越觉得,应该把我们的力量聚拢起来,在这条确定的道路上保住我们的优势。那么这(宗教在社会学上的重要性)便是我们需要的方向。(涂尔干给莫斯的信,1897年11月,Durkheim 1998:91)
这些段落(可以说是对Labriola文章评论的“内部”版本)清楚地显示出,涂尔干有意识地用宗教来消除任何残留的历史唯物主义内涵——尤其在19~20世纪之交,宗教不再被认为是对自由思考的共和主张的保守与反动威胁,而是具有潜在建构作用的道德和精神力量,因此也是科学研究的合法对象。当与他的亲密伙伴设计策划的时候,涂尔干把宗教作为一种对反性(retributive)的斗争,用意识形态和政治性的术语重新提出社会学的原则,取代和超越那种把社会生活中的经济、物质基础和技术维度作为解释框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