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技术2——《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五)脱离技术2——《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抛开学科内涵不谈,技术的专题被限制还因为社会学家们与日俱增的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倾向。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第2版中,涂尔干承认社会不仅仅由个体组成,还包含事物,但是他现在认为唯有个体才是积极的因素(1998[1901]:81)。更进一步地,在1903年与莫斯合著的关于原始分类的开创性文章中,涂尔干明确地将技术从他的分类中排除出去。由于试图整合并统一这些观点,他认为原始分类在本质上是科学的。就此,涂尔干在一个冗长的脚注中做了解释:

技术的分类确实与众不同。人们总是根据捕食方式,对食物资源进行分类;例如,生活在水中的动物、空中的动物和陆地的动物。但是有一点,这样形成的群体彼此间不能相互联结并成为一个体系。它们是相互分开、区别的概念,而不是分类的图式。并且,这些区分与实践紧密结合,它们仅仅表达这些实践的某些方面。因此,我们在这部书中没有讨论它们,而把重点放在存在于科学分类基础中的这些逻辑过程的起源。(Durkheim and Mauss 1903:82)

这段话把技术降低为无体系的,“仅仅”是实践性的分类,听起来相当权威,至少对那些德高望重的作者如此。事实上,也可以说,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中,把技术给牺牲了。这本书试图通过对简单、原始文明的社会生活基本方面的认识,来理解“基本”,这些文明没有受到当代社会复杂政治特征和历史发展的影响。参阅Spencer和Gillen关于澳大利亚土著的民族志,涂尔干试图确证宗教是人类本质和永恒的方面,是人类文明真正的根源(fons et origo)。

大约15年前对Labriola的评论和涂尔干给莫斯信中提出的主张终于付诸实践。当历史唯物主义不再施加科学的或意识形态的压力——社会学和资产阶级共和国因此牢固地建立起来——涂尔干似乎保留了昔日“对反的”逻辑,以及对普遍解释和根本原因的偏好。事实上他坚持诸如知识的分类,以及科学、道德准则、法律和法学——实际上包括其他所有主要的社会制度——全部源于宗教,“确保道德生活(法律、道德、艺术)和物质生活(自然科学、工业技术)功能的技艺和技术的实践”,同样源于宗教(Durkheim 1912:319~320)。当这种宗教起源说仅仅是一种断言的时候,涂尔干在脚注中解释到,工业技术,通过巫术的中介,可以间接追溯到宗教那里,于贝尔和莫斯1903年已经在《巫术的一般理论》(General Theory of Magic)中说明。在这本书(1912:598)结论部分的另一个脚注中,涂尔干再次声称,社会行为的所有形式都与宗教有特定的关联。经济仍然是个例外,但是考虑到技术和巫术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和宗教在价值与权力方面的汇聚,认为经济起源于宗教依然是有道理的。正如开头所说:“一切都是宗教的。”

涂尔干除了指出宗教是一切事物的“温床”,还坚定了他关于人性的二重性,即神圣和世俗的区分。事实上,他的整个论题都立足于说明:“人性是双重的。在他身上有两个存在:个体的存在具有生物体的基础,其行动的范围因而受到严格的限制;作为社会存在,我们能够察觉在智识和道德秩序中的最高现实,那便是社会。”(1912:23)这些关于社会、道德和认知的形而上学的概念,已经在其他很多著述中被讨论,也对技艺的研究产生深远的影响。涂尔干使他的“具有二重性的人”(homo duplex)在两个世界或两种存在状态中交替,每种状态都具有特定的技术特征和物质效用。其中一种状态,社会的个体成员被划分为小的自治群体,在其生物性的引导下,从事日常的采集、打猎、捕鱼和其他谋生活动,这显然不会激发他们的激情或是打破日复一日的存在状态。在另一种状态中,在这些分散阶段之间,这些群体聚集到一起,充满复活般地创造力。涂尔干从澳大利亚克罗博瑞仪式的这种强化性集会中,概括归纳出这是整个人类共有的一个显著特征。正如他所看到的,这些有组织的仪式性骚乱场景产生了集体欢腾(collective effrvescences),在这种狂欢中,参与者超越了他们自身——作为孤立的、以个人为中心的个体。随着参与者的心灵相互沟通,并向周围的环境开放,他们重新获得了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归属感(1912:307,313,各处)。

无须惊异,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或其他著作中,对于蕴含在日常生活中的技术实践和工具并未多谈(更不用说生产关系了)。相反,他只关注一种特殊的物体——图腾——并引人注目地提出,图腾是超日常的集体仪式中,对社会性的情感和表征的有形表达。这些集体性的观念,例如真理、道德、责任,乃至社会本身,经常是抽象的和复杂的,因此,群体成员在集体活动中常常用有形的和具体的物体来表示它们,如动物、植物、装饰物或旗帜(1912:314~315)。依赖这些被选中的对象以及它们的象征转换其实出于人类的本性,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人类的局限性:“我们从来都不能逃脱我们本性中的二重性,把自身从物质需要中解放出来:为了向我们自身表述自己的思想,我们需要……把它们落实于一些物质性的东西,象征它们。”(1912:326)这些“物质媒介”是必须的也是强制性的:它们就如强大的磁铁,将集体意识牢牢地吸附在上面,如同一个集体记忆的贮存器,在集体欢腾消散之后,在人性二重性的社会性代之以日常平淡的生活之时,重新唤起超个体的社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