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关于文明概念的札记
继1903年发表关于原始分类的文章之后,这一篇是由涂尔干和莫斯合写的极少数文章之一。这里并非仅仅在探讨文明概念自身,同时也对学科的范围和解释力提出了质疑。在论证了界限清晰的自然人类群体即为社会(尤其是政治社会)的基础上,作者又触及到了超社会现象的存在并指出其社会学意义上的重要性。涂尔干和莫斯从反面着手,通过论述其他学科对于这些话题的讨论(例如民族志和史前史)以及其他研究传统——尤其是追溯到德国的地理和文化史学科,证明了在论述文明问题时,迫切需要加入他们的社会学观点。
在《社会学年鉴》中我们所遵从的原则之一,是我们进入社会现象内部并针对这些现象进行研究,同时,我们还要避免将这些现象悬置在空谈之中,而要将其与特定的现实基础相联系,也就是说,人类群体总是占据特定的地理空间。但是,在所有这些人类群体中,最大的群体——一个内部涵括他者的群体,因而最终涵括了所有社会行动的方式——表现为一个由政治社会构成的群体;部落、民族(the people)、国族(the nation)、城市以及现代国家,等等,都是如此。最直觉的想法是,群体生活只能在界限清晰的政治有机体中发展,因此国族生活被认为是群体生活的最高形式,社会学无法知晓一个更高等级的社会现象。
但是,某些没有清晰边界的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它们超越了政治边界并且有一个难以界定的空间延展。尽管对于这些现象的研究因其复杂性而受阻,但是此研究对于确定这些现象的存在,以及对于在作为整体的社会学领域内标定这些现象的位置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
尤其是民族志和史前史,已经将注意力引向了这个方面。在过去的30年间,美国和德国的民族志博物馆,以及法国,尤其是瑞典的史前史博物馆,动用大量的劳力并确实带来重要的理论成果。特别是在民族志方面,简化和分类的科学要求,甚至仅仅是整理和陈列的实践需要,已经带来逻辑性的、地理性的以及历史性的分类。分类是逻辑性的,因为在可能的历史记录缺失的情况下,逻辑是唯一的手段,用以掌握,或者至少假设工具、风格等的历史序列。分类也是地理性和历史性的,因为这些序列是在空间和时间中发展,并传播到不同的人群之中。在美国的博物馆中,诸如对于某一艺术形式的分布图等的展览,或者史前史博物馆对于林林总总的器具谱系图的展示,由来已久。
因此,有些社会现象不那么严格地归属于确定的社会有机体,它们在空间上超越了单一国族的领土范围,在时间上超出了单一社会存在的历史时段。它们的存在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是超国族的。
技术和审美并非是呈现这些问题的唯一领域。语言领域也存在大量长期公认的相似现象。不同民族的语言之间有很多相近因素。某些词汇和语法存在于不同的社会,使不同社会中相互关联着的或者有着共同起源的群体联姻,当然,我们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印欧语系。对于制度而言也是如此。阿尔冈昆(Algonquin)和易洛魁(Iroquois)民族都存在相同的图腾崇拜以及同样形式的巫术和宗教。同样的政治组织形式(酋长的权力)也存在于波利尼西亚的不同族群中。家族(family)的起源在所有讲印欧语的民族中都是相同的。
而且,正如已经认识到的,这种现象表明此种程度的延展并非是相互独立的,它们通常都处在一个整合的体系中并相互关联。一种现象通常都暗含着其他现象并表明其他现象的存在。婚姻等级(matrimonial classes)是一整套信仰和实践类型的特征,可以在整个澳大利亚土著人中找到。制陶业的缺失是波利尼西亚工业体系的鲜明特征。某种形制的扁斧是典型的美拉尼西亚式。所有讲印欧语的族群都有一个共通的思想和制度基础。前述现象都不是简单孤立的,而是复杂的整合体系,这个体系并不局限于一个确定的政治有机体内部,但依然能够在时空坐落中被定位。
这些事实体系,拥有自己一体性的独特存在模式,应该被赋予一个特定的名称,对于我们来说,最合适的字眼应该是“文明”。毫无疑问,每一个文明在本质上都比较易于变得更加民族主义,并且易于沾染不同民族或者国家的鲜明特征。但是,构成一个文明的最本质元素并非由一个国家或者民族所独有,这些文明元素是超越国界的,它们或者通过某些特定中心自身的扩张力量而得到传播,或者作为不同社会之间建立关系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文明元素成为双方共同的产物。存在一个基督教文明,虽然有着不同的中心,但是依然被所有基督教群体不遗余力的推动。也存在一个地中海文明,对于所有地中海沿岸的人来讲都是共通的。还存在一个西北美洲文明,对于拥有不同语言和风俗习惯的特林基特人(Tlingit)、钦西安人(Tsimshian)以及海达人(Haida)来讲,都是共通的。因此,一个文明构成一种道德母题(moral milieu),其中充满一定数量的国族,每种国族的文化都是这个道德母题的一个特殊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实际上正是这些普遍现象最早吸引了社会学家的注意,并且这些现象被用来作为社会学学科发展的基本材料。奥古斯特·孔德并不在意某一个具体的社会、国族或者国家,他研究的是文明的普遍历程。他把对于国族特征的考虑置之一旁,只有当国族特征能够帮助他追溯人类进程的连续阶段时,孔德才会对其产生兴趣。我们能够证明此方法在处理具体事实的时候是多么不充分,因之对具体现实弃之不顾,而这正是观察者能够最充分最直接观察到的,例如,社会有机体以及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显著集体性格。这些正是社会学家的出发点,他们进行描述、按种类进行划分、分析并试图解释构成这些现象的因素。甚至有人认为,孔德试图建立的关于普遍人类境遇(human milieu)以及整体人性的科学,不过是想象力的建构物。
但是,在国族群体之上依然存在其他实体——更加广阔而且界限更加模糊的实体,这些实体拥有个性,并且构成一种新的社会生活。但是并不存在一个单一的人类文明,而总是存在多元文明,主导并围绕着具体到某一民族的群体生活。这里有大量现象值得用专门手段进行研究。
基于此,目前为止所有被忽略的问题现在都可以澄清了。有人会质疑不同文明区域产生变化的原因,为何这些变化终止在这里或者那里,这些变体以何种形式出现以及哪些因素决定了这些形式。所有这些问题,正如Friedrich Ratzel指出的,在涉及政治边界的时候就会出现,同时也适用于思想(ideal)的边界。而且,并非所有社会事实本质上都适于成为国际化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以及社会形态学现象构成每个民族独特构造的一部分。相反,神话、传说、货币、贸易、艺术品、技艺、工具、语言、词汇、科学知识、文学形式和理念——所有这些都是流动的、相互借用的,因此,历史所造就的比单一社会所带来的更多。因而对于这种不均衡的扩张和国际化程度在本质上依赖于什么这个问题,还有发问的余地。这种差异不仅仅简单来源于社会事实的内在本质,而且来源于社会赖以存在的不同环境。因此,相同的群体生活形式在不同的环境下,有的适宜于国际化,有的不适宜。基督教文明本质上是国际化的,但是也存在某些局限于特定国族的宗教。某些语言扩散至广阔的领域,但是某些语言只被特定国族使用,正如主要的欧洲族群所使用的语言。
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毫无疑问,只有当社会学之外的其他问题被解决之后,这些问题才能得到解答。需要民族学和历史学去探寻不同的文明区域,去联系不同的文明及其基本源头。当这些预备工作被有效的推进之后,提出其他有社会学抱负的质疑是非常必要的,例如之前提出的那些问题。这里最关键的是,通过有系统的比较来寻找原因和规律。因此,某些作家,例如Wilhelm Schmidt神父,拒绝从社会学领域进行文明研究,而将此研究拱手让给诸如民族志等其他领域,对此我们很难理解。首先,对于此任务而言民族志是不充分的,因为同样也要通过历史学的研究来考察历史中存在的民族。其次,任何文明都不过是一种特殊集体生活的表达形式,这种群体生活的基础是由多个相关联、相互动的政治实体构成的。国际化不过是一种高级的社会生活,社会学应该接受这一点。正是因为相信对于文明的解释,只需要找到文明源自哪里、从哪里借用、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传播,才会出现在这些质疑中排除社会学的声音;事实上,理解文明的真正方式是探寻文明产生的原因,也就是说,文明是多样秩序下群体互动的产物。
(张帆 译)

Mounted Haddon藏品,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ACH1,p.142,“建造一顶锥形帐篷”。锥形帐篷表面的覆盖物不同的地区有所不同:在西伯利亚,从北往南依次变为鹿皮、桦树皮、松木和落叶松。(莫斯,第十篇)
[1]涂尔干、莫斯:“关于文明概念的札记”,载《社会学年鉴》,46~50页,1913年第12卷。——英译者(修订):William Jeffr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