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会之利弊

1.教会之利弊

据前章所述,则当时教会势力之宏大,实无伦匹。试问为教士者其能永远与恶人奋斗耶?教士之权力既大,财产又富,其能始终不为外物所诱耶?若辈果能利用其地位以宣传耶稣之教义耶?抑或若辈存自私自利之心,假耶稣之教义以济其私,徒失人民之信仰耶?

欲回答此种问题,实非数言可尽。吾人既深知中古教会势力之雄厚,及其影响之宏大,实不愿量其利弊之轻重。教会之有功于西部欧洲可谓毫无疑义。除以宗教提倡道德之一事不计外,吾人亦曾提及教会中人之如何感化蛮族,使之日进于文明;如何以《上帝休战条约》减削当时之争斗;如何维持教士之教育,使一线文明,不致扫地以尽;此皆显而易见者也。他如保护贫苦之人,安慰伤心之辈,其功尤伟。

然吾人试读当日之教会史,则教士之不德而滥用职权者,亦正不一其人。主教及牧师中每有荡矩踰闲与近世夤缘奔走之政客无异者。

唯历代以来之记载,其痛骂教会者,每有吹毛求疵之习,而抹杀教会之功,此不可不知者也。研究宗教制度,尤其如此,盖既属宗教本不应有流弊也。吾人对于无数牧师之道德,每不注意,而对于一主教之恶劣,则每为之惊心。然吾人试平心静气披览十二、十三两世纪之记载,则主教、牧师、修道士中,亦正有恶劣不堪者,而教会中之弊窦,亦正不一而足焉。

Gregory第七以为教士中而有恶人,实因君主及诸侯强任其嬖佞之臣为教士之故。然吾人须知教会之所以堕落,实源于教会财力与权力之雄厚。权力既巨,除非圣人,难免不滥用;财力既巨,亦除非圣人,难免不为私欲所诱。教会中之官职,与政府中之位置同,便于中饱。吾人试读十二、十三两世纪之记载,则知当时所谓教士者,实与今日之政客无以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