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四八年德国革命之结果

5.一八四八年德国革命之结果

德国联合之范围问题 至于德国奥地利亦因其有内乱而得收渔人之利。一八四八年五月十八日国民议会开会于法兰克福,以议员约六百人组织之,遂着手于宪法之编定。然将来新国之境界为何?一八一五年之同盟并不包有全部普鲁士之德国人,而实包有奥地利西部之异种。普鲁士之领土使之全入于新国之中固属易事。而奥地利则何如?不得已决定凡一八一五年奥地利领土之附属同盟者仍允其依旧。因此建设统一之国家势有所不能。盖新国中普鲁士与奥地利两雄并立,又谁愿甘居人下者?故所谓统一之新国犹是昔日复杂散漫之旧。

法兰克福议会之失策 法兰克福议会之措置不当益增统一上之困难。不急着手于新政府之组织,坐费数月之光阴于规定公民权利之上。迨宪法将告成功之日,正奥地利势力恢复之秋。保守精神于以复盛。遂联络南部德国诸邦合力以反对新政。

议会之失败及其解散 虽有奥地利之反对,然议会所编之宪法卒告成功。规定国中应有世袭皇帝一人,请普鲁士王任之。腓特烈·威廉第四本主张新政者,因有柏林之暴动遂一变其政策。而且彼本胆怯之人心存保守。既恨革命之举动,又疑议会究竟有无率上尊号之权。加以彼向重视奥地利,诚恐一旦称帝,有伤奥地利之感情,万一宣战实甚危险。故于一八四九年四月不允称帝,并宪法而否认之。国民议会之一年事业至此毫无结果,代表遂星散。奥地利力主恢复旧日之公会,德国乃再返于旧日四分五裂之域中。

普鲁士之立宪 一八四八年之革命虽无结果之可言,独普鲁士有宣布宪法之举,于德国之将来颇有关系。法国革命之传人柏林及普鲁士王之允许立宪前已述及。是年五月宪法会议开会于柏林,提议废止贵族及删除国王称号上“天命”二字。同时城中工人蠢蠢欲动,于六月十四日围攻兵工厂。普鲁士王大惧,退居波茨坦(Potsdam)。乃令会议移往勃兰登堡。会议中人不允,遂被解散。一八四九年普鲁士王另编宪法;再慎选宪法会议以讨论之,于一八五〇年一月颁布。他日虽稍有修改,然为普鲁士之国宪者垂六十余年,至欧洲大战告终时方废。

新党之失望 普鲁士新党之希望民主政体者至是无不失望。虽有内阁而其责任则对于君主负之。国会采二院制:曰贵族院,以亲王、贵族、国王特任之终身贵族、大学校代表及巨城之知事等组织之。曰代表院。

普鲁士之选举制 下院议员之选举采复选制。凡年在二十五岁之公民皆有选举之权。以初选当选之人选举国会之议员。然根据其宪法之规定则选举中富民之势力特巨。凡纳税较多之人其数目达国税总数三分之一者共得选出初选当选人三分之一,第二等纳税得总数三分之一者亦如之。至于多数贫民年纳之税为数甚微,且其人数较众,然亦仅得选出初选当选人三分之一。故偶有富人年或纳税达总数三分之一者,则其一人之选举权竟可与该处全部贫民相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