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asmus之主张
古文学者之领袖,实推Rotterdam之Erasmus(一四六七年至一五三六年)。其文名之著,除他日之Voltaire以外,殆无伦匹。欧洲学者,无论远近,莫不心仪其人。彼虽生于Rotterdam,然非荷兰人,实一世界之公民;而英国、法国、德国三国人亦莫不以Erasmus为其国人。彼曾居于英国、法国、德国三国,每留其印象于三国人思想之上。彼与欧洲北部之古文学者同,极有意于宗教之改革,思提高世人宗教及教会之观念。彼亦深知主教牧师与修道士之腐败。而彼对于修道士之劣迹,尤为不满,盖彼年幼时曾被逼入寺而修道,故修道士之恶行,知之尤悉也。Erasmus之声名至Luther将改革宗教之际而大著。故吾人读过彼之著作,即可断定宗教改革前彼与其同志对于教会及教士之意见如何。
Erasmus于一四九八年至一五〇六年间,居于英国,交游甚广。与著《乌托邦》(Utopia)之Sir Thomas More及牛津大学讲授St.Paul信札之教师John Colet尤称莫逆。他日Erasmus之利用其古文知识以解释《新约全书》,殆受Colet热心研究Paul之影响。其时《新约全书》本只有拉丁文译本,日久之后,颇有谬误之处。Erasmus以为欲提倡高尚之基督教,则当然以订正《新约全书》为澄本清源之法。彼乃于一五一六年重印希腊文原本,并附以拉丁文新译,再加以精密之注释,昔日神学家之乖谬,为之一一指出。Erasmus并主张无论何人,均应诵习《圣经》。彼在新订之《新约全书》序中,力言女子亦应与男子同,读《福音》及Paul之信札,并谓田中之农夫、店中之工匠与路上之行人,均应以《圣经》为消闲之品。
Erasmus以为真正宗教之大敌有二:第一,为异端—大部分意大利之古文学者因热心于古代文学之故,不免流为异端。第二,为普通多信外表行动为已足—如展谒圣人之墓,陈陈相因之祈祷等。彼以为教会实不尽职,以致基督之主张均埋没于神学家教条之下。彼谓:“吾人宗教之精理为和平与调谐,此种精理之存在,端赖教条之简易与个人意见之自由。”
Erasmus著《愚之赞美》(The Praise of Folly)一书,详述修道士与神学家之弱点,及愚人朝谒圣地、崇拜遗物及购买赎罪券等之无谓。他日Luther攻击教会之缺点,在Erasmus书中无不早已道及之。书中文字,庄谐杂出,吾人披诵之余,即知Luther谓Erasmus为“游戏一切,甚至宗教与基督亦不能免其诙谐之人”之言,实不尽当。盖Erasmus之著作,寓庄于谐,吾人不可不知。Erasmus真能利用其才学识以提倡基督教之中兴,固不仅希望古学之复盛而已也。唯彼以为叛离教皇与教会,必滋纷扰,其结果必致得不偿失。故主张逐渐开通知识,以和平方法达其目的。彼以为迷信及专重宗教形式之习惯,至人类文明进步时,自然有消灭之一日。
Erasmus及其同志均主张研究古文以提倡文化,为改革宗教之利器。然当Erasmus以为其和平改革之梦想不久即能实现之日,正Luther开始叛离教会之时,Erasmus遂抱恨以终其身焉。